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7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佈文章《資金監管存漏洞 鋌而走險謀私利 嚴查公職人員高利轉貸》,介紹了高利轉貸罪的定義和危害,點名兩名銀行幹部。

涉高利轉貸問題

2名銀行幹部被點名

文章提到,近日,江西省撫州市統計局原黨組書記高連珠被開除黨籍和公職,通報指出其涉嫌高利轉貸犯罪。梳理近年通報,包括湖南省韶山農商銀行原黨委書記、董事長劉興隆在內的多名幹部都涉及此類問題。利用職權或公職人員身份通過高利轉貸謀利問題,引起紀檢監察機關關注。

根據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條規定,高利轉貸罪是指以轉貸牟利爲目的,套取金融機構信貸資金高利轉貸他人,違法所得數額較大的行爲。浙江省江山市監委委員毛江平介紹說“這類行爲不按銀行借款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信貸資金,而是轉貸給他人獲取利息差,不僅不誠信,更會擾亂國家對信貸資金的發放及利率管理秩序,規避信貸審批監管可能引發金融風險。”

福建省南平市紀委監委案管室主任羅佛生認爲,公職人員實施高利轉貸行爲尤需引起警惕。高利轉貸使用的是信貸資金。羅佛生表示,公職人員套取金融機構信貸資金用於高利轉貸,本身與其公職人員的身份不無關係,一定程度上隱含侵害職務廉潔性的問題,而不單純是公民個人的行爲失範。此外,若還利用職權或職務上的影響,向無資金需求的管理服務對象主動提出放貸收息,則還可能涉嫌索賄或受賄。

文章披露,有的公職人員借其身份便利套取信貸資金謀利。毛江平分析,公職人員獲取信貸資金的優勢,讓少部分人動起了“歪腦筋”,甚至鋌而走險,以身試法,在向金融機構獲得貸款後,轉手就將這些資金借給第三方公司或個人,從中賺取利息差。

有的公職人員借職務之便監守自盜。中信銀行昆明分行滇池支行原行長解鵬,先是借銀行行長的身份結識掌握資源和有資金需求的各類人員,爲高利轉貸“撒網”。隨後與他人商議到自己所在支行辦理貸款,並以15%的年化收益出借。此後,他利用職務之便,推動銀行貸款審批流程“一路綠燈”,對僞造的貸款材料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並順利將所獲貸款轉借,獲得高額利益。

“解鵬與他人共謀,利用職權進行高利轉貸並獲利71萬元,暴露出對這部分公職人員存在的監管漏洞。”雲南省昆明市五華區紀委監委第一紀檢監察室幹部浦雪菲說。

文章指出,多位紀檢監察干部提到監管缺位問題。其中原因,既有行爲人反覆轉移資金躲避監管,又有相關部門與金融機構的合作渠道尚未完全打通,無法做到全程、全覆蓋監督。

多地紀檢監察機關出手

加強貸款授信監管

文章強調,防治公職人員高利轉貸行爲不能一蹴而就,要從壓實責任、從嚴監管、警示教育多管入手共同織牢防控網絡。

五華區紀委監委相關負責人認爲,紀檢監察機關要壓實相關行業部門責任。“督促金融監管部門履職盡責,加強對各金融機構開展公職人員貸款授信的監管,監督金融機構履行責任,嚴格審查公職人員貸款用途,從源頭杜絕高利轉貸的資金來源。”

浙江省江山市紀檢監察機關通過向相關部門下發紀律檢查建議書,推動與金融機構形成有效監管合力,嚴把公職人員貸款的“入口關”和“出口關”,嚴格審查貸款用途,加強貸款資金去向和使用情況動態把控和全週期監督,築牢防治高利轉貸的“防火牆”。

結合新修訂的《領導幹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規定》,福建省南平市紀委監委加強了對失信公職人員的情況通報和問題倒查,倒查是否存在高利轉貸和違規參與民間借貸問題。

江蘇省無錫市紀檢監察機關督促有關職能部門就高利轉貸問題開展自查自糾和清理整頓,推動制定完善黨員幹部相關行爲規範,將高利轉貸列爲“不能爲”行爲之一,嚴格落實談心談話、家訪制度,掌握黨員幹部思想動態,防範化解苗頭性問題。

在發揮教育治本功能方面,雲南省文山壯族苗族自治州通過通報典型案例、組織收看警示教育片等方式,教育引導公職人員自覺認清高利轉貸行爲的性質危害,起到通報一案、警醒一批、教育一片的效果。

編輯:王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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