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管壓實中介機構“看門人”職責動真格。

加強投資者保護,是資本市場的重要任務。近期發佈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提出,將組建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統一負責除證券業之外的金融業監管,統籌負責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其中,證監會的投資者保護職責劃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

壓嚴壓實中介機構責任,是資本市場投資者權益保護的重要一環,也是註冊制改革的重要着力點。

年內,監管就壓實中介機構“看門人”職責動真格,多家券商因業務違規相繼領罰。第一財經記者據證監會及證監局網站統計,年內至今,已有9家券商被處罰或遭立案,涉及光大證券、民生證券、華泰聯合證券、華金證券等,事發定增、新三板掛牌、債券承銷、基金銷售等相關業務。

其中,國融證券連收兩張罰單,新三板掛牌、債券業務被“點名”;東北證券遭立案調查,事發豫金剛石45億定增舊案。

國融證券“連喫”兩張罰單

2023年開年不久,就有券商“喫罰單”。據記者統計,1月當月,國融證券、萬和證券、華金證券、民生證券4家收警示函或被責令改正。

其中,國融證券連喫兩張罰單,債券業務、新三板掛牌業務均被指存在違規。

具體看,內蒙古證監局1月5日披露,國融證券債券業務存在兩大違規:一是公司債券承銷和受託管理業務中,個別項目未對發行人抵押備案程序的真實性進行全面盡職調查,未持續跟蹤並及時督導發行人披露與發行人償債能力相關的重大事項;二是公司債券業務整體風險管控存在不足,個別項目對發行人募集資金使用監督不到位,內核機制執行不到位。內蒙古證監局責令該公司改,並在限期內提交書面整改報告。

僅幾天後,江蘇證監局當月10日披露,因國融證券在江蘇宏馬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簡稱“宏馬物流”)推薦掛牌的盡調過程中未勤勉盡責,時任項目負責人張志敏對此負有責任。對此,江蘇證監局對該公司及負責人出具警示函,並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事發再融資項目違規的,還有萬和證券。據深圳證監局1月3日披露,萬和證券及相關業務負責人杜承彪、周耿明在深圳市賽爲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簡稱“賽爲智能”)非公開發行股票保薦業務執業過程中,對發行人的重大合同、控股股東資金佔用、應收賬款回款等盡職調查不充分,保薦文件所作承諾與實際情況不符。

爲此,深圳證監局決定對萬和證券及保薦代表人杜承彪、周耿明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

債券承銷也是券商領罰的重點領域。

上海證監局1月18日對民生證券、華金證券出具警示函,兩家券商被罰都事發債券承銷相關業務。

其中,民生證券在從事債券承銷及受託管理業務過程中,存在兩大問題:一是債券承銷盡職調查方面,個別債券項目對其他中介機構提供的專業意見覈查不充分,對審計報告中內容遺漏、數據錯誤等情況未要求審計機構補充或更正等;二是債券受託管理方面,個別債券項目未及時就發行人的嚴重失信行爲向市場公告臨時受託管理事務報告。

華金證券存在的問題主要是:債券承銷盡職調查方面,個別債券項目對發行人重要權益投資、擔保情況等事項的核查不充分等;債券發行覈查方面,未按照相關規定健全內部制度和工作流程,部分債券項目對發行環節認購相關事項的核查不夠充分。

此外,光大證券作爲北京贏鼎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簡稱“贏鼎教育”)的主辦券商,在持續督導期間,未能勤勉盡責履行審慎覈查義務,未能發現贏鼎教育通過虛構業務虛增業務收入的情形,被上海證監局出具警示函。

華泰聯合證券在負責浩歐博持續督導工作過程中,未能盡到勤勉盡責義務,被江蘇證監局出具警示函,兩名簽字保代也被處罰。

東北證券突遭立案

除“喫罰單”外,還有部分券商突遭立案。

因豫金剛石定增舊案,東北證券被證監會立案。據該公司2月6日公告,因公司在執行豫金剛石2016年非公開發行股票項目中,涉嫌保薦、持續督導等業務未勤勉盡責,所出具的文件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證監會決定對公司立案。

因涉嫌重大財務造假,豫金剛石在去年6月遭摘牌退市,公司及多位高管被證監會處以罰款合計3595萬,實控人被終身禁入市場。

雖然豫金剛石已退市,但曾經的定增項目保薦機構東北證券仍難逃追責。

對於立案影響,東北證券稱,公司將積極配合證監會相關工作,並嚴格按照監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目前公司經營情況正常。

此外,還有部分券商因基金銷售相關業務被處罰。就在上個月,粵開證券被廣東證監局出具警示函。

經查,該公司基金銷售相關部門的合規風控人員不具有基金從業資格,公司內部合規檢查發現部分不具有基金從業資格的營銷人員、中後臺人員參與基金銷售活動問題,未按照內部規定開展合規問責,且個別分支機構中後臺人員仍有參與基金銷售問題等。

投保職責劃出

證券公司外,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資產評估機構等也是資本市場上重要中介機構,其執業質量和水平,長期成爲監管關注重點。

數據顯示,去年全年,證監會辦理中介機構未勤勉盡責案件44件,涉及36家中介機構。

今年2月,全國財會監督工作的頂層設計出臺,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財會監督工作的意見》(下稱《意見》)。其中提到,嚴厲打擊財務會計違法違規行爲,加強對國有企業、上市公司、金融企業等的財務、會計行爲監督,加強對會計師事務所、資產評估機構、代理記賬機構等中介機構執業質量監督。

壓嚴壓實中介機構責任,引導市場各方歸位盡責,才能更好地保護投資者利益。

近期,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發布,根據方案,將組建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統一負責除證券業之外的金融業監管,統籌負責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其中,證監會的投資者保護職責劃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