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雯攆墜兒,王夫人攆晴雯,兩次攆人有何異同?

一個是主子攆丫鬟,一個是大丫鬟攆小丫鬟,按理說這兩個案例,沒什麼可比之處。

如果非要對比晴雯攆墜兒、王夫人攆晴雯,我們只能說,晴雯攆墜兒是大家的意見取得了一致、罪名明確、但是沒有公佈罪名的一項行爲。而王夫人攆晴雯,是一意孤行、沒有明確罪名、同樣也沒有公佈罪名的行爲。

墜兒被攆,公開的罪名是“很懶,寶二爺當面使他,他撥嘴兒不動,連襲人使他,他背後罵他”,但是大家心知膽明,真正的原因是墜兒偷了平兒的蝦鬚鐲。

從偷盜被發現這一刻起,墜兒就註定了被攆的命運。平兒叮囑:“等襲人回來,你們商議着,變個法子打發出去就完了。”麝月的意見是:“這也罷了,早也去,晚也去,帶了去早清靜一日。”襲人知道了,“也沒別說,只說太性急了些。”

從上到下,大家對這件事的處理意見是一樣的。區別只是由襲人攆,還是由晴雯攆,這是細節。而不公佈罪名,是爲了保護怡紅院的聲譽。所以墜兒母親很是不滿,與晴雯頂撞起來,但墜兒不敢發一言,做賊心虛。

王夫人攆晴雯,同樣沒有公佈罪名。爲什麼不公佈?或者說,晴雯的罪名是什麼,以致於王夫人不敢公佈、或者不需要公佈?

從根源上說,晴雯的罪狀,就是長得漂亮。“這樣妖精似的東西竟沒看見”,王夫人認爲早就該攆了。

但是,這個罪狀,是沒辦法公佈的。雖然王夫人堅定地認爲,寶玉身邊的漂亮女孩子,就是極大的禍害,但是別人不這樣認爲。別人三觀不統一還不要緊,關鍵是賈母不同意。賈母甚至把晴雯的美貌作爲優勢之一,暗中決定將來讓她做寶玉的侍妾。如果王夫人公開說 “那個丫頭漂亮,所以我把她攆出去了”,你猜賈母會怎麼樣?即使不會當場翻臉,肯定也會對王夫人有所不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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