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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備受關注的股民陳某等人訴奧瑞德光電股份有限公司(證券代碼:600666 證券簡稱:*ST瑞德)證券虛假陳述案取得新進展,曾代理投資者起訴100餘家上市公司索賠的浙江裕豐律師事務所副主任厲健律師(證號:13301200210145176)表示,我們代理的*ST瑞德股民一審勝訴,根據上市公司重整方案,現已順利收到賠償款。(*ST瑞德維權入口)

回溯前情,2020年7月17日晚,*ST瑞德發佈《關於收到證監會重慶監管局<行政處罰決定書>及<市場禁入決定書>的公告》。重慶監管局查明,*ST瑞德涉嫌違法的主要事實如下:一、定期報告中財務報表存在虛假記載,二、未及時披露且未在相關定期報告中披露重大合同、重大債務違約及訴訟的情況,三、未及時披露且未在相關定期報告中披露關聯方資金佔用及關聯交易的情況,四、未及時披露且未在相關定期報告中披露對外擔保及訴訟的情況,五、未在年度報告中披露關聯方提供擔保的關聯交易的情況。

根據虛假陳述新司法解釋,上市公司、中介機構等因證券虛假陳述行爲導致投資者權益受損,受損投資者可以依法起訴索賠,索賠範圍包括:投資差額、佣金、印花稅損失。

“目前距離索賠時效屆滿只剩最後四個月,我們正在分批代理投資者起訴。”厲健律師表示,根據司法解釋,暫定:在2016年8月26日至2018年6月1日期間買入*ST瑞德股票,並在2018年6月1日收盤仍繼續持有該股票的受損投資者,可以辦理索賠。索賠條件以法院認定爲準。

投資者索賠需提供證券開戶信息查詢單原件、股票對賬單原件(2016年8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聯繫方式等。

(本文由浙江裕豐律師事務所厲健律師供稿,不代表新浪財經的立場。厲健律師,系中國法學會證券法學研究會理事、中國證券業協會證券糾紛調解員,2009年榮獲“浙江省優秀青年律師”稱號。2003年至今,厲健律師代理投資者起訴100餘家上市公司索賠,成效顯著。其中,投資者訴杭蕭鋼構虛假陳述案入選2012年度“全國法院十大調解案例”,投資者訴祥源文化、趙薇等虛假陳述案入選2019年度人民法院十大商事案例,投資者訴輝豐股份虛假陳述案系江蘇省首例證券糾紛普通代表人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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