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自:證券時報·e公司

拿到發行許可證超過7年,劇中配角熬成了主角,出品方之一的樂視網都成了被執行人,電視劇《錦衣夜行》仍然未播出。

3月7日,電視劇《錦衣夜行》和《錦衣飛龍》信息網絡傳播權,被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在阿里司法拍賣平臺公開拍賣,起拍價2814萬元,因無人出價而流拍。

兩部電視劇近3000萬起拍

評估報告顯示,此次被拍賣的電視劇改編自知名作者月關的同名小說《錦衣夜行》。主演爲張翰、樸智英、徐正溪、宋妍霏、吳倩等。

該電視劇共兩季,第一季爲《錦衣夜行》,第二季爲《錦衣飛龍》,均爲30集。由上海劇芯文化創意有限公司、樂視網及貴州電視文化傳媒有限公司聯合出品,2015年12月,該劇就取得了發行許可證。

該電視劇的信息網絡傳播權評估價爲4020萬元,起拍價2814萬元,相當於評估價的7成。截至3月7日,雖然有12人設置提醒,超過2000人“圍觀”,但無人報名,遂流拍。

從公開信息來看,《錦衣夜行》演員陣容強大,投資不菲,因而在2015年拍攝時就已熱度高漲。該劇殺青後也很快有播映的消息傳出,在愛奇藝平臺,甚至還能找到該劇的預告片。

不過,該劇製作完畢後,雖然已經取得發行許可證,但由於相關原因,至今一直無法發行及播映,至今已超過7年。

評估報告顯示,若後續達成發行和播映,需要將女一號相關內容由其他演員重新參與拍攝,並通過適當的高科技影視技術手段予以更替。在重新制作完畢再次履行報批手續後,方可發行或播映。而在重新拍攝和製作過程中,需要進一步追加投資。

此外,該影視作品的發行許可證及母帶的持有主體爲案外人公司,該作品未在任何著作權平臺進行權屬登記。

樂視網未履行部分義務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信息網絡傳播權,即以有線或者無線方式向公衆提供作品,使公衆可以在其個人選定的時間和地點獲得作品的權利。

樂視網作爲《錦衣夜行》和《錦衣飛龍》的出品方之一,擁有該劇的信息網絡傳播權。樂視網也是此案的被執行人之一。

根據評估報告,此前,樂視網與劇芯公司就該電視劇的相關權利義務簽署了《<錦衣夜行>聯合攝製協議》。

協議約定,樂視網獨家享有該電視劇的信息網絡傳播權,但協議同時明確的樂視網的義務包括但不限於:支付投資款;負責新媒體發行;負責CMP廣告保底銷售並將銷售分成支付給劇芯公司;負責網絡媒體的宣傳和由此產生的費用等。

協議還約定,樂視網只有在切實履行上述義務的前提下,才能獨家享有該電視劇的信息網絡傳播權。

不過,樂視網雖然支付了攝製協議中約定的投資款,但由於其他義務特別是廣告保底銷售、宣傳並承擔由此產生的費用等,樂視網並未履行。因此,樂視網享有的信息網絡傳播權也存在一定瑕疵。

據悉,該電視劇的總投資金額約爲1億元。由於無法發行及播映,該劇並未產生收入,也無任何盈利。

實際上,樂視網曾對《錦衣夜行》抱有較高期待。在2014年年報中,樂視網表示,古裝歷史大劇《羋月傳》、女性宮廷大劇《武媚娘傳奇》、傳奇大劇《錦衣夜行》和《回到明朝當王爺》是樂視網2015年強檔大劇的“扛鼎之作”。

劇芯傳媒爲華策影視旗下企業,華策影視也曾在公告中多次提到該劇。

在2015年年報中,華策影視表示,公司全網劇業務從產品策劃初始階段即與互聯網渠道深度融合,根據不同渠道不同用戶特徵定製化聯合開發產品,並深度探討推進落地包括付費點播、廣告分成、金融衆籌等多種商業模式的可行性,包括《錦衣夜行》在內的多個產品將實現互聯網獨播、首播、付費播出等模式。

在2016年半年報中,華策影視表示,當期主要貢獻收入和利潤的全網劇集包括《親愛的翻譯官》《錦繡未央》《錦衣夜行》等。

責編:張騫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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