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載軟件和硬件無法分割,它的所有權也屬於客戶,而不是主機廠任意操縱的對象。


文/《汽車人》黃耀鵬


特斯拉在挪威的蜜月結束了。5月25日,挪威一家法院裁定,特斯拉通過軟件更新,遠程限制了車輛充電速度和電池可用容量,違反該國法律。


特斯拉因此要向挪威上萬名車主賠償,每人13.6萬克朗(約合10.4萬人民幣)。特斯拉大概率很快上訴。


釋放“怪獸級”法律問題


據悉,特斯拉在歐盟國家也遭遇類似訴訟。挪威不是歐盟成員國,因此無法直接援引判決結果。但如果歐盟也做出特斯拉侵權裁定,賠償額可能更高。


從2019年開始,一些挪威特斯拉車主發現續航里程明顯下降,是在某個OTA版本更新之後發生的,續航降幅從10%到15%不等,而且快充速度也下降了。



特斯拉表示,這麼做是爲了“保護電池並提高電池壽命”,而且只涉及一些2016年以前生產的產品(主要是Model S和Model X)。


得到“電池遠程保養服務”的車主們,顯然沒有接受特斯拉官方解釋,他們組團發起了集體訴訟。如果特斯拉上訴失敗,意味着要付出至少10.4億人民幣的賠償。


但特斯拉更應該擔心美國的司法機構會不會做出類似裁定。因爲美國相應車主羣體更爲龐大,而且美國監管機構很可能額外施加罰款。那樣的話,特斯拉不但將遭遇財務危機,還會令公司聲譽遭到新一輪質疑。


自從特斯拉在2012年率先對客戶手裏的新能源汽車進行OTA升級後,就釋放了怪獸級法律問題,只不過那時特斯拉自己也未能預料後果。客戶在購車和接受售後服務之前,都要籤“知情同意書”,這些條款並未提及這一嶄新的權限問題。



電池作爲整車的一部分,所有權當然屬於客戶。那麼廠家是否可以通過遠程的方式,對客戶財產進行處置?“處置”包含改變性質、性能參數和使用方式。而且,這些處置從來沒有通知客戶詳情。客戶只有選擇是否進行OTA,但具體“升級”了哪些內容,只有主機廠知道。車載軟件不可避免地影響到硬件和整車功能,這一部分權利究竟如何界定。


挪威法院的判決表明,如今軟件不但定義了汽車,還定義了汽車服務,對客戶財產進行法律意義上的再次確權。車載軟件和硬件無法分割,它的所有權也屬於客戶,而不是主機廠任意操縱的對象。


“遠程控制”的是什麼


特斯拉並非法盲,持續這麼做,以前沒爆發法律風險,並不等於以後不爆。這麼做的目的,確實如其聲稱的那樣,爲了延續電池健康?其實很多電動車廠家,特別是對一些運行五六年、充電數百次的老電池,都必須上些手段,才能維持住基本體驗。


就拿燃油車來說,發動機也是可以調參的,甚至可以在車輛售出之後。有些大膽的客戶通過刷ECU,進一步榨取發動機性能。官方自然也保留了類似手段。甚至有時高功版、低功版的區別,就是ECU軟件決定的,硬件並無區別。


當然,不管哪個版本,都必須做大量的驗證試驗。而新能源企業對老電池的“遠程保養”(或者說遠程控制,看怎麼理解),也要通過試驗先驗證一番。但是鋰電池(特別是磷酸鐵鋰)的特點是,電池單體的一致性,決定了調參的成功率。


客戶拿到車之後,電池PACK構造、總的電量都不能改變,但客戶從儀表上讀到的電量,不是全部電量。有些企業在新車的時候選擇隱藏一些電量,等到電池衰減或者低溫的時候釋放出來,這樣體驗會好一些。但現在這種做法很少見,無論NEDC還是WLTC標準,車型和電壓定了,電量和續航里程對應關係還是明確的。“留一手”越來越行不通。



特斯拉對電池的管理策略,是前期(15萬公里內)不顯示續航衰減,中期(15萬-20萬公里)則給定5%衰減,而後期(20萬公里後)則直接“表顯”至少10%衰減。特別後期的時候,對充電速度和充放電深度都作出更廣泛的限制,防止電池突然掛掉。


消費者這時就會感覺比較明顯。到了這個階段,突然電池能力、充電速度、電量百分比,都有急轉直下的感覺(實際使用中可能超過15%)。


電池的衰減,起碼在開始階段是線性漸變的過程。客戶在10萬、15萬公里內讀到滿電續航都是一樣的,也別太高興,這都是系統直接給定的,不等於實際能力。此時電池衰竭的確不多,客戶感受到電池“虛標”並不明顯。


兩難問題


現在看來很明確,用戶和主機廠的矛盾,基本都在大里程階段(此時電池的內阻已經產生明顯變化了)。主機廠擔心電池突然失能,甚至出現起火的大麻煩,開始做各種限制;而客戶更關注“老驥尚能飯否”。


國內一些廠家對起火隱患召回,一個傳統戲碼就是“升級軟件”。如何升級?其實就是降容量、降充電速度,保電池生命健康。



其實,大里程數下(各電池方案不一樣)最穩妥的辦法,就是換電池。但不少客戶無法認同,因爲換電池太貴了,可能超過車價1/2。而且老的PACK架構是否還能生產(生產出來長期庫存絕不可取,這是電池的特點),存在疑問。


新能源車技術更新還是很快的,價格即使不變,能力也會上的很快。過五六年花原價50%換電池,還不如換一輛新車。“電動車不保值”的刻板印象,其實是強化了。


現在,發生在挪威的訴訟,壓縮了主機廠任意操作的空間。客戶確認財產權、擴張知情權的結果,是廠家一次性認栽。從長期看,大里程下脫保是必然的。但這麼做,反過來又損害了人們對電動車的信心。



去年11月,國家市監總局對OTA方式召回做出強化監管的安排,要求不得任意進行OTA,必須備案。但是此舉尚未解決OTA是“黑盒子”的問題。


將來可能的趨勢,是各家主機廠OTA後臺,都要接入到國家管理平臺上,升級要受控(不需要交出源代碼),同時給客戶公開透明的查詢途徑。


但是,這並未解決電動車遠程管理的兩難問題。不可能要求所有客戶對技術細節和利弊都很熟稔,並作出明智選擇。如何在不妨礙用戶財產權和知情權的情況下,平衡雙方利益,是一個新課題。在這一點上,特斯拉又以先驅者的姿態和自家錢包,進行了新的法律和技術探索。(文/《汽車人》黃耀鵬)【版權聲明】本文系《汽車人》獨家原創稿件,版權爲《汽車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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