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貝殼財經訊 3月8日晚間,瑞豐銀行《關於觸發穩定股價措施的提示性公告》稱,自2023年2月9日起至2023年3月8日,該行股票已連續20個交易日的收盤價低於最近一期經審計的每股淨資產,達到觸發穩定股價措施啓動條件。該行將於近期召開董事會和股東大會,審議穩定股價具體方案,明確該等具體方案的實施期間。

根據穩定股價預案,該行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後三年內,當股票連續20個交易日的收盤價低於其最近一期經審計的每股淨資產時,將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及該行章程的規定,審議穩定股價具體方案,明確該等具體方案的實施期間,並啓動穩定股價具體方案的實施。

公告顯示,根據穩定股價預案,該行及相關主體將採取以下措施中的一項或多項穩定股價,如依照法律、法規、規範性文件、本行章程及內部治理制度的規定,向社會公衆股東回購本行部分股票;要求本行控股股東及董事(獨立董事除外)、高級管理人員以增持本行股票的方式穩定本行股價,並明確增持的金額和期間;在保證本行經營資金需求的前提下,經董事會、股東大會 審議同意,通過實施利潤分配或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的方式穩定本行股價;通過削減開支、限制高級管理人員薪酬、暫停股權激勵計劃等方式提升本行業績、 穩定本行股價等。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