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王鹿)5月4日,广东省药监局发布2022年第12期药品抽查检验信息,在抽检的208批药品中,有8批次药品不合格。

其中,四川天府康达药业集团府庆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藿香正气水“微生物限度”项目不合格;广东敬昌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山药“性状、鉴别(1)显微鉴别”不合格;广东吉明丰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醋延胡索“黄曲霉毒素”不合格;高州市中医院生产的祛湿止带片“重量差异”不合格;珠海市立康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北柴胡、广东新韩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牛大力“性状”不合格;吉林龙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荨麻疹丸、广东沙溪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沙溪凉茶颗粒“装量差异”不合格。

新京报记者注意到,吉林龙泰制药曾多次因药品不合格被处罚、通报。

2020年8月3日,风寒感冒颗粒生产批量未严格执行企业制定的工艺规程;风寒感冒颗粒批生产记录不规范,追溯困难,被吉林省药监局处以警告处罚。

2019年7月30日,上海市药监局发布的《2019年第6期药品质量抽检通告》显示,感冒灵胶囊“鉴别、含量测定”不合格。

2019年6月5日,江西省药监局发布的《江西省2019年第2期药品监督抽检信息公告》显示,复方桔梗止咳片“重量差异”不符合规定。

2018年5月24日,广东省药监局发布2018年第5期《药品抽查检验信息的通告》显示,荨麻疹丸“装量差异”不合格。

2017年12月1日,益气补肾胶囊被广东省药监局通报“性状”不合格。

2016年8月9日,通窍鼻炎片、滋补生发片被广东省药监局通报“性状”不符合规定。

2015年10月19日,2批次通窍鼻炎片被江苏省药监局通报“性状”不合格。

2015年6月1日,5批次通窍鼻炎片、1批次滋补生发片被江苏省药监局通报“性状”不合格。

2015年1月27日,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江苏省2014年第3期药品质量公告》显示,3批次通窍鼻炎片“性状”不符合规定。

2013年11月4日,2批次灯盏花素注射液被安徽省药监局通报“检查(可见异物)、含量测定”不符合规定。

吉林龙泰制药官网显示,该公司是集科研、开发、营销为一体的民营制药企业,主要从事中成药、针剂的生产研发,曾被评为“吉林省质量诚信企业”。

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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