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每日經濟新聞

你們家水費要花多少錢?,每個月超過兩百的,應該就算“大戶人家”了。小編此前也曾報道過,因爲水管漏水而產生7237.4元的高額水費,這讓浦東一對老兩口,十分肉痛。

近日,上海再現“天價水費”,金額高達上百萬,相關話題一度衝上同城熱搜,引起網友關注。究竟怎麼回事?

上海閔行區“古美公寓”小區的多位業主發來求助稱:

小區的消防管道因漏水,在半年的時間裏產生了高達132萬多的水費。目前,連接着小區消防管道的水錶仍在24小時飛速旋轉。根據幾個業主實際測量,按照目前的流速,4個小時差不多漏水量58噸左右,(1小時14.5噸)一天24小時就要漏掉348噸,按照上海市政府規定的消防用水的單價33元每噸計算,每天有超1萬多元白白流失掉了……

消防管道漏水數量之大、流速之快、拖延之久,讓人不可思

不少網友在瞭解此事後,都是瞠目結舌,感到有些匪夷所思,有人心疼白白流逝的水。

也有網友質疑物業管理、自來水公司責任不到位

還有網友認爲應該先把漏點維修好,再討論後續的問題。

小編總結了一下

讓大家感到不解的原由

大致有3點:

一,這“古美公寓”的消防管道既然從去年8月份就開始出現漏水的情況了,自來水公司有沒有及時介入、推動處理?物業又做了什麼? 

二:屬地居委和安監消防部門也全然不知嗎,還是知而不爲呢? 

三:眼前這實實在在的132萬7982元水費,誰來付、怎麼付?

“古美公寓”業主們告訴記者,小區門前這處消防管道,去年8月就已漏水,當時是上水公司的抄表員最先發現異常。

關於自來水公司的預警提醒,在此向大家普及一下,消防用水和日常生活用水有所區分。日常居民用水,一般是兩個月抄表一次,而不出現火警的情況下,消防用水錶頭應該始終是0(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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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知識:消防水栓的水費怎麼付?

平常見到的消防栓有兩大類:

第一種是:小區外面公共區域的消防栓,用它滅火是“免費的”。如馬路邊的、公園邊的消防栓,這類消防栓的水都是來自市政工程,當緊急情況發生時,這類消防栓的水是可以無償使用的,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用承擔水費,全部由地市財政負擔。如果消防隊自備水量不夠,通過輸水管道接上該類消防栓,物業無權向住戶收取水費,該類用水與物業一點關係也沒有,不會產生用水欠費賬單。

第二種是:小區內公共區域的消防栓,用它滅火要看情況付費。在小區樓層、地庫、地面公共部位安裝的消防栓和消防聯接閥門。救火時用了這類消防栓的水,且失火是業主/住戶原因應或責任的當繳納水費,物業有權收繳水費。首先,小區內消防栓水不是市政用水,財政不承擔費用,按《物業管理條例》第4章第45條:物業管理區域內,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信、有線電視等單位,應當向最終用戶收取有關費用。消防栓屬於業主全體共有,日常維護由物業負責,物業應保證消防栓有水,以備發生火情能及時取水滅火;日常維護費、正常損耗所產生的水費,由全體業主均攤。小區內消防栓用水,由全體業主共擔是國家法規明確的。它不同於小區外面消防栓是市政用水由政府承擔。

所以,用了小區內消防栓的水救火,物業依據相關規定和具體發生火情的原因和責任,依照“誰用誰付”原則,由責任業主/住戶承擔用水費用,物業提供服務代收代付。收費標準按照消防栓水供水單位出具的欠費交款通知、賬單或欠費統計表爲依據,消防水單價*表讀數減去使用前上月抄表讀數來計算,並如果有用水基數的話,基數內按價收取,超出部分需按超出的價格累計和代收代付。

火情不是由業主/住戶部位原因或責任造成。如:消防單位查明失火原因並非業主/住戶責任,那該業主/住戶無需支付救火用的水費。受損業主還可以向失火責任人/法人在法律規定內或合同約定範圍內,進行合理的追償損失。如消防單位查出原因,但找不到這個責任人,則相關費用由全體業主進行均攤,如消防單位查明是物業責任,則由物業承擔相關費用。

當第一次該消防水錶在去年8月走字時,自來水公司已向小區物業進行提醒詢問但問題未得到解決。

隨着時間的流逝,“漏點”的孔徑及水量也逐步增大,金額以倍增的速度“飆升”。自來水公司今年2月初,再次向小區物業提醒,物業及業主才驚覺問題之嚴重。

截至本月4號,管道漏水導致的水費,已高達132萬7892元5角9分。

閔行區古美四村居民區黨總支書記 王珏:我們接到業委會的通知是在去年八九月份,當時我們也看過漏水的水量是比較小的,自來水公司說可能是一個沙點的問題。

但是當時可能是在物業的一個換屆改聘當中,這家老物業要撤退,可能也沒有及時地出維修方案,然後就一直一直拖到了今年的1月份。

就這樣流水嘩嘩,從去年8月漏到了今年1月。今年元旦後,新的物業公司已經進駐該小區,但業主又對新物業,進駐的程序上存疑,導致新物業處於沒有合同的狀態,動不了維修資金,也因此解決漏水問題,依然沒能推進。

目前,居委會進行代管,召集了5名有相關工程經驗的志願者,組成了應急工程小隊。

不過,5人應急工程小隊目前所能做的,也只是聯繫、協調各方,管道維修工程依然沒有開工。這其中最大的阻礙,還是小區部分業主對責任歸屬存有異議,並不認可管道維修應由業主負責。對此,屬地古美路街道水務站工作人員也給出瞭解釋。

閔行區古美路街道水務站工程師 徐煒:我們是以消防管的水錶爲界,水錶之後產生的費用,將是由這個小區業主負責的,水錶之前的這樣屬於市政的。它這個漏點是在水錶之後,按照常理來說,就是應該由小區業主買單。

即便如此,部分業主依然存有異議,而就在業主們糾結期間,安監部門得知情況後,也曾介入指導,但此事依然無法推動。

閔行區古美路街道安監所所長 張宏奎:按照物業管理條例,應該由物業公司走應急流程,動用維修基金進行先修,業委會牽頭物業公司一起找一個具有消防資質的第三方公司,介入來幫助維修就可以了。

而因爲目前,小區的業委會和物業公司均不能正常履職;記者介入後,屬地古美路街道在給記者的答覆中表示:將會組織力量先行墊資,修復該小區破損的消防管道。

閔行區古美路街道水務站工程師 徐煒:馬上漏水的部分先修理起來,後面產生的費用可以跟自來水公司大家再商量一下。

閔行區古美路街道安監所所長 張宏奎:維修好了以後,消防設施就能正常使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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