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法治时报

工商银行海南省分行组织员工旁听帮信罪案件庭审

“沉浸式”领悟防范电信诈骗

本报讯(记者何海东 通讯员李鑫)近日,工商银行海南省分行组织机关干部及辖区内各分、支行的分管领导等50余人到海口市美兰区法院观摩一起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罪案庭审。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朱某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还使用被告人董某和钟某的银行卡操作“跑分”。经统计,2021年9月20日至2022年1月27日,经朱某操作流入银行卡的数额为67万余元。因董某没有收到先前承诺的“好处费”,与钟某商量要“黑掉”朱某“跑分”的钱,钟某用手机操作将银行卡内的2万余元转到支付宝和微信账户,盗窃后按照事先约定与董某分赃。

当天,法院当庭宣判,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盗窃罪判处3名被告人有期徒刑7个月至有期徒刑1年8个月不等的刑期,并处罚金。

庭审结束后,工行员工纷纷表示,此次庭审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和警示教育课,使大家深刻认识到了法律的严肃性和违法的后果,今后将依法履职,用实际行动筑牢防范电信网络诈骗“防火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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