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3日,海南省住房公積金管理局發佈《海南省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資產證券化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下稱《公積金資產證券化管理辦法》)和《海南省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貼息貸款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下稱《貼息貸款管理辦法》),其中提到公積金貸款的兩項創新融資方式,再次引起廣泛關注。

海南省住房公積金管理局在上述文件中表示,爲了充分發揮住房公積金制度作用,保障繳存職工購買安居房“應貸盡貸”,確保自貿港安居房制度的落實,擬創新融資方式解決公積金貸款資金缺口問題,並保證公積金流動性安全。

不過,2月14日下午,第一財經記者在海南省住房公積金管理局官網已搜索不到相關文件,當地12345政務服務熱線工作人員表示,該內容確已被刪除,但刪除原因以及是否會重新發布尚不確定。隨後記者先後撥打海南省海南省住房公積金管理局和海口市住房公積金管理窗口電話,截至發稿均未接通。有海南省住房公積金管理局工作人員對諮詢招標人員透露,撤下上述文件可能考慮到避免引起本地職工誤解,相關工作還在推進當中。

早在去年7月中旬,海南省住房公積金管理局已就公積金貸款資產證券化和貼息貸款業務面向全省發出調查問卷,並於當月月底展開專家討論會,當時參與討論的還有上海、重慶、武漢、湖州、常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建設銀行、建信信託,海南省財政廳、海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中國人民銀行海口中心支行、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海南監管局和海南省地方金融監管局人士。

討論會上,海南省住房公積金管理局黨組書記、局長周高明提出,住房公積金貸款資產證券化和貼息貸款組合融資是解決“十四五”期間資金缺口最佳方案。與會專家也表示,海南省住房公積金管理局這一策劃目標明確,可操作性強,特別是組合融資方式互爲補充,對公積金行業具有積極的借鑑意義。

去年10月,海南省住房公積金管理局曾發佈資產證券化顧問服務招標工作方案,以最高10萬元預算爲其住房公積金貸款資產證券化顧問服務項目招標,內容包括但不限於協助海南省住房公積金管理局編寫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資產證券化業務資格申請、制定發行方案、制定內部相關制度、梳理存量資產、完善內部制度等。文件顯示報名截止日期爲2022年10月21日,項目計劃工期爲自通知進場至2023年3月末,根據項目實施進展可協商延長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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