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華鑫股份(600621.SH)公告稱,因公司向特定對象發行不超過40億元股票事宜收到上交所的《問詢函》。

至此,中原證券國聯證券、華鑫股份三家券商再融資申請全部收到上交所問詢函,進入申請的新階段。

3月21日,華鑫股份定增申請被上交所受理。申報稿顯示,公司此次定增募集資金不超過40億元。

本次上交所對華鑫股份的問詢問題包括認購對象、融資必要性、行政處罰和監管措施、經營情況、商譽等。

被要求說明融資必要性、規模合理性等

公告顯示,華鑫股份本次定增扣除發行費用後擬全部用於向華鑫證券增資,用於擴大融資融券業務規模、積極發展自營業務、加大信息化系統建設和補充流動資金及償還債務。且在報告期內曾多次發行公司債券。

上交所要求說明此次融資的必要性、融資規模的合理性,具體爲兩融業務和自營業務投入或發展情況、經營狀況和盈利情況。

因認購對象涉及控股股東儀電集團及其全資子公司和一致行動人華鑫置業,認購價款總額不低於1億元且不超過2.5億元。 華鑫股份需說明儀電集團和華鑫置業用於此次認購的資金來源,是否存在減持公司股票的情況或減持計劃,發行完成後,擁有權益的股份比例,相關股份鎖定期限是否監管要求。

2022年年報顯示,該公司實現營業總收入24.43億元,同比增長5.66%;實現歸母淨利潤3.52億元,同比減少28.82%;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的淨利潤2.2億元,同比下降23.58%。 

上交所要求分析2022年營收同比增加、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的淨利潤同比大幅下降的原因,與同行業可比公司的業績變動對比情況及差異原因。

華鑫股份強調,金融科技創新驅動力已發展成爲其核心競爭優勢。2022年,公司收入和損益主要來自於華鑫證券。而華鑫證券戰略發展目標是以金融科技引領業務發展,打造高品質券商作爲華鑫證券未來轉型的核心戰略,力爭發展成爲具備核心競爭力的金融科技型證券公司

上交所要求其說明金融科技創新的具體形式及驅動效果。資產方面,由於報告期內其主要資產爲金融資產,華鑫股份需說明各類金融資產底層資產的具體明細及風險狀況,相關業務是否存在較大信用風險,資產減值損失是否計提充分。

根據申報材料,截至2022年9月30日,華鑫股份商譽賬面價值5846.70萬元。上交所要求說明報告期末公司賬面商譽的形成過程,報告期內對商譽進行減值測試的過程及主要參數,商譽減值準備計提是否充分,公司是否存在較大的商譽減值風險。

此外,除金融業務,華鑫股份部分子公司主營業務或營業範圍包括融資租賃、部分持有型物業經營、物業管理、房地產經紀諮詢等業務。要求說明相關業務的具體內容、經營模式、收入利潤佔比等情況以及後續業務開展的規劃安排,是否涉及房地產業務。

2018年以來子公司多次領罰單

監管處罰方面,上交所認爲,2018年至今,華鑫股份子公司華鑫證券、華鑫期貨等多次受到證券監管部門和交易所作出的行政處罰、行政監管措施或自律監管措施。

該公司需對處罰具體情況及整改措施作出說明,是否符合相關整改要求以及整改措施的有效性,內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並有效執行,是否構成重大違法行爲,嚴重損害投資者合法權益或者社會公共利益。

2019年12月,華鑫期貨因未建立、健全並嚴格執行業務管理規則、風險管理制度,風險管理和內部控制存在較大缺陷受到行政處罰。

上海證監局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1008.91萬元,並罰款1008.91萬元;同時相關責任人被警告或罰款。公開資料顯示,罰單中華鑫期貨所涉的違法違規行爲,牽涉到2015年A股股災時的“伊世頓操縱期市”案。

2020年2月,華鑫證券泉州寶洲路證券營業部因違反《反洗錢法》等受到中國人民銀行福州中心支行的處罰。

2022年12月,華鑫期貨再度因違規被罰。因未按規定報告工作人員被立案調查情況、未報備設立分支機構、未妥善保存使用外接系統客戶的資料、未有效識別客戶異常交易等,上海證監局對華鑫期貨採取責令改正的監督管理措施,並限期一個月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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