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青年報客戶端消息,被判賠9.8億元,在美國的房產將被拍賣,設立的家族信託被“擊穿”……在去年因汪小菲與前妻的一衆糾紛帶火了張蘭的直播事業後,今年的張蘭靠着欠款的消息再度衝上熱搜。不僅俏江南當年易主的往事再度被扒出,就連“家族信託”這個離普通人生活較遠的事物也成了網友爭相討論的對象。

事件

張蘭被曝欠款9.8億元 在美國的房產將被拍賣

日前,有消息稱,張蘭在美國某法院的一場官司中敗訴,張蘭位於紐約西53街20號39A公寓將被拍賣,所得款項歸甜蜜生活公司所有。判決書同時披露,張蘭在與歐洲私募股權公司CVC Capital Partners(以下簡稱“CVC”)的多番訴訟中敗訴,共欠款項及利息1.42億美元,摺合人民幣約爲9.8億元。

這場訴訟的原告公司甜蜜生活也是CVC旗下的境外持股平臺。而張蘭即將被拍賣的房產的購房資金出自於其離岸家族信託。

對於此事,張蘭在3月18日的直播中,手捧自家產品對着鏡頭平靜回應:“欠債是被資本算計了,我沒有算計別人,這說明我做得好,豬養肥了,狼就來了。是CVC基金欠我的,我沒欠任何人。”

北京青年報記者瞭解到,按照一些國家的法律,家族信託資產的所有權與收益權相分離,委託人一旦把資產委託給信託公司打理,該資產的所有權就不再歸他本人,但相應的收益依然根據他的意願收取和分配。彼時,張蘭設立信託時,與CVC的矛盾已經產生,她把受益人定爲汪小菲及其子女,就是想做好資產的“風險隔離”。

但是此次因美國法院的判決,明顯其家族信託的“風險隔離”作用失效了,這到底是怎麼回事呢?

相關分析指出,CVC得以獲取張蘭美國公寓的最關鍵原因在於,抓住了她使用家族信託項下銀行賬戶資金用於自身購房的漏洞。那麼,這中間到底出現了什麼問題?一切還得從俏江南易主一事說起。

回顧

張蘭與CVC對簿公堂敗訴“身無分文” 後者瞄準其家族信託

2000年,張蘭創辦了俏江南品牌餐廳,大獲成功,不僅品牌大量開店,還開出了在當時極近奢華的蘭會所。於是,俏江南開始謀求上市。2008年,俏江南接受鼎暉創投注資2億元人民幣。鼎暉創投與張蘭簽訂了一份對賭協議——要求俏江南在2012年之前上市,如果上市失敗,張蘭則需要高價回購股份,還要向鼎暉創投支付一定比例的投資費用。直到2011年,俏江南才衝刺A股,但未能成功,之後轉戰香港上市依然未果。

張蘭沒錢履約,直到CVC出現。2014年,CVC以3億美元收購俏江南82.7%的股權。此時,張蘭持股變更爲13.8%,員工持股3.5%。

由於CVC收購俏江南的資金也是借來的,迫於銀團貸款壓力,2015年CVC將俏江南股權全部轉讓給香港保華有限公司,張蘭也跟隨失去了自己在俏江南的少數股權。

矛盾由此而來。張蘭指責CVC公司“未經自己同意,便將俏江南100%股權全部抵押”。在她眼中,當年,是CVC惡意拖延俏江南上市,陰謀搶了她的公司、買了她的股權,還對她動了手。

CVC指控張蘭未能遵守交易條款,包括未能向CVC提供有關交易的準確和及時的信息。CVC還聲稱張蘭未能按照協議的規定支付股權收購款,並將部分款項轉移到了其個人賬戶和家族信託殼公司賬戶中。雙方各執一詞,鬧到對簿公堂。

2019年4月,張蘭在仲裁官司中敗訴,被判決支付CVC基金1.42億美元及其利息。彼時,“身無分文”的張蘭無法向CVC公司進行賠付。爲了追討這筆欠款,CVC瞄準了張蘭在海外的賬戶及離岸家族信託。理論而言,家族信託的資產歸屬,屬於受益人汪小菲和他的後代,與委託人張蘭無關。

追溯

張蘭的家族信託成立始末

坊間有消息稱,張蘭成立家族信託就是爲了轉移資產,逃避債務。對此,張蘭在接受媒體採訪時否認了“規避風險”“轉移資產”等說法,她表示之所以設立家族信託,是爲了品牌的傳承,要把企業代代相傳。

不過,從時間上看,張蘭成立家族信託也確實是在CVC入主俏江南之後。

從2013年12月到2014年6月,CVC陸續向張蘭在瑞士嘉盛銀行香港分行設立的個人賬戶裏轉移約2.5億美元。

2014年2月2日,張蘭在英屬維爾京羣島成立家族信託殼公司SETL,分別在瑞士信貸銀行、德意志銀行建立賬戶。此後半年裏,張蘭先後將1.42億美元轉到瑞士信貸銀行賬戶,之後又將其中的0.85億美元轉到德意志銀行賬戶。

同年6月,張蘭又將SETL的全部股權轉讓給了在庫克島新成立的信託公司,從而完成了離岸家族信託,受益人爲她的兒子汪小菲及其子女,託管人爲亞洲信託(Asia Trust Limited)。但同時,她還是SETL公司的唯一股東和董事,也是該公司在新加坡開設的兩個銀行賬戶的唯一授權簽字人。

正是這一身份,爲張蘭的家族信託被“擊穿”埋下了隱患。

關注

張蘭的家族信託到底是如何被“擊穿”的?

根據新加坡高等法院[2016]SGHCR 3、[2022]SGHC 278兩份判決書,2014年9月22日,張蘭從上述瑞信信貸銀行賬戶裏轉出300萬美元,2015年2月10日又轉出300萬元人民幣。在法庭問到這兩筆錢的去向時,張蘭說:沒有文件,也不記得了。同時,SETL公司似乎對張蘭轉走這些錢並無異議,一直到七年後的2022年纔出了一封律師信,向張蘭詢問兩筆錢的去向。此外,2014年11月26日,張蘭從上述德意志銀行賬戶轉出一筆錢用於在紐約購置一套房產。

北青報記者瞭解到,在英美法系中,境外家族信託分爲可撤銷信託和不可撤銷信託。通常只有不可撤銷信託才具有資產隔離功能。

所謂不可撤銷信託,是指委託人不可撤銷地將信託財產的所有權轉讓給信託,並由受託人爲了受益人的利益,對信託財產進行管理。具體來說,設立家族信託後,受益人需要使用信託分配財產是需要經過程序的,這與直接花自己名下的錢完全不是一個概念。如果信託下的資產是一家公司,使用公司賬上的錢進行投資或分配,需要通過相關決議。

而張蘭的另一個舉措更是讓新加坡法院認定,張蘭是財產的實際權利人,而非家族信託。2015年,CVC與張蘭最終對簿公堂。CVC以其入股俏江南的大筆資金去向不明爲由,先後從中國香港法院和新加坡法院拿到了針對張蘭的資產凍結令。

而在中國香港法院簽發財產保全令之後、新加坡法院簽發財產保全令之前,張蘭從德意志銀行賬戶轉走了大約3600萬美元。“這個操作很不明智,張蘭擔心錢被執行而將其轉走,正是證明了其認定這個錢是她本人,而非家族信託的。因此法官推斷這明顯是在規避被執行財產的風險。”有律師分析稱。

在新加坡法院簽發財產保全令,且德意志銀行按照收到的保全令凍結了銀行賬戶的兩天後,張蘭的律師寫信給德意志銀行稱“這個在貿易公司(SETL)名下的賬戶屬於張蘭”。這也就是張蘭在接受媒體採訪時稱“律師這封信很致命”的原因。

基於多項證據,2022年11月新加坡高等法院的法官認定:張蘭是信託所在銀行賬戶資產的實際所有人,因此同意了原告也就是CVC提出的任命接管人的申請。隨後,2023年3月,美國聯邦地區法院公佈了文章開頭提到的民事訴訟裁決書。

聚焦

在海外設立家族信託真的安全嗎?

有分析稱,張蘭對家族信託的流程並不熟悉,包括她接受媒體採訪時認爲,家族信託“之所以出了漏洞,是因爲設立信託特別麻煩,改簽字人,銀行一拖就三個月。這時候,受益人想買點什麼東西,比如買一個房,銀行就說必須你來籤這個字”。從這個角度看,張蘭對於家族信託感覺就是“用錢不方便”。

但事實上,信託財產應當具備獨立性,即信託財產不屬於委託人,也不屬於受託人,只有如此才能顯示其“隔離”的作用。讓一筆原本屬於某人或某家族的財產變爲獨立的財產是有一定條件的,例如在設立時要有明確的目的、確定的財產範圍、受益人取得信託利益的形式、依法辦理登記登記等等。

目前,很多海外信託機構在努力爭取中國客戶,但是由於信息的不對等,以及一些機構爲了達成交易,或有意或無意忽略了信託財產獨立的要件。委託人簽署了一些看似讓自己用錢“很方便”的協議。但如果不是張蘭這一案件披露其家族信託是如何被“擊穿”的,這其中風險在事發前都難以被發現。

張蘭可能並不是唯一持有這樣“非獨立”信託的前富豪。

原標題:半兩財經| 讓張蘭再度登上熱搜的“家族信託”真的是富豪們的“風險隔離”利器嗎?

編輯:楊雁琳

責編:廖異

審覈:馮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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