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華夏時報 記者葉青 北京報道

中國期貨業協會公佈數據顯示,今年2月全國150家期貨公司實現淨利潤4.53億元,爲2020年5月以來最低,同比下降57.15%,環比下降41.11%。有業內人士表示,長久以來,由於期貨公司過度依賴期貨經紀業務,業績增長只能通過降手續費以吸引客戶等方式實現,這導致期貨公司整體盈利能力並不強。

過度依賴經紀業務,意味着市場交易火爆時期貨公司業績好,反之業績差。

未來,這種形勢有望被扭轉。證監會日前對《期貨公司監督管理辦法》(下稱《辦法》)進行修訂,並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物產中大期貨副總經理景川對《華夏時報》記者表示,此次修訂擬讓期貨公司在傳統的手續費、交易所返還以及利差收益、投資收益的基礎上,增加融資收益、期貨自營以及做市等業務的收入,這不僅能增加期貨公司的營業收入,還能拓展期貨公司業務版圖。

“靠天喫飯”

由於政策限制較嚴,國內期貨公司一直以經紀業務爲主,這也導致了期貨行業形成“靠天喫飯”的格局:市場交易火爆時,手續費倍增則期貨公司收益就會增加,但如果大宗商品交易過熱,監管政策趨嚴,那市場的交易量必然會下降,這自然也會影響期貨公司的收入。

創元期貨總經理助理許紅萍對《華夏時報》記者表示,雖然2013年之後,期貨資產管理產品逐步被投資者接受,風險管理子公司的“保險+期貨”、場外期權等產品日趨豐富,期貨公司的收入也逐步多樣化,但對於現在的期貨公司來說,除了頭部公司能提供多樣化服務外,當前大部分期貨公司的業務也僅能滿足服務市場的最基本需求,而且手續費的競爭與業務的同質化,使得經紀業務的盈利空間也愈發有限。

此次證監會對《辦法》的修訂,賦予了期貨公司“衍生品經營機構”的新角色。許紅萍稱,修訂將使期貨公司能夠突破傳統業務,通過自身業務的創新、專業能力的強化,在風險管理和財富管理領域開闢新的利潤點,這也是期貨公司作爲賣方機構轉型的大趨勢、大方向。

徵求意見稿擬依法適度拓展期貨公司業務範圍,有望對期貨公司放開期貨自營、期貨保證金融資等新業務;衍生品交易、期貨做市交易、資管業務將收歸期貨公司,納入證監會監管。

其中,衍生品交易是目前期貨公司最爲關注的焦點。許紅萍表示,期貨衍生品交易與券商的衍生品交易有所不同,此前期貨公司爲了規避衍生品交易對傳統經紀業務的影響,期貨公司只能通過風險管理子公司開展衍生品交易,如果徵求意見稿最終順利落地,該業務得到准許,期貨公司又多了一個直接盈利的增長點。

對於衍生品交易從風險子公司收回到期貨母公司,並且納入證監會監管,景川表示,這種模式也是總結監管實踐並借鑑了證券公司等做法,而且可以快速地對各個環節風險進行追查與管理,此外,期貨做市業務迴歸期貨公司,也有利於期貨公司運用成熟的風險管理模式開展這類業務。

數據顯示,截至2023年1月,國內備案風險管理業務的公司總共有99家,其中備案場外衍生品業務的風險管理公司達74家,實際開展業務的公司爲60家。

5億元淨資本門檻

南華期貨董事長羅旭峯認爲,業務範圍的拓展,可以讓期貨公司有更多手段來解決發展困境,有更大的動力來提升綜合服務能力,有更多的工具來助力實體經濟發展。

值得注意的是,除了衍生品交易、做市業務外,許紅萍表示,此次徵求意見稿還明確期貨公司經覈准可以從事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業務,這是爲期貨公司接下來開拓新業務留出一些空間。而且,此次調整是在原有業務的基礎上,明確各方關係和義務,爲相關對象制定出統一的行爲準則和法律責任。

此外,徵求意見稿還提高了業務准入門檻,強化了期貨公司的風險管理能力。

對於期貨交易諮詢業務,期貨公司准入門檻擬提高到“最近6個月淨資本持續不低於2億元”“最近一期分類評級不低於B類BBB級”等條件。對於期貨做市交易業務,期貨公司准入門檻擬提高到“最近6個月淨資本持續不低於5億元”“最近一期分類評級不低於B類BBB級”等條件。對於衍生品交易業務,期貨公司准入門檻擬提高到“最近6個月淨資本持續不低於5億元”“最近一期分類評級不低於B類BBB級”等條件。對於資產管理業務,擬將期貨公司資管業務的准入方式由協會備案調整爲行政許可,同時,擬將准入門檻提高到“最近6個月淨資本持續不低於5億元”“最近一期分類評級不低於B類BBB級”等條件。

期貨資深人士陶先生對記者表示,從上述內容看出,期貨公司最近六個月淨資本持續不低於5億元和最近一期分類評級不低於B類BBB級成爲期貨經紀業務以外的其他業務申請的共同條件,估計未來的期貨保證金融資業務、期貨自營業務、境外期貨經紀業‍務‍‍等申請條件也不會低於這個標準。

如果這兩個門檻成爲期貨公司可持續發展的最低要求,那麼一些最近6個月未達到5億淨資本的期貨公司是否會備感壓力,是否會因此掀起一波增加註冊資本金、補充淨資本的熱潮,並加速行業分化,值得關注。

此外,景川表示,徵求意見稿還明確期貨公司可以依規爲符合條件的子公司提供融資或者擔保,並禁止期貨公司爲股東、實控人等其他主體融資,以防範風險傳導、保障期貨公司資產安全。

爲配合落實《辦法》最新的修訂,中期協也發佈通知稱,當前風險管理公司開展的衍生品交易和做市業務將回歸所屬期貨公司,爲做好業務調整和各方銜接工作,協會就過渡期相關安排,向各公司徵求意見。

中期協發佈的《期貨風險管理公司衍生品交易業務過渡期相關安排》和《期貨風險管理公司做市交易業務過渡期相關安排》顯示,將設置過渡期36個月。

糾正“外行管內行”

近年來,隨着我國期貨市場快速發展,期貨公司的核心競爭力也從經紀業務轉變爲綜合的研發能力和產業服務能力。在期貨行業快速發展和對外開放的形勢下,期貨經營機構對複合型、創新型以及國際化高端專業人才的需求不斷增加。

許紅萍表示,人才永遠是各行各業發展的基石,隨着近年來期貨市場的快速成長,期貨公司對各類人才的需求日益突出。不管是資產管理人才,或是風險管理以及研究人才,期貨公司正開始逐步強調對人才隊伍的建設和人才結構的優化,以滿足創新與多樣化業務的需要。

根據徵求意見稿,按照業務分類,期貨公司申請從事期貨交易諮詢業務的,具有三年以上期貨從業經歷並符合期貨交易諮詢從業條件的高級管理人員不少於一名,具有兩年以上期貨從業經歷並符合期貨交易諮詢從業條件的業務人員不少於五名。而期貨公司申請從事資產管理業務的,具有三年以上證券基金或者期貨從業經歷並具有資產管理從業相關經驗或者資質的高級管理人員不少於一名;具有兩年以上證券基金或者期貨從業經歷的業務人員不少於五名。

此外,期貨公司申請從事衍生品交易業務的,具有三年以上證券基金或者期貨從業經歷並具有衍生品交易從業相關經驗或資質的高級管理人員不少於一名;具有兩年以上證券基金或者期貨從業經歷並具有衍生品交易從業相關經驗或資質的業務人員不少於五名。

業內人士表示,上述內容意味着,期貨公司申請相關業務資格,必須要有最少五名專業人才,其從業相關經驗或資質不少於兩年;高管(高級管理人員)中必須有一名具有三年相關經驗的人員,也就是說,分管領導也必須是相關專業人才,其從業相關經驗或資質不少於三年。

景川表示,專業人才始終是期貨公司爭奪的焦點,徵求意見稿對於期貨公司高管資者的要求,更加註重期貨行業自我人才培養,在一定程度上糾正長期以來外行管內行的現象,更加有利於期貨公司的專業化發展。期貨專業人才可以將倉單服務、基差貿易、合作套保、場外期權等業務,在實體企業中不斷推廣,不僅可以促進實體企業經營模式和定價模式多元化,而且也可以促進企業風險管理水平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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