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賃市場魚龍混雜,被坑的往往是租客。如今,在北京租房,租客權益將得到進一步保障。

3月15日,北京市住建委發佈了最新版的《北京市住房租賃合同》(以下簡稱《租賃合同》)《北京市房屋出租經紀服務合同》《北京市房屋承租經紀服務合同》的示範文本,並開始推行。上述三個示範文本是依據去年9月1日實施的《北京市住房租賃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而制定的。

相較於此前的舊版本,新版的三個合同增加了三條利好租客的規定:規範長租公寓、規範中介、租房辦理網籤。

規範長租公寓方面,新版《租賃合同》主要解決了退押金難等問題。

《租賃合同》顯示,如果租住長租公寓等住房租賃企業的房源,住房租賃企業向租客收取的押金一般不得超過1個月租金,並按照規定通過第三方專用賬戶託管。同時,住房租賃企業向租客單次收取租金的數額一般不得超過3個月租金,超收的租金也要納入監管。此外,住房租賃企業應當自租客返還住房後3個工作日內,向租客退還剩餘押金、租金。

長租公寓一直是“糾紛重災區”。2015年,“租購併舉”被確立爲我國住房制度改革的主要方向,多部門陸續出臺相關政策大力支持租賃市場的發展。一時間,風口湧現,大量企業投身於長租公寓賽道。但因爲不少長租公寓企業收取租金的底層運營邏輯爲“高進低出”、“長收短付”,由此出現了大批因資金鍊斷裂跑路的企業,包括廣受關注的蛋殼、青客等。目前,各地政府已加強對長租公寓的監管,野蠻生長、無序擴張等現象明顯得到改善。

58安居客房產研究院分院院長張波對時代週報記者表示,合同中增加相應條款,可以起到較好的保障性作用,減少長租公寓爆雷可能給租賃雙方帶來的隱患。

諸葛數據研究中心高級分析師關榮雪向時代週報記者表示,對於長租公寓易出現的糾紛,《租賃合同》規範了管理,將在一定程度上提升租客的居住體驗及租賃資金的安全性,切實避免了租客羣體的權益受到侵害,解決了多樣化的租賃難題。

不止在長租公寓方面,《租賃合同》還在退租方面保護租客權益。租客在與租賃方發生糾紛時,時常出現租賃方停止供水供電、採取暴力等手段強迫租客退租的行爲。新版《租賃合同》明確要求,出租人不得采取停止供水、供電、供熱、供燃氣或者採取暴力、威脅等方式強行解除合同。

在規範中介行爲方面,《北京市房屋承租經紀服務合同》規定,中介收取的佣金一般不得超過1個月租金。住房租賃合同期滿,房主和租客續訂或者重新簽訂住房租賃合同的,房地產經紀機構不得再次收取佣金。

網籤方面,去年9月實施的《條例》明確,全市統一建設住房租賃管理服務平臺,租賃合同網簽在該平臺上完成,網籤後自動提交登記備案。

新版《租賃合同》將上述提到的網籤列爲強制性條款,具體描述爲:本合同簽訂後,雙方當事人應當辦理住房租賃登記備案。登記備案信息發生變更的,應及時辦理變更備案。

事實上,此前個人住房租賃並沒有形成良好的備案流程,租賃雙方對於租賃合同的備案並沒有相關意識,在不受監管的情況下,租客與承租方極易引發合同糾紛。

“通過住房租賃管理服務平臺,可以有效實現租賃合同網籤備案,同時更有效實現對於租賃押金進行託管。”張波向時代週報記者表示,這將有利於相關部門進行監管,降低租賃風險,同時有利於對租金形成有效監測。

張波進一步表示,租賃行爲備案後,相關公安、教育部門可以形成數據共享,有利於承租人申領居住證,辦理積分落戶,方便子女入學,更好地提高行政服務效率。

近期,北京租賃市場正在回暖。據《全國租賃市場報告(2023年2月)》顯示,北京2月新增租賃供應環比上漲超過150%,北京需求熱度較去年同期更佳,租金環比上漲0.2%,同比上漲13.6%。

責任編輯:劉萬里 SF014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