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經記者 趙李南    每經編輯 文多    

2月13日,永安林業(SZ000663,股價9.24元,市值31億元)發佈公告稱,收到福建證監局下發的關於對公司及相關人員的《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永安林業違反了會計準則和相關信息披露規定,福建證監局對永安林業及吳景賢、朱成慶、葉豪、楊延冬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

投資款收不回長期掛錯科目

永安林業被福建證監局出具警示函的原因之一,與其投資款掛錯會計科目有關。

2016年底,永安林業發佈公告稱,處於集中合夥人的資金實力和資源、利用管理團隊的專業能力和投資經驗等原因,決定入夥北京天廣投資管理中心(有限合夥)(以下簡稱天廣投資)。

值得注意的是,天廣投資的另外一位投資人爲北京豐匯偉瀚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該公司的董事長也是永安林業彼時的董事長吳景賢。因此,永安林業對天廣投資的入夥構成了關聯交易。

據福建證監局調查,2018年10月永安林業向天廣投資支付投資款項2000萬元,後因估值問題投資終止,相關款項應於2019年10月31日前退回永安林業,截至目前該投資款仍未退還。

但在此期間,永安林業在2019年至2020年年報中仍將上述應退回投資款作爲長期股權投資列報而未調整至應收款項科目,也未進行減值會計處理並確認損失準備。

直至2022年4月,永安林業才公告稱,其對天廣投資的長期股權投資進行了減值測試,計提了減值準備約1801萬元。

福建證監局認爲,永安林業未對天廣投資2018年至2020年財務報告或審計報告中長期股權投資、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等科目賬面價值長期未變化的異常現象進行分析跟蹤,也未及時對相關長期股權投資是否存在可能發生減值的跡象進行覈驗。

同時,永安林業也未根據自身會計政策調整被投資單位天廣投資“其他應收款”科目餘額及相關減值損失,再據以確認投資收益和其他綜合收益等。

福建證監局認爲,上述情形不符合會計準則,同時也違反了相關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並表示“永安林業時任董事長吳景賢對上述事項負有主要責任”。

未及時披露轉讓尾款收回情況

此次永安林業收到警示函,另外一個因素與其轉讓全資子公司福建森源傢俱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森源傢俱)100%股權有關。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此前永安林業及相關人員就曾因森源傢俱財務造假而被福建證監局採取過責令改正及責令公開說明等監管措施。

2015年,永安林業併購福建森源股份有限公司,進入了傢俱製造領域,這家公司後來更名爲森源傢俱。

據此前福建證監局的調查,森源傢俱是永安林業財務造假的“主角”。據永安林業披露,其併購森源傢俱的增值率爲495.16%。爲了併購森源傢俱,永安林業總計付出了近13億元的對價。

2018年度,也即業績承諾期結束後的第一個會計年度,森源傢俱業績大變臉,虧損達3.06億元,而永安林業也因此計提了9.24億元的商譽減值,使得上市公司的歸母淨利潤虧損達13.3億元。

2019年5月,福建證監局開始對永安林業進行現場檢查。據之後的調查結論,2016年至2017年,森源傢俱通過多個項目虛增收入和虛增利潤。此外,福建省證監局還指出森源傢俱有1.5億元的擔保未對外披露、未能提供計提應收賬款壞賬準備依據的違規行爲。

鑑於上述情況,2020年5月,福建證監局對永安林業及相關人員採取了責令改正及責令公開說明措施。

然而,森源傢俱給永安林業帶來的影響並未結束。2020年10月,永安林業掛牌轉讓森源傢俱。

2021年12月和2022年3月,永安林業轉讓森源傢俱股權的兩筆尾款(5984.65萬元、4500萬元)先後未能按期收回。而永安林業對該事項未及時披露,直至2022年4月28日纔對外披露相關進展。

福建證監局認爲永安林業違反了相關信披規定,永安林業時任董事長朱成慶,時任董事、總經理葉豪,時任董事會祕書楊延冬對上述事項負有主要責任。

此外,福建證監局稱,如對本監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提出行政複議申請,也可以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個月內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封面圖片來源:視覺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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