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證券日報

2月19日,深交所向*ST科林發送關注函表示,審計機構永拓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以下簡稱“永拓所”)對公司2021年度審計報告進行修訂,修訂後審計報告中的“審計意見”部分內容爲,不對後附的科林環保公司合併財務報表發表審計意見。這意味着永拓所推翻了其於2022年4月29日發佈的“標準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這樣的結果已使*ST科林的審計報告連續4年被出具“非標意見”。

從“標準無保留意見”

到“無法表示意見”

審計報告“形成無法表示意見的基礎”和“審計報告的修訂”部分主要內容爲:因*ST科林涉嫌多項信息披露違法違規,並於2022年12月29日收到中國證監會江蘇監管局出具的《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以及《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所列事實對公司2021年度合併報表影響重大。其中,*ST科林錯誤採用總額法確認信息技術服務業務收入,導致2021年虛增營業收入6719.35萬元、虛增營業成本6719.35萬元,向檸檬無限網絡科技(廣東)有限公司等3家公司提供技術研發服務確認營業收入合計6082.08萬元,不具有合理的商業實質。

永拓所表示,無法就相關影響取得*ST科林管理層的適當配合,且相關事項對*ST科林2021年度合併財務報表影響重大。因此,其無法對*ST科林合併財務報表的真實性、公允性發表審計意見,並對其於2022年4月29日所出具的審計報告進行修訂。

而此前永拓所發佈的*ST科林2021年度審計報告認爲,*ST科林後附的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的規定編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1年12月31日的合併及母公司財務狀況以及2021年度的合併及母公司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

某知名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經理、註冊會計師告訴《證券日報》記者:“永拓所作爲*ST科林年審機構,在被審計公司已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且2020年審計報告被出具非標意見的情況下理應審慎勤勉盡責。在當前證券監管趨嚴的背景下,永拓所修改審計意見的目的或是爲了減輕監管機構處罰,但仍需面對由此產生的連帶賠償責任。”

值得一提的是,天健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以下簡稱“天健會所”)曾是*ST科林公司2017年至2020年的審計機構,2018年天健會所對*ST科林出具了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2019年度天健會所對*ST科林出具了帶有“持續經營重大不確定性段落”的無保留意見審計報告,2020年天健會所對*ST科林出具了帶有“與持續經營相關的重大不確定性”事項段及強調事項段的無保留意見審計報告。

2021年12月份,天健會所表示考慮自身人員情況和業務量及審計時間安排,不再續接*ST科林2021年度財務報表審計業務。*ST科林改聘永拓所爲公司2021年財務審計機構,審計費用預計爲180萬元(含稅)。

上海國家會計學院相關專家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採訪時表示:“天健會所4個審計年度有3個年度出具非標意見,在這種情況下以自身人員情況和業務量及審計時間安排爲理由不再接受*ST科林的年審要求更像是一種託詞。從*ST科林的業績情況和體量來看,180萬元的審計費用有購買審計意見的嫌疑。”

上述專家進一步表示:“從‘標準無保留意見’到‘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結果變更之大令人咋舌,很難說永拓所在執業過程中不存在缺失。永拓所在承接*ST科林2021年審計業務時應當認識到,作爲一家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且多年被年審機構出具非標意見的上市公司更應當審慎執業,最後的審計結果產生如此大的變更應當進行自我反省。”

18次延期回覆問詢函

公司年報問題多多

2022年4月30日,經永拓所審計的*ST科林2021年年度報告發布,永拓所給出了無保留的標準審計意見。*ST科林表示,鑑於財務數據及標準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公司股票交易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的情形已經消除,公司向深交所申請撤銷退市風險警示及其他風險警示。

然而交易所並未同意*ST科林的請求,並於2022年5月5日就公司年報事項向*ST科林發送問詢函。截至目前,*ST科林已18次延期回覆深交所年報問詢函,公司在最新一份延期回覆函中表示,將於2023年2月1日完成《年報問詢函》的回覆工作,但目前仍無進一步的回覆公告披露。

2月2日,深交所向*ST科林發送關注函。深交所表示,公司2021年度存在扣除與主營業務無關的業務收入和不具備商業實質的收入後的營業收入低於1億元,且經審計的淨利潤爲負的情形。交易所已多次發送關注函要求公司在2023年2月1日前完成2021年年度報告相關披露情況更正工作。目前,整改限期已結束,公司未能按要求進行整改並完整、準確地回覆補充材料。深交所決定繼續對公司撤銷退市風險警示申請事項進行審覈,並依照《股票上市規則》第9.3.1條第四款的規定,按照應予扣除後的營業收入判斷公司是否符合撤銷退市風險警示的條件。

深交所提示*ST科林應充分披露可能觸及的股票終止上市風險,並再次提請投資者充分關注公司股票停牌及終止上市風險。

*ST科林目前已觸及財務類和重大違法強制退市兩類退市指標。在財務類退市指標方面,*ST科林表示,公司2021年營業收入存在應扣除而未扣除的情形,將導致扣除後的2021年度營業收入低於1億元,公司股票存在終止上市的風險;在重大違法強制退市方面,*ST科林表示,公司已收到江蘇證監局出具的《行政處罰決定書》,江蘇證監局認定,*ST科林通過虛增營業收入、營業成本,導致2021年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構成違法情形。此外,2月2日,*ST科林停牌前最後一個交易日收盤價爲1.68元/股,也將面臨交易類退市風險。

*ST科林始終嘗試保住上市公司地位,但均以失敗告終。2月3日,深交所向公司出具《關於不予撤銷科林環保裝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退市風險警示的決定》,*ST科林於2月3日起停牌。目前公司已向深交所提交聽證申請,如公司未按期參加聽證,將被視爲放棄聽證權利;如公司參加了聽證但深交所最終仍作出終止上市的決定,公司股票將被終止上市。

“全面註冊制已正式實施,對於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等中介機構提出更高要求,壓實中介機構‘看門人’責任更精準。在嚴監管下,*ST科林高層在關鍵年份進行財務造假,說明公司高層或存在僥倖心理,以達到保殼,避免退市的目的,有挑戰法律底線之嫌。”博星證券研究所所長兼首席投資顧問邢星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採訪時表示,“無論*ST科林最後能否保住上市地位,由於永拓所作爲中介機構未能盡責履職,致使公司財務造假給投資者帶來財產損失,理論上應該承擔連帶責任。”

(文章來源:證券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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