轉自:證券時報·e公司

e公司訊,國美零售港交所公告,2月7日,附屬公司國美電器收到法院所頒佈的《民事裁定書》,駁回呈請理由如下:申請人未能提供任何有效的法律文書以確立國美電器與申請人之間的債權債務關係;及國美電器是否應就各供應鏈公司欠付申請人的指稱款項負上法律責任仍存在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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