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北京证监局发布对国都证券采取责令改正并限制业务活动的监管措施。

北京证监局指出,国都证券公司治理结构不健全,公司治理失衡,投行业务内控制衡失效,影响公司合规稳健展业。

同时,北京证监局认为翁振杰作为公司董事长、朱玉萍作为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均对相关问题负有主要责任;因此,北京证监局也对翁振杰和朱玉萍分别采取监管谈话措施。

另外,北京证监局要求国都证券在2023年4月12日至2023年10月11日暂停与股票发行相关的保荐、承销业务,公司债券承销业务,资产证券化业务,非上市公众公司推荐业务。

监管函中,北京证监局指出国都证券在公司治理和投行业务的多项问题。

在公司治理方面,国都证券存在三大问题:

一是股权管理未履职尽责。未审慎判断并报告部分股东一致行动人关系情况、公司股权结构重大变化和个别股东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影响。

二是未依规执行治理程序。未召开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审议董事(独立董事除外)、监事薪酬和高级管理人员绩效年薪。

三是激励的约束机制缺失。绩效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未充分反映合规管理和风险管理要求。

受公司治理影响,国都证券投资银行业务方面也存在三大问题:

一是关联交易管理失当。关联方投行业务执业标准低;业务独立性不足,业务通道化;对部分关联方业务未履行合规审查和信息披露。

二是执行业务未勤勉尽责。部分债券项目未充分核查发行人主要风险发生变化的影响;部分IPO项目申报材料未充分核实发行人采购、存货、费用支出等业务真实性;对项目信用变化的风险防范和应对缺失,业务风险积聚。

三是合规内控管理薄弱。同一项目短期内多次召开立项、内核会议,在相关问题没有进一步充分核查的情况下即通过了内控程序;投资银行业务薪酬激励实行包干,业务人员收入与项目收入直接挂钩,业务部门负责人薪酬递延不满足规定年限。

因此,北京证监局要求国都证券采取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厘清股东股权关系,完善公司治理,建立有效内控机制,切实提升投资银行业务质量。国都证券应对负有直接责任或者主要责任的人员进行内部问责。

北京证监局表示,公司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对公司合规管理、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的有效性承担最终责任。翁振杰作为公司董事长,对国都证券相关问题负有主要责任。同时,根据《证券公司股权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翁振杰是公司股权管理事务的第一责任人。北京证监局决定对翁振杰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

另外,北京证监局还表示,朱玉萍作为时任董事会秘书,对国都证券相关问题负有责任。同时,朱玉萍也是公司股权管理事务的直接责任人。因此,北京证监局决定对朱玉萍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

公开资料显示,国都证券成立于2001年12月28日,注册地为北京,是在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和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原有证券业务整合的基础上,吸收其他股东出资成立的综合性证券公司。2017年3月31日,国都证券在新三板挂牌上市。截至2021年,公司注册资本为58.3亿元。

股东方面,国都证券第一大股东为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为13.33%。此外,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国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同方金融控股(深圳)有限公司、重庆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东方创业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山东海洋集团有限公司,持股均超5%,持股比例分别为9.59%、7.69%、5.95%、5.28%、5.13%、5.13%。目前公司属于无实控人状态。

今年1月,因股东方面存在相关问题,北京证监局曾对国都证券及6名股东发布了相关监管处罚,主要剑指国都证券第五大股东重庆信托。值得一提的是,翁振杰同时也是重庆信托的董事长。

在业绩表现方面,截至目前,国都证券尚未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根据公司2022年度未经审计财务报表(母公司)来看,国都证券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9.11亿元,下滑46%;净利润3.69亿元,同比下滑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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