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自:法治日報

□ 本報記者 丁國鋒

□ 本報通訊員 程遙 丁國娟

前不久,江蘇省宿遷市宿豫區民政局婚姻登記處來了兩位要求離婚的市民張凱、王芳芳。令夫妻倆沒想到的是,按照當地探索實施的調解機制,離婚問題首先被轉派到“調和期”調解工作室。

“經過了解,張凱、王芳芳夫妻感情較好,婚後生育兩個小孩,離婚主要因女方比較貪玩、不照顧子女,導致婆媳關係惡化引發。”調解員唐連生掌握相關情況後,將調解的側重點放在處理婆媳矛盾上,其間還邀請一位婆媳都信任的中間人協助調解。經過調解員、中間人、婆媳之間多次“四方會談”,婆媳雙方最終放下成見,兩口子也同意撤銷離婚登記。

《法治日報》記者近日從宿遷市民政局瞭解到,自該市2021年5月探索建立離婚登記“冷靜期”調解制度,明確將“冷靜期”轉化爲“調和期”以來,目前共有1719對登記離婚夫妻在“冷靜期”內經過調解,撤回離婚登記,夫妻重歸於好、破鏡重圓。

細化統一工作流程

完善機制能調盡調

隨着婚姻觀念的變化,離婚率不斷攀升,是當下一個現實的社會問題。據瞭解,江蘇省宿遷市的離婚率,從2015年的2.45‰逐年攀升至2019年的3.7‰,2020年小幅下調至3.2‰。

2021年5月,宿遷市司法局聯合公安、民政、婦聯等部門下發《關於建立離婚登記“冷靜期”調解機制的通知》,由民政部門先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推送到司法行政機關、婦聯在婚姻登記處設立的派駐式調解工作室調解,並細化統一了調解工作流程,進一步規範、完善離婚登記“冷靜期”調解工作,做到能調盡調。

自建立離婚登記“冷靜期”調解制度以來,該市離婚率呈現大幅度下降:2021年全市離婚10733對,離婚率爲1.8‰;2022年離婚10573對,離婚率略低於1.8‰。

“家庭責任觀念淡漠、婚前缺乏瞭解婚後不和、家庭成員矛盾激化、夫妻一方惡習不改、工作生活壓力過大、家庭暴力、聊天導致網戀和婚外情等,是離婚的主要原因。”宿遷市民政局工作人員介紹,中老年離婚率近年來也呈現上升趨勢,與婚姻自我意識覺醒、重新審視夫妻關係有關。

“嫁人不嫁釣魚郎”是一句俗語,可現實中也有人因丈夫釣魚導致婚姻差點破裂。李某整天癡迷於釣魚,一年多不肯工作,家庭經濟壓力很大,妻子張某多次勸說無果,不得已於去年10月到泗陽縣婚姻登記處提出離婚,後案件被推送到“調和期”派駐調解工作室。

“癡迷釣魚不工作是不當行爲,要主動擔負起家庭責任。”調解員吳平和李某進行了深入交談,又多方聯繫幫他找到一份工作,張某最終放棄了離婚的想法,主動撤回離婚登記。

記者瞭解到,宿遷全市區縣司法局牽頭整合人民調解組織、非訴調解中心、婦聯維權部等資源,設立“調和期”派駐調解工作室。爲了規範工作室設置,該市明確由民政部門負責辦公場所和辦公設施用品,司法行政機關、婦聯負責派駐、培訓和管理“調和期”派駐調解工作室調解員,並統一製作標牌,每個調解工作室配備2名以上專職調解員,並完善受理、調解、回訪、反饋等各項工作制度,建立健全學習、重大糾紛統計、分析、檔案管理等制度,強化日常管理。

宿城區民政局婚姻登記處“調和期”派駐式調解工作室自設立以來,調解員積極做好離婚糾紛調處工作,共對1143對夫妻進行婚姻疏導,受理民政局婚姻登記處推送調解離婚案件138起,成功調解99起,調解成功率72%,調處滿意率100%,有效阻止盲目離婚、賭氣離婚,使一些面臨解體的家庭重歸於好。

強化部門協調聯動

打造調解服務矩陣

宿遷市在推進“冷靜期”轉化爲“調和期”,促進離婚糾紛快速、成功調解,維護家庭穩定時,注重強化部門協調聯動,打造“冷靜期”調解服務矩陣。

該市司法局副局長邱耀久告訴記者,宿遷市建立“調和期”部門聯動協調機制後,各部門形成工作合力,調解成效不斷提升。

爲避免離婚糾紛引發暴力衝突或刑事案件,該市建立聯防聯控機制,要求民政部門、司法行政機關在處理離婚糾紛過程中發現矛盾糾紛有激烈衝突,可能引發“民轉刑”或個人極端暴力案事件的,及時將情況通報公安機關介入處理。對因出軌、家庭暴力、虐待等引發的離婚糾紛,調解不成功的,引導受害方向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援助,幫助其通過訴訟維護權益。

結婚近20年的沭陽縣某鄉鎮村民張某、姜某,育有兩個男孩,其中大兒子已上大學。爲了給兒子籌集學費,妻子姜某夜以繼日地上班、加班,到月底結賬時,等來的卻是一張張欠條。原來,姜某辛辛苦苦掙的工資都被丈夫拿去還賭債了。

自從丈夫賭博成癮後,姜某便想離婚。2022年9月,她到沭陽縣婚姻登記處申請離婚,案件被推送到沭陽縣“調和期”調解工作室。調解員一方面勸說姜某珍惜夫妻20多年的感情,繼續給對方改過的機會;一方面與張某談心,向他宣傳賭博危害以及禁止賭博有關法律法規,並通過現實生活中因賭博走上犯罪、導致妻離子散的典型案例,引導他戒掉賭博惡習。

其間,調解員還向當地派出所、司法所通報情況,加強對張某的教育管理,經過調解員、派出所民警、司法所工作人員反覆溝通,張某表示一定戒掉賭博惡習並寫下保證書,姜某也表示“反正還有一個月的冷靜期,看他表現”。一個月後,姜某撤銷了離婚登記。

鼓勵社會力量參與

不斷提高調解質效

爲切實做好“冷靜期”轉化爲“調和期”離婚糾紛調解工作,宿遷市還鼓勵社會力量參與離婚糾紛調解,積極吸納老黨員、老幹部、老軍人、老模範、老教師、心理專家以及“兩代表一委員”,特別是社區婦聯組織人員作爲調解員,提高離婚糾紛調解成功率和社會影響力。

根據離婚糾紛調解工作特點,該市司法行政機關、民政部門和婦聯組織將離婚糾紛調解培訓納入年度培訓計劃,設置培訓課程,組織社會力量調解隊伍開展法律政策、倫理道德、家庭美德、專業知識和調解技能等培訓,通過集中視頻授課、以會代訓、研討交流、案例評析、旁聽庭審、跟班學習等不同形式,提高他們的調解能力和水平。

“社會力量參與離婚糾紛調解取得了事半功倍的效果,全市30%以上的離婚糾紛案件由社會力量成功調解。”宿遷市司法局人民參與和促進法治處處長王彩霞介紹。

2022年12月,泗洪縣龍集鎮龍集居委會居民張某因爲家中的錢都由丈夫韓某保管,認爲自己在家中沒有地位,提出離婚。龍集鎮鄉賢、退伍軍人、共產黨員孫保頂得知這一情況後,立即到韓某家走訪、瞭解,做好調解工作。

原來,韓某在本地一家養殖場打工,常年很少回家,家裏的事情也很少過問,可錢財都由他保管,家中小孩讀書、家人看病、生活瑣碎支出等費用,張某都得向丈夫索要。張某感覺很委屈,要求家裏的錢一人一半保管,而韓某總是以張某雙目失明、保管不安全爲由拒絕。

孫保頂詳細瞭解事情起因後,從婚姻法角度對韓某進行普法教育,讓韓某尊重妻子的權利。經過孫保頂反覆說理說法,韓某意識到自己的做法有悖於道德倫理和法律法規,當場向妻子認錯,並拿出1萬元給妻子作爲平時零花錢,並表示痛改前非,今後會經常回家看望妻子和孩子,保證妻子有一定的零花錢。張某也原諒了丈夫,放棄了離婚想法,一場家庭風波就這樣平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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