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剛剛結束的CBA本賽季最後一輪比賽中,有多場比賽出現暴力行爲和衝擊賽場的行爲。在上海隊與北控隊的比賽中,布萊德索和馬泳互毆,火藥味極濃,他們兩人被雙雙驅逐出場。在寧波與同曦的比賽結束後,寧波俱樂部董事長宋凌傑也衝入場內,推搡裁判。在遼寧隊和青島隊的比賽中也出現暴力動作。

對上述人員,CBA公司認爲他們給聯賽造成不良影響,決定對上海外援布萊德索罰款14萬,停賽4場,馬泳款罰10萬,停賽4場,對寧波隊董事長宋凌傑罰款8萬,停賽2場。這個處罰 力度是非常大的,特別是上海外援布萊德索所受到的處罰損失最大,嚴重影響了季後賽,他不但打不了第一輪的系列賽,第二輪的系列賽一樣不能完整參加。

對違反體育道德的行爲進行處罰和打擊是正確的,但是CBA公司沒有做到一視同仁,一碗水端平。在遼寧隊與青島隊的比賽中,遼寧隊員付豪用拳擊打了青島隊員紀卓的後腦勺,後者差一點倒地,這個犯規的性質也比較嚴重。平時一些球員作出登踏動作都被罰款和停賽了,可是爲什麼付豪明顯是有意擊打紀卓後腦勺,沒有得到處罰?這顯然是漏網了,付豪的動作屬於暴力,而不是一般性的犯規。

有些球迷對付豪的漏網,表示不可理解,非常不滿意,球迷說上面有人就是好,籃協有遼寧籍的"王局",有影響力的"展媽媽",付豪終於得到照顧,這次處罰漏網了。

還有球迷認爲CBA公司的處罰就是雙標,嚴重影響季後賽走勢,對血布停賽四場,不就是明擺着讓上海隊目送深圳隊晉級四強嗎?可是當年遼寧隊員在總決賽期間與四川球迷爆發羣毆,並沒有立即作出處罰,反而是讓他正常參加總決賽,到了很長一段時間才做出不痛不癢的處罰,這不就是雙標嗎?對此,諸位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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