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萍鄉市安源區25歲小夥張敏向記者反映,今年2月22日凌晨,他與女朋友及其閨蜜在萍鄉市安源區喫夜宵,一鄰桌男子上前騷擾他女朋友的閨蜜並讓其陪喝酒,遭拒了還動手把他打成輕微傷。張敏稱,騷擾女性的男子系萍鄉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湘東分局公職人員。(上游新聞 5月9日 《江西萍鄉一公職人員讓鄰桌女子陪酒被拒,打人被拘十天?相關單位:正覈查》)

公職人員酒後“見色起意”,要求陪酒被拒後還打人,事件一經曝光,便引發公衆熱議。首先,不管涉事者是不是公職人員,如此不尊重女性,還毆打他人,已突破道德和法律的底線,必須受到嚴懲。而進一步說,涉事人員的公職人員身份,則讓事件影響更大、關注度更高。

近年來,各地紀委監委時有通報公職人員酒後違法失德行爲,諸如酒駕、聚衆鬧事、打人等情況,背後折射的是這些人法律意識的淡漠,和對自己身份的缺乏敬畏。每每發生此類事件,也都會引發公衆關注和熱議。因爲公職人員的作風問題,不僅僅涉及到其個人私德和作風,還影響的是黨風政風,以及公職人員在人民羣衆心中的形象。因此,對於公職人員酒後違法失德行爲,必須從嚴查處、嚴肅處理,唯有嚴懲,才能倒逼其謹言慎行,嚴以律己。

回到這起公職人員打人事件,相關當事人已付出法律代價,但值得一提的是,涉及到公職人員,法律之外還應有政紀處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公職人員任免機關、單位應當按照管理權限,加強對公職人員的教育、管理、監督,依法給予違法的公職人員處分。監察機關發現公職人員任免機關、單位應當給予處分而未給予,或者給予的處分違法、不當的,應當及時提出監察建議。

然而,根據媒體報道,打人事件已過去近三月,涉事單位剛得知新聞爆料時,對此卻是“一問三不知”,更何言處分,網上甚至還流傳出當事人請假兩年的傳聞。相關單位對涉事人員的疏於處理,到底是“毫不知情”,還是有“和稀泥”“護犢子”的嫌疑,這也是網友存疑的地方。

目前,當地已成立調查組,並回應稱將“嚴肅處理”,希望能儘快調查清楚,及時給一個處理結果,以回應人民羣衆對於公平正義的期待,也是維護公職人員在人民羣衆心中的形象。同時,還應舉一反三,加強公職人員作風建設,劃出紅線,明確界限,讓公職人員能緊繃紀律規矩這根弦,在生活作風、生活情趣上講操守、重品行,別再讓“酒風”敗壞了“作風”。

上游新聞評論員 龍春暉

編輯:康磊

責編:李洋

審覈:陳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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