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25岁小伙张敏向记者反映,今年2月22日凌晨,他与女朋友及其闺蜜在萍乡市安源区吃夜宵,一邻桌男子上前骚扰他女朋友的闺蜜并让其陪喝酒,遭拒了还动手把他打成轻微伤。张敏称,骚扰女性的男子系萍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湘东分局公职人员。(上游新闻 5月9日 《江西萍乡一公职人员让邻桌女子陪酒被拒,打人被拘十天?相关单位:正核查》)

公职人员酒后“见色起意”,要求陪酒被拒后还打人,事件一经曝光,便引发公众热议。首先,不管涉事者是不是公职人员,如此不尊重女性,还殴打他人,已突破道德和法律的底线,必须受到严惩。而进一步说,涉事人员的公职人员身份,则让事件影响更大、关注度更高。

近年来,各地纪委监委时有通报公职人员酒后违法失德行为,诸如酒驾、聚众闹事、打人等情况,背后折射的是这些人法律意识的淡漠,和对自己身份的缺乏敬畏。每每发生此类事件,也都会引发公众关注和热议。因为公职人员的作风问题,不仅仅涉及到其个人私德和作风,还影响的是党风政风,以及公职人员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形象。因此,对于公职人员酒后违法失德行为,必须从严查处、严肃处理,唯有严惩,才能倒逼其谨言慎行,严以律己。

回到这起公职人员打人事件,相关当事人已付出法律代价,但值得一提的是,涉及到公职人员,法律之外还应有政纪处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公职人员任免机关、单位应当按照管理权限,加强对公职人员的教育、管理、监督,依法给予违法的公职人员处分。监察机关发现公职人员任免机关、单位应当给予处分而未给予,或者给予的处分违法、不当的,应当及时提出监察建议。

然而,根据媒体报道,打人事件已过去近三月,涉事单位刚得知新闻爆料时,对此却是“一问三不知”,更何言处分,网上甚至还流传出当事人请假两年的传闻。相关单位对涉事人员的疏于处理,到底是“毫不知情”,还是有“和稀泥”“护犊子”的嫌疑,这也是网友存疑的地方。

目前,当地已成立调查组,并回应称将“严肃处理”,希望能尽快调查清楚,及时给一个处理结果,以回应人民群众对于公平正义的期待,也是维护公职人员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形象。同时,还应举一反三,加强公职人员作风建设,划出红线,明确界限,让公职人员能紧绷纪律规矩这根弦,在生活作风、生活情趣上讲操守、重品行,别再让“酒风”败坏了“作风”。

上游新闻评论员 龙春晖

编辑:康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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