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家的印象中,一向只有保險業務員“忽悠”別人買保險。但日前裁判文書網公佈的一起名譽權糾紛案件卻讓人頗感意外,案件的引發緣由是“保險業務員被忽悠買了保險”。

保險經歷過亂象叢生的年代後,給大家留下的普遍印象是,一向只有保險業務員“忽悠”別人買保險。

但是,日前裁判文書網公佈的一起名譽權糾紛案件卻讓人頗感意外,案件的引發緣由竟是“保險業務員被忽悠買了保險”。

更加讓人喫驚的是,保險業務員稱,忽悠她買保險的不是別人,而是自己的工作單位——中國太平洋人壽保險許昌中心支公司(下稱:許昌太保人壽)。

誰也沒有想到,被人忽悠購買保險這種事,有一天竟能輪到“賣保險”的業務員頭上。

因爲這場矛盾糾紛,這位業務員最終和昔日東家鬧到了對簿公堂的地步。對此,法院會如何判決?

01

“賣保險的”被騙“買保險”

衆所周知,保險合同條款一向晦澀難懂、冗長複雜,一般人根本看不懂,一旦業務員在銷售環節沒有給客戶講清楚,客戶就會買到跟自己預期不符的保險產品,進而引發矛盾糾紛。

所以,在日常生活中,我們經常會聽到某人被騙買了保險的新聞。

但是,一個專門爲客戶解答保險條款疑難並銷售保險產品的業務員,聲稱自己被騙買了保險,這在生活當中果真並不多見。

日前,裁判文書網公佈一則一審民事判決書,披露了一起名譽權糾紛。讓人沒有料到的是,這一案件的最初起因正是業務員認爲自己被欺騙購買了“不實”保險。

而欺騙她的,是自己曾經任職的保險公司,這究竟是怎麼一回事?

事情還得從八年前說起。

2015年1月和9月,彼時在許昌太保人壽做保險業務代理人的朱小麗,在許昌太保人壽處購買了兩份“金佑人生”保險。

後來,朱小麗認爲兩份保險和購買時宣傳的不一致,覺得是單位涉嫌虛假宣傳誘騙自己購買。

從判決書中朱小麗的辯詞來看,原本產品的宣傳頁和計劃書上含有養老功能,且養老金會隨着年齡翻倍增長,但事實上其買的這一產品根本不存在養老功能,合同上有一次轉換年金功能,是以現金價值轉換成另一個新的養老合同。

朱小麗指出,單位宣傳的能養老、養老金翻倍增長,和合同所說的完全是兩碼事。其認爲宣傳頁和計劃書上演示的金額全是虛假的,是許昌太保人壽虛假宣傳誘騙她購買了這份保險。

2022年5月,朱小麗要求許昌太保人壽全額退保。但是,許昌太保人壽稱只能爲朱小麗退還相應保單的現金價值,全額退款無法滿足。

可以想象,一個曾經“賣保險”的,突然有一天發現自己竟被人欺騙買了保險,憤懣之情自然無以言表。

最終,雙方因退款問題沒有達成一致意見,激發出矛盾糾紛。

02

方便又快捷的維權方式

朱小麗認爲,許昌太保人壽理應全額退還自己保費。

朱小麗稱,自己是在許昌太保人壽虛假宣傳誘騙的情況下才籤的保險合同。她還引用保險法中“不得欺騙投保人,不得對投保人隱瞞合同重要內容......”等規定爲自己辯護。

但許昌太保人壽認爲,相關保險合同、投保資料、回訪信息資料均合法合規,稱朱小麗全額退保的要求於法於理無據。

雙方針鋒相對,朱小麗在辯詞中對許昌太保人壽提到的回訪發出質疑,其稱許昌太保人壽的回訪只是形式,並沒有說任何保險條款等重要內容,只是問她保單內容是否知道等幾個問題。

朱小麗還透露,回訪前,許昌太保人壽交代她回答回訪人的問題時,只用回答“知道”和“是”就可以了。

雙方就退保事宜協商未果後,許昌太保人壽告知朱小麗,可通過合法訴訟進行維權。

但朱小麗表示,“有幾個老百姓懂官司咋打的”,於是選擇了她認爲方便、快捷的維權方式,直接將這事投訴到了太保總部和保監局。

未能妥善解決後,朱小麗又於2022年7月期間,利用抖音、今日頭條、百度貼吧、知乎答、黑貓投訴等多個網絡平臺,發佈了標題爲“太平洋保險公司騙保內幕”、“禹州太平洋壽險業務員自曝保險公司騙保內幕”、“太平洋對業務員虛假培訓,利用業務員騙保”等視頻及圖文,想以此方式來維護自己的權益。

許昌太保人壽發現上述負面消息後,找了公證處對這些內容進行公證,隨後於2022年10月將朱小麗告上法庭。

03

保司要求賠3萬

法院判賠禮道歉

許昌太保人壽認爲,朱小麗在多個網絡平臺發佈“太平洋保險公司騙保內幕”等多個內容,是對許昌太保人壽惡意造謠、抹黑。

截至許昌太保人壽訴狀出具之日,這些負面內容在相關網貼、博文、視頻上已累計點贊1萬餘次,評論5000餘條。

許昌太保人壽稱朱小麗的行爲已對其名譽及商業信譽造成嚴重損害,要求法院判令朱小麗刪除相關內容停止侵權,並賠償損失暫計3萬元,同時還要在抖音等平臺以及相關報刊上道歉消除影響。

對此,朱小麗在辯詞中表示,她在抖音、今日頭條等網絡平臺發佈文章和視頻的行爲不存在惡意造謠、抹黑之說,是如實陳述自己在許昌太保人壽做業務員時遭遇的一切真實過程,說的全是實情。

朱小麗還指出,許昌太保人壽給她培訓的這個產品資料與保險合同完全不一樣,宣傳頁都是虛假的,她投訴之後才知道這些宣傳頁沒有正規編號,不是保監局審批過的。

朱小麗覺得許昌太保人壽的經理及其主管在她家開產品說明會宣傳的虛假資料誘騙了她,又利用她用虛假宣傳頁騙別人來投保,以此來增加許昌太保人壽的投保率和保費量。

朱小麗認爲這種故意欺騙投保人,誘導教唆業務員虛假宣傳的行爲違反了保險法的有關法規。在網絡上說出這個事實是對許昌太保人壽行爲的揭露,屬於公民行使申訴控告的權利,對許昌太保人壽不存在侵權行爲。

面對朱小麗和昔日僱主之間的這場矛盾糾紛,法院審理認爲,朱小麗與許昌太保人壽因保險退款問題產生糾紛後,未採取合法適當方法進行維權,採取在抖音、今日頭條等網絡平臺上發佈“太平洋保險公司騙保內幕”等視頻圖文的不當方法,其行爲對許昌太保人壽的名譽造成了一定不良影響,侵害了對方名譽權。

基於此,法院對許昌太保人壽要求朱小麗停止侵權、賠禮道歉的訴求表示支持。

對於許昌太保人壽主張賠償損失3萬元的請求,由於其未提供證據證明侵權行爲對其造成了經濟損失,故法院以證據不足沒有支持。

最後,法院判決朱小麗刪除有關侵權文章,並向許昌太保人壽進行書面賠禮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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