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黑龍江銀保監局發佈了4張罰單,劍指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哈爾濱中興支行和平路支行

罰單顯示,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哈爾濱中興支行的主要違法違規行爲爲:貸款“三查”未盡職;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哈爾濱和平路支行的主要違法違規行爲爲:理財POS機管理不力,原員工利用理財POS機管理漏洞違規劃轉並侵佔客戶資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第五項,黑龍江銀保監局哈爾濱中興支行和平路支行發出了警告,並各處以30萬元罰款,累計60萬元。

彭超、姜威那,對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哈爾濱和平路支行理財POS機管理不力,原員工利用理財POS機管理漏洞違規劃轉並侵佔客戶資金負有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條第二項,黑龍江銀保監局對其處以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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