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遼寧省委巡視組原組長李超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訊 據遼寧省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遼寧省委批准,遼寧省紀委監委對省委巡視組原組長李超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李超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處心積慮,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金,向從事公務的人員贈送錢款,違規借用管理和服務對象錢款;違反組織原則,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通過私營企業主跑官要官,在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爲他人謀取利益;違規經商辦企業,違規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通過民間借貸獲取大額回報,利用職務上的影響爲親友謀取利益;違規干預和插手司法活動;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在職務晉升、工程承攬、案件辦理等方面爲他人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遼寧省委巡視組原組長李超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遼寧省委巡視組原組長李超,資料圖

李超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李超開除黨籍處分;由省監委給予其開除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