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華社集團(08317)發佈公告,公司已委任紅日資本有限公司(一間根據香港法例第571章證券及期貨條例可進行第1類(證券交易)及第6類(就機構融資提供意見)受規管活動的持牌法團)爲獨立財務顧問,以就抵銷及包銷協議(經補充包銷協議修訂及補充)以及其項下擬進行的交易向獨立董事委員會及獨立股東提出意見。獨立董事委員會已批准委任紅日資本有限公司爲獨立財務顧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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