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聯社4月12日訊(記者 夏淑媛) 手握保險、公募兩大代銷牌照,永誠財險旗下的永鑫保險銷售服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永鑫保險銷售”)並未迎來突圍。

近日,上海證監局掛出註銷永鑫保險銷售公募證券投資基金銷售業務許可證的公示,宣告了這家進軍公募7年有餘,但始終裹足不前的機構最終主動放棄開展該項業務。據悉,這也是保險業首家主動註銷公募代銷牌照的保險代理公司。

業內人士表示,實際上不僅是保險機構知難而退,在目前的馬太效應格局下,基金代銷市場甚至還出現個別銀行和尾部第三方代銷機構退出的情況。此外,機構持牌、人員持證之下,基金銷售對專業性要求較高成爲目前保險機構在基金銷售上業務整體不突出的主要原因。

7年僅代銷56只基金,永誠財險旗下永鑫保險銷售主動註銷公募銷售牌照

近日,上海證監局網站掛出《關於註銷永鑫保險銷售服務有限公司公募證券投資基金銷售業務許可證的公告》。

公告內容顯示,近期,永鑫保險銷售向證監會提交了註銷公募證券投資基金銷售業務許可證的申請,根據有關規定,證監會決定註銷永鑫保險銷售公募證券投資基金銷售業務許可證。

據悉,永鑫保險銷售成立於2013年2月,是永誠財險旗下的全資子公司,註冊資本金5100萬元,總部設於上海。

早在2015年,永鑫保險銷售便獲批基金銷售資格,成爲保險中介機構中第4家拿到基金代銷牌照的公司。

雖然背靠實力股東,手握保險和公募兩大代銷牌照,永鑫保險銷售依然仍業績平平,業務“瘸腿”。永誠財險中期財報顯示,2022年上半,永鑫保險銷售營業收入2073.21萬元,實現淨利潤僅4.65萬元。

在基金代銷方面,Wind數據顯示,截止4月11日,永鑫保險銷售過去7年僅與兩家基金公司簽署代銷協議,代銷基金56只。

在理財魔方聯合創始人兼首席金融專家馬永諳看來,基金代銷是個需要長期持續投入的業務,如果沒有足夠耐心,僅靠牌照並不能帶來業務優勢。

據財聯社記者統計,目前包括永鑫保險銷售在內,保險業共有5家保險公司、5家保險中介擁有基金代銷牌照,在全國保險機構中佔比較低。

其中,獲批基金代銷牌照的5家保險公司分別是陽光人壽、中國人壽、平安人壽、中宏人壽、泰康人壽。

此外,永鑫保險銷售之外,既擁有基金銷售資格,又兼具保險代銷牌照的4家保險中介分別是國華人壽旗下的華瑞保險銷售、第三方財富管理平臺理財魔方旗下的玄元保險代理、大家人壽旗下的和諧保險銷售及總部位於北京的方德保險代理。

可以看出,這些擁有基金代銷資質的中介機構多爲保險公司旗下子公司。值得注意的是,上述機構基金代銷規模偏低,且發展分化。

截止4月11日,中宏人壽、和諧保險銷售、方德保險代理3家公司代銷基金數分別爲70只、79只、588只,即便是巨頭平安人壽,其代銷基金數量也只有125只。

玄元保險代理、華瑞保險代銷基金數超過2000只,陽光人壽、中國人壽代銷的基金數也均超過4000只。據中基協2022年4季度公募基金銷售保有規模數據,目前僅中國人壽、玄元保險代理兩家保險機構能躋身行業前100名。

其中,玄元保險代銷的權益基金、非貨幣基金保有規模分別爲41億元、53億元,行業排名第84名;國壽代銷的權益基金、非貨幣基金保有規模分別爲545億元、684億元,行業排名第24名、第27名。

“但與銀行和第三方獨立基金代銷平臺等勢力相比,兩家公司的基金代銷勢力依舊顯得單薄”業內人士表示。

東方財富同花順、盈米等基金代銷龍頭跨界保險,逆勢競逐中介牌照

值得注意的是,在永鑫保險銷售主動註銷公募銷售牌照的背後,東方財富、同花順、盈米基金等多家第三方基金代銷龍頭卻欲奪先機,紛紛跑步進場收購保險中介牌照。

2022年8月,第三方基金代銷公司盈米財富旗下盈米信息技術(珠海)收購寧波北遠保險經紀,並於今年2月更名爲廣東盈信保險經紀。

2019年5月,互聯網金融服務平臺東方財富以6427萬元的價格,完成對上海衆心保險經紀100%股權收購及增資工作。

2019年6月,坐擁4.4億用戶同花順開賣保險,對用戶提供健康、意外、人壽和財產四大類保險產品銷售。而早在2018年4月,同花順便從宜城市光大農牧有限公司手中,以2082.44萬元代價購得浙江恆誠保險經紀100%的股權,正式成爲該保險經紀公司唯一股東。

據業內知情人士介紹,爲開闢保險業務,東方財富、同花順等先後曾引進保險領域專家,但平臺的“流量+互聯網場景”優勢發揮有限,變現依舊是道難題。

“在我看來,這屬於這山望着那山高,有保險銷售資質的想複用資源,深挖客戶理財需求,有理財代銷資質的覺得客戶可能會有保險需求,想順理成章地二開客戶。但坦白來講,基金和保險兩者往任何一個方向延伸都不太容易,由於業務類型及要求完全不同,所以最終大家在展業領域還是會各有側重”馬永諳表示。

據悉,在115家獨立基金銷售機構中,盈米基金代銷基金數量均在8000只以上,在122家券商機構中,東方財富代銷數據均超過7000只。但在保險業務領域,這些機構目前始終沒有激起市場浪花。

保險、基金協同效應差,業內專家稱不看好市場業務延伸

曾經在很長一段時間內,保險機構不被允許代銷基金等非保險金融產品。然而,隨着綜合金融概念盛行,監管機構才逐漸放行保險機構代銷基金。

2013年6月3日,證監會發布《保險機構銷售證券投資基金管理暫行規定》,進一步放寬了保險公司、保險經紀公司以及保險代理公司銷售基金產品的限制,以滿足投資人日益多樣化的金融需求。

其中,第四章對銷售人員做出了規定,要求保險營銷人員首先要符合保監會關於保險銷售從業人員資質條件的相關規定,同時獲得基金銷售人員從業資格,並在保險機構工作2年以上,方可銷售基金。

雖然保險機構在“機構持牌、人員持證”的要求可以代銷基金,但不少業內人士並不看好保險與基金業務的市場協同。

在馬永諳看來,基金銷售業務不僅強調專業性,還需要巨大的資金投入,即使只有十多個員工成本,加上系統方面的開資,第三方基金銷售機構每年日常開銷至少幾百萬,對於部分缺乏業務的機構而言,盈利收入並不能覆蓋成本開支。

此外,很多有長期閒錢的家庭在考慮資金賬戶分配和長期資金資產配置時,其家庭經濟支柱的年齡一般偏大,這就存在覈保通過率低,保費可能較高的情況。

“在幫這些用戶投保時,想選擇高性價比的產品往往比較費功夫,我們現在直接對接的保險公司並不多,大部分產品是跟其他保險經紀公司合作”某保險代理公司人士感慨道。

某保險機構管理層還表示:“管理具有挑戰性,特別是銷售過程中的風險滲透問題。”如果基金產品發生跌破或清算,其風險可能會滲透到保險業,投資人可能認爲是保險公司代銷出了問題,這將會對保險公司產生聲譽風險。

同時,在面向個人客戶銷售方面,保險代理人的銷售動力本身也不足,因爲對他們而言,賣基金需要更專業的知識儲備,更重要的是賣基金不及賣保險的收入高,且賣基金的維護成本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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