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5月9日電(高敬、黃偉)記者9日從生態環境部獲悉,自2023年7月1日起,全國範圍全面實施國六排放標準6b階段,禁止生產、進口、銷售不符合國六排放標準6b階段的汽車。

根據生態環境部、工信部、商務部、海關總署、市場監管總局日前聯合發佈的公告,本次汽車排放標準提升包括輕型汽車和重型柴油車。生產日期以機動車合格證的車輛製造日期爲準,且合格證電子信息應於2023年7月1日0時前完成上傳;進口日期以貨物進口證明書籤注運抵日期爲準;銷售日期以機動車銷售發票日期爲準。

公告指出,汽車生產、進口企業作爲環保生產一致性管理的責任主體,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等有關規定,在車輛出廠或入境前公開車型排放檢驗信息和污染控制技術信息,確保實際生產、進口的車輛符合要求。相關認證機構應依據國六排放標準6b階段頒發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

記者瞭解到,根據排放要求不同,國六標準設置了國六a和國六b兩個排放限值方案,國六b階段的排放標準更加嚴格。此前,全國輕型汽車和重型柴油車已實施了國六排放標準6a階段。(完)

責任編輯:劉萬里 SF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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