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手曲婉婷近日因一則法拍事項而備受關注。

5月16日,經過一天的競拍,她名下的兩套豪宅一宗流拍、一宗遭搶購溢價成交,命運大不相同。

曲婉婷名下兩套房子被拍賣

近日,歌手曲婉婷母親張明傑受賄、濫用職權案迎來新進展,曲婉婷名下位於哈爾濱市道里區富力江灣新城一期2號樓1單元的兩套房屋於5月15日10時至2023年5月16日10時進行拍賣。

拍賣公告中顯示,這兩處房產均登記在曲婉婷名下。其中1801室面積爲148.76平方米,評估價298.17萬,起拍價208.72萬元,加價幅度5000元,保證金41.7萬。

1802室房屋面積172.77平方米;評估價346.3萬元;起拍價242.4萬元;保證金48.48萬元;加價幅度5000元。

此次拍賣共吸引了5萬餘人圍觀,千餘人提醒,其中1801室因無人報名參拍而流拍;1802室有3人報名參拍,距離拍賣結束還有6分鐘時纔出現第一次出價, 最終經過89次延時,90次出價後以291.9萬成交,比起拍價多出近50萬

不過拍賣公告中特別提示,這兩處房屋未辦理產權證。可能存在拖欠取暖費、物業費、水電煤氣等相關費用。請自行到相關部門瞭解詳情。

上述房產的執行依據顯示,該拍賣涉及哈爾濱市城鎮化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原主任張明傑案。

張明傑爲歌手曲婉婷的母親。曲婉婷近年長期居住於海外,2020年9月她曾在微博發文談及張明傑的案件,引發關注。

 

曲婉婷母親被判無期徒刑

張明傑受賄、濫用職權,王紹玉受賄一案,哈爾濱市中級人民法院於2021年11月17日一審宣判,認定張明傑單獨受賄人民幣500萬元,與王紹玉共同受賄摺合人民幣9317萬餘元;張明傑徇私舞弊、濫用職權,造成公共財產損失共計人民幣2.3億餘元,對張明傑以受賄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以濫用職權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決定執行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對王紹玉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四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三百萬元;並對查封、凍結、扣押在案的涉案違法所得及其孳息予以沒收,上繳國庫,不足部分繼續追繳。

宣判後,張明傑、王紹玉不服,分別提出上訴。黑龍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在二審裁定中對一審認定的事實證據予以確認,認爲張明傑身爲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爲他人謀取利益,索取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張明傑夥同王紹玉共同索取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爲均構成受賄罪;張明傑身爲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徇私舞弊、濫用職權,致使公共財產遭受重大損失,情節特別嚴重,其行爲構成濫用職權罪。張明傑、王紹玉具有索賄情節,應依法從重處罰。一審判決認定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罪準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2022年3月24日,黑龍江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公開宣判,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據長安街知事,曲婉婷近年長期居住於海外,2020年9月她曾在微博發文談及張明傑的案件,引起網友關注。

當時,中紀委網站刊文表示,輿論關注此事,正是因爲人們痛恨腐敗分子損害國家和人民的利益,攫取大量不義之財,滿足親屬子女奢靡生活。現實中一些案例也正是如此,有的甚至是配偶子女移居海外,財產轉移到境外,隨時準備“跳船”,這樣的領導幹部與黨和人民離心離德,與共產黨人的初心使命背道而馳,必須受到黨紀國法嚴懲,爲其違紀違法行爲付出應有代價。

據北京頭條客戶端2021年10月29日報道,在曲婉婷少年時,家裏就有萬元以上的鋼琴,18歲就被送到國外留學生活。而她的社交媒體中,到處是學鋼琴、玩音樂、四處旅遊的享受生活。

她在一次採訪中公開提到了自己的母親,並且大加讚譽:“她是一個勤奮的人,她給了我能得到的最好生活,不管她是如何得到。”

責任編輯:劉萬里 SF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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