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0日,牡丹江银保监分局发布了4张罚单,佳木斯银保监分局发布了3张罚单,剑指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林支行、佳木斯友谊路支行及其相关责任人。

罚单显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林支行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为违规办理贷款业务。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佳木斯友谊路支行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为员工行为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

鲍庆江、林云、崔秀山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林支行违规办理贷款业务负有责任。徐学超、张经华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佳木斯友谊路支行员工行为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负有责任。

针对上述违法行为,牡丹江银保监分局、佳木斯银保监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计罚款人民币50万元。

牡丹江银保监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二)项,对鲍庆江、林云、崔秀山处以警告。佳木斯银保监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对徐学超处以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三年,对张经华处以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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