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證券日報

2月12日晚間,*ST科林發佈公告稱,公司及相關當事人杜簡丞、李根旺、張曼奚收到江蘇證監局出具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同日杜簡丞、李根旺收到江蘇證監局出具的《市場禁入決定書》。江蘇證監局認定,*ST科林通過虛增營業收入、營業成本,導致2021年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構成違法情形。

目前,因觸及股票終止上市情形,*ST科林已向深交所提交了聽證申請。

虛增營收超6700萬元

江蘇證監局認定,*ST科林錯誤採用總額法確認新媒體廣告投放業務收入,虛增營業收入、營業成本,導致2021年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決定書顯示,*ST科林2021年虛增營業收入6719.35萬元,虛增營業成本6719.35萬元,分別佔公司2021年年報披露的營業收入、營業成本的39.52%、52.24%。擬對*ST科林給予警告並處300萬元罰款,當事人杜簡丞、李根旺和張曼奚合計被罰350萬元。

此外,江蘇證監局決定,對杜簡丞、李根旺分別採取3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2月12日,*ST科林發佈公告稱,因個人原因,杜簡丞辭去公司董事、董事長等職務,李根旺辭去公司財務總監、董事會祕書職務。

依照公司此前發佈的年報數據,2018年至2020年,*ST科林的營業收入分別爲0.83億元、0.49億元和0.39億元;扣非後淨利潤分別爲-5.40億元、-1.37億元和-0.09億元,連續3個會計年度扣非後淨利潤虧損。

據其年報,2021年*ST科林的營業收入爲1.7億元,較上年增長331.69%。但若扣除2021年虛增營業收入6719.35萬元,公司的營業收入將變爲1億元左右。

博星證券研究所所長兼首席投資顧問邢星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採訪時表示,*ST科林從2018年開始業績出現大幅滑坡,2021年變更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進行所謂戰略轉型。但實際上卻通過虛增營業收入、粉飾財務報表實現勉強盈利,從而在當時避免了在新的退市制度下因財務指標不達標而退市。

北京威諾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楊兆全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在證券法大幅提高違法成本的背景下,上市公司財務造假面臨着三大嚴重的後果。一是對責任人和公司高額的罰款處罰,二是投資者對上市公司和責任人的鉅額民事索賠,三是重大違法行爲的直接退市。

處於退市邊緣

根據此前公告,*ST科林目前已觸及財務類和重大違法強制退市兩類退市指標。

在財務類退市指標方面,*ST科林表示,公司2021年營業收入存在應扣除而未扣除的情形,將導致扣除後的2021年度營業收入低於1億元,進而公司股票存在終止上市的風險;在重大違法強制退市方面,*ST科林表示,公司已收到江蘇證監局出具的《行政處罰決定書》,江蘇證監局認定,*ST科林通過虛增營業收入、營業成本,導致2021年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構成違法情形。

2022年*ST科林的業績情況仍然不理想,其發佈的業績預告顯示,預計2022年營業收入爲7000萬元至8000萬元,預計全年虧損6000萬元至7000萬元,同比上年減少102.36%至136.09%。

*ST科林始終嘗試保住上市公司地位,但這些努力均以失敗告終。2月3日,深交所向公司出具《關於不予撤銷科林環保裝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退市風險警示的決定》,*ST科林於2月3日起停牌。目前公司已向深交所提交聽證申請,如公司未按期參加聽證,將被視爲放棄聽證權利;如公司參加了聽證但深交所最終仍作出終止上市的決定,公司股票將被終止上市。

邢星表示,*ST科林的案例對正處於退市邊緣的ST類公司有一定警示作用。靠財務造假等違法手段只能矇騙一時,最終還是難逃法眼,付出沉重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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