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面新聞記者 | 張曉雲

4月24日晚間諾亞控股(06686.HK )發佈2022年財報顯示去年全年總收入人民幣31.29億元,同比減少27.7%。淨利潤人民幣10.09億元,同比減少26.5%。

諾亞曾因2019年首先爆出34億踩雷“承興系”詐騙案,轟動資本市場,因此牽涉進多起法律糾紛中,後續影響仍在持續中。

近日界面新聞記者注意到,上海金融法院開庭公告信息顯示,諾亞控股子公司上海歌斐資產、諾亞(上海)融資租賃已起訴京東、廣東承興控股、廣東中誠、蘇州晟雋等公司索要投資損失。

目前雖未有判決結果出爐,但多位法律界人士向界面新聞表示,歌斐資產的追債不容樂觀,諾亞與京東的債務關係與“承興系”300億詐騙案有關。而羅靜的一審刑事案已明確認定相關合同印章均爲僞造,京東的員工也是由“承興系”員工扮演。

收入淨利雙降

財報顯示,總收入減少的原因主要是由於募集費收入、管理費及業績報酬收入減少。其中,諾亞控股2022年的募集費收入爲6.32億元,同比減少46.5%,管理費爲12.32億元,同比減少16.1%,業績報酬收入2.02億元,同比減少56.8%。

諾亞控股主要業務分爲兩塊財富管理業務和資產管理業務。其中財富管理業務的總收入爲22.10億元,較2021年同期的32.12億元減少31.2%;資產管理業務收入8.39億元,較2021年同期的10.46億元減少19.8%;其他業務收入7934.0萬元,同比增長16.3%。

對此諾亞控股在財報中解釋,全年股市波動導致2022年分銷的私募股權基金數量減少,以及宏觀環境波動及更具挑戰性的影響導致私募股權產品的業績提成收入下降。

再來看資產管理業務板塊諾亞控股主要通過並表的上海歌斐資產開展該業務。財報顯示,資產管理業務的總收入由2021年的10.46億元人民幣減少19.8%至2022年的8.39億元人民幣。

對此諾亞控股在財報中解釋,主要由於受2022年宏觀環境波動及更具挑戰性的影響,資本市場波動及一級市場退出機會放緩,導致私募股權產品的業績提成收入下降。

不過,諾亞控股的海外業務成爲亮點實現了逆勢增長截至2022年末,諾亞控股的海外資產管理規模達到人民幣325億元,較2021年增長14.7%,這主要得益於歌斐資產管理旗下的海外另類投資產品的成功募資,以及諾亞控股推出了海外現金管理和固定收益產品以進一步獲取海外客戶的份額。

截至2022年末,歌斐資產的資產管理規模爲人民幣1571億元,較2021年末上升0.7%,基本持平。

公開信息顯示,諾亞控股成立於2005年,2007年獲得紅杉資本的投資,於2010年11月10日在美國紐交所上市。20227諾亞控股在港交所二次上市成爲首家實現港股美股兩地上市的中國獨立財富管理機構,並於2022年12月完成在香港聯交所主要上市地位的轉換,成爲在香港聯交所及美國紐交所雙重主要上市的財富管理公司。

歌斐資產追債京東

2019年7月,諾亞財富首先爆出34億踩雷承興國際,一時間引發資本市場軒然大波,隨後波及的金融機構像“滾雪球”一樣越來越多,湘財證券、“中植系”摩山保理、雲南信託均牽涉其中。

踩雷“承興系”300億詐騙案後,諾亞財富因此牽涉進多起法律糾紛中,後續影響仍在持續中

近日界面新聞記者注意到,上海金融法院開庭公告信息顯示,曾踩雷“承興系”的上海歌斐資產、諾亞(上海)融資租賃已起訴京東、廣東承興控股、廣東中誠、蘇州晟雋等公司索要投資損失。兩案件於2023年3月29日開庭審理。目前未有判決結果出爐

承興系公司實際控制人羅靜等人的一審刑事判決書2015年2月至2019年6月,承興系公司先後與蘇寧易購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下稱蘇寧公司)、北京京東世紀貿易有限公司(下稱京東公司)開展供應鏈貿易,由承興系公司墊資爲京東公司、蘇寧公司開展采購業務。

同期,承興系公司在羅靜、羅嵐的安排下,利用其與京東公司、蘇寧公司的供應鏈貿易背景,由羅嵐私刻京東公司、蘇寧公司印章,分別由多名員工提供僞造的購銷合同等融資所需材料,虛構應收賬款,先後與包括上海諾亞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下稱諾亞公司)旗下上海歌斐資產管理有限公司(下稱歌斐資產在內的多家金融機構簽訂應收賬款轉讓及回購協議等合同騙取多家機構的融資款。

值得注意的是據一審法院認定,承興系公司依涉案合同從被害單位處騙取的錢款尚有88億餘元未歸還,該金額爲案合同詐騙罪的犯罪金額,其中上海歌斐資產損失34億餘元

與此同時諾亞的內鬼”也有收受賄賂。據調查,2016年9月起,承興系公司在同諾亞公司及旗下上海歌斐開展融資業務及騙取上海歌斐錢款過程中,爲謀取不正當利益,經被告人羅靜批准,由被告人羅嵐多次給予諾亞公司旗下諾亞基金負責與承興系公司聯繫業務的工作人員方建華(另案處理)共計300餘萬港元,摺合人民幣200餘萬元。

對於歌斐資產起訴京東等公司索要投資損失一案多位法律界人士向界面新聞表示後續訴訟結果不容樂觀因爲羅靜的一審刑事案中已明確認定相關合同印章均爲僞造

除合同印章外京東公司員工身份也是僞造是由承興系員工扮演的,因此京東不存在表見代理的情形。一位不願具名的律師向界面新聞表示,除京東外的其他被告不存在履約賠付能力。

根據羅靜的刑事判決書在虛構合同後,承興系公司在多名員工配合下,採取冒京東公司、蘇寧公司員工身份、截留並僞造應收賬款債權確認文書等方式,讓相關金融機構對虛構的應收賬款信以爲真,以此騙取融資款,並在明知供應鏈貿易融資不斷虧損,承興系公司已資不抵債的情況下持續騙取融資,所得款項用於償還過去融資項目及銀行借款的本息、支付各類費用等。

此外諾亞在承興系案發後與部分投資者達成和解但也有投資者向歌斐資產發起民事訴訟。據界面新聞了解“先刑後民”的原則下,目前這些民事訴訟仍處於暫停狀態中

2020年8月,諾亞財富和涉“承興案”投資者達成和解協議,相關一次性和解費用金額爲18.29億元,部分計入諾亞2020年第四季度財務數據。有業內人士認爲,諾亞此舉相當於“以股換債”,即諾亞財富向投資者提供諾股票,以彌補後者在承興相關產品的投資損失。

當時,818名受影響客戶中的約67.5%相關投資者,選擇接受上述和解,佔承興案相關信貸基金未償餘額的70.6%,而諾亞財富也對相關損失進行兌付,並一次性計提18.3億元,其中包括向未“換股”投資者兌付的約5.3億元的其他和解方案。

據諾亞控股招股書,截至2021年底,受影響客戶中的約72.7%已接受要約。此外,截至2020年及2021年底,諾亞控股分別錄得歸因承興事件的和解開支18.3億元及1990萬元,且對集團最大財務影響將僅爲4.33億元,並已全數確認爲開支及或有負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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