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轉自:法治時報

工商銀行海南省分行組織員工旁聽幫信罪案件庭審

“沉浸式”領悟防範電信詐騙

本報訊(記者何海東 通訊員李鑫)近日,工商銀行海南省分行組織機關幹部及轄區內各分、支行的分管領導等50餘人到海口市美蘭區法院觀摩一起涉嫌幫助信息網絡罪案庭審。

法院經審理查明,被告人朱某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網絡實施犯罪,還使用被告人董某和鍾某的銀行卡操作“跑分”。經統計,2021年9月20日至2022年1月27日,經朱某操作流入銀行卡的數額爲67萬餘元。因董某沒有收到先前承諾的“好處費”,與鍾某商量要“黑掉”朱某“跑分”的錢,鍾某用手機操作將銀行卡內的2萬餘元轉到支付寶和微信賬戶,盜竊後按照事先約定與董某分贓。

當天,法院當庭宣判,以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盜竊罪判處3名被告人有期徒刑7個月至有期徒刑1年8個月不等的刑期,並處罰金。

庭審結束後,工行員工紛紛表示,此次庭審上了一堂生動的法制和警示教育課,使大家深刻認識到了法律的嚴肅性和違法的後果,今後將依法履職,用實際行動築牢防範電信網絡詐騙“防火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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