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 唐婧 北京報道

“剛開始時不敢介入,等到敢介入的時候幾個銀行又搶破了頭。”一位從事科創金融的銀行人士向記者直言。如何服務“少抵押、輕資產、高風險”的科創企業,一直是銀行業的一道難題。

早在十多年前,我國銀行業就邁出了極具創新意義的一步—開展“投貸聯動”,設想用“投”的部分帶來的收益爲“貸”的部分做風險補償。

2016年4月,行業又迎來一份重磅文件,原銀監會、科技部、人民銀行又聯合印發《關於支持銀行業金融機構加大創新力度開展科創企業投貸聯動試點的指導意見》(下稱《指導意見》),明確首批5個地區和10家試點銀行開展投貸聯動業務。

時至今日,首批試點業已七年,一度被寄予厚望的“投貸聯動”雖然“不顯山,不露水”,但有着更廣泛意義的科創金融進入市場視野。

2021年11月,人民銀行等八部門印發《山東省濟南市建設科創金融改革試驗區總體方案》,濟南獲批成爲全國首個科創金融改革試驗區。2022年11月,上海、南京、杭州、合肥、嘉興獲批建設全國科創金融改革試驗區。科創金融迎來“好時光”,會否爲不溫不火的“投貸聯動”帶來新機遇?

首批試點的審慎創新

從業界實踐看,“投貸聯動”有狹義和廣義之分。

狹義的投貸聯動是指2016年下發的《指導意見》中的定義,即10家試點銀行面向5個試點地區的科創企業,將“信貸投放”和投資功能子公司的“股權投資”相結合,通過相關制度安排,由投資收益抵補信貸風險的融資模式。

5個地區包括北京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武漢東湖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上海張江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天津濱海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西安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10家試點銀行分別爲國家開發銀行、中國銀行、恆豐銀行、北京銀行、天津銀行上海銀行、漢口銀行、西安銀行、上海華瑞銀行、浦發硅谷銀行。

廣義的投貸聯動則還包括銀行和境外子公司、外部PE/VC等進行“債權+股權”的聯動,試點名單以外的銀行亦有開展。

需要提及的是,在狹義的投貸聯動中,《指導意見》明確,試點機構投資功能子公司應當以自有資金向科創企業進行股權投資,不得使用負債資金、代理資金、受託資金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非自有資金。

然而,試點方案涉及突破《商業銀行法》第43條,關於商業銀行不得向非銀行金融機構和企業投資,不能直接持有非金融企業股權的規定。2016年4月,銀監會相關負責人在媒體吹風會上表示,本次試點是找經驗和做嘗試的第一步,但對現有《商業銀行法》已經有所突破,所以在圈定範圍時十分慎重。這也爲後來狹義投貸聯動試點進展緩慢埋下了伏筆。

直至今日,在投貸聯動業務試點的10家銀行中,只有國開行一家成功獲批設立投資功能子公司。2016年11月,國開行獲批設立全資投資功能子公司“國開科創”,專門服務試點地區科創企業的股權投資業務,但其他9家銀行的投資功能子公司卻再無音訊。

記者梳理了10家試點銀行近七年的年報亦發現,部分銀行在2018年及以前的年報中還會提及申設投資功能子公司,但2018年以後則再無相關表述。

例如,漢口銀行在2016年年報中表示,報告期內向湖北銀監局申請設立投貸聯動創投子公司,並經原湖北銀監局報送至原中國銀監會,最終報送至國務院審批。在2017年、2018年年報中,漢口銀行稱仍在推進投資子公司申設,但在2019年及以後的年報當中,漢口銀行再未提及此事。

上海銀行2016年年報同樣提到正在積極籌備專業化的股權投資公司,但在2017年以後的年報中也不見相關提法。北京銀行、西安銀行、恆豐銀行情況類似。華瑞銀行、天津銀行和浦發硅谷銀行雖有申設,但並未寫入年報中。

至於國開行,2016年該行發起設立全國首家科創企業投貸聯動子公司——國開科創,並實現全國首單科創企業投貸聯動落地。2018年,國開行創新“投資+貸款選擇權”業務模式,累計以投貸聯動方式支持45家科創企業。2019年,國開行累計以投貸聯動方式支持科創企業64家。2019年之後,該行年報再未披露相關信息。

其他9家試點銀行因爲沒有拿到監管批文,聯動投資功能子公司的狹義投貸聯動模式幾乎沒有落地案例。2021年兩會期間,鄭州銀行原董事長王天宇在採訪中表示,《指導意見》中的投貸聯動試點並未實質性落地。在試點的10家銀行中,只有國開行獲批設立投資功能子公司。且根據監管規定,銀行使用自有資金對企業開展股權投資,將形成較多的風險資本佔用,這無疑增加了銀行特別是規模較小的銀行開展投貸聯動業務的難度。

換言之,除了投資功能子公司難以獲批,資本金過度消耗也是狹義投貸聯動難以推廣的一大原因。興業銀行首席經濟學魯政委告訴記者,根據《商業銀行資本管理辦法(試行)》,投貸聯動過程中納入集團合併報表管理的子公司所投股權的風險權重會按照1250%或400%計算,將佔用試點銀行較多資本,會影響銀行開展內部投貸聯動的積極性。

2019年兩會期間,有代表建議啓動“投貸聯動”第二批試點,原銀保監會主席郭樹清表示,投貸聯動要本着審慎的原則進行,銀行既貸款又投資,對資本金的消耗比較大,有很大障礙。“投貸聯動”啓動第二批試點的提議就此擱置。

廣義投貸聯動的積極探索

實際上,近幾年來,銀行嘗試更多以及談的更多的都是廣義上的投貸聯動,包括藉助境外子公司,和PE/VC等外部機構合作等,部分試點銀行對廣義投貸聯動更爲積極。

例如,2022年北京銀行與銀河創新資本合作落地本行首筆“PE投+京行貸”投貸聯動新模式業務;華瑞銀行雖是試點銀行,但投貸聯動模式一直是與外部投資機構爲主;中國銀行則依託境外投資子公司中銀國際等,積極爲科技型中小企業提供“債權+股權”等綜合服務。

從實踐來看,境外子公司聯動是國有大行常採用的方式,因爲國有大行多在境外(通常是香港)都設立了投資銀行子公司,如建銀國際、工銀國際、中銀國際等。銀行和外部PE/VC合作也比較普遍,可以發揮後者股權投資的優勢。

例如,2020年4月,建設銀行深圳分行在深圳人工智能獨角獸企業——深圳雲天勵飛技術股份有限公司仍處於虧損的情況下爲其提供了2000萬元信用貸款並與其簽署了認股權協議,並聯合境外子公司建銀國際爲其完成了5000萬元的pre-IPO股權投資。2021年8月6日,上交所公告,深圳雲天勵飛技術股份有限公司首發過會,成爲建行“創業者港灣”綜合服務模式下的首家投貸聯動成功過會企業。

又如,招商銀行的“千鷹展翼”計劃是面向創新型、成長型企業打造的全生命週期服務體系,其核心理念即爲企業提供“股權+債權”融資,通過與PE/VC等機構的聯動,助力企業快速成長並登陸資本市場。截至2022年末,加入招行“千鷹展翼”計劃的科技型中小企業已超過32000家,累計提供授信超過6000億元,培育600餘家企業成功上市。

不過,即使是外部投貸聯動,也面臨着PE/VC募資難、退出難以及風險收益分配機制設計不合理的問題。

中央財經大學證券期貨研究所研究員、內蒙古銀行研究發展部總經理楊海平告訴記者,一方面,投貸聯動核心在“投”,而中國股權投資已經在低谷中徘徊了較長時期,PE/VC募資難、退出難問題較爲突出。另一方面,銀行在探索與外部投資機構的合作模式和風險收益分擔機制過程中,還有很多實施細節需要規範和明確。

一位股份行杭州分行相關人士告訴記者,資管新規出來之前該行曾落地多筆投貸聯動業務,也有取得不錯收益的,但資管新規之後就不做了,一方面是擔心監管合規的問題,另一方面和私募談合作分成的過程也比較複雜。現在行裏的要求主要是合規和防風險,所以目前的策略主要是打造科創金融生態圈,和當地私募也會互相推薦客戶,爲科創企業提供適合的信貸產品。

一位試點銀行相關業務人士也向記者表示,該行投貸聯動的業務比例已經很小,近年來也沒有什麼創新。在他看來,對科創企業的服務還有很多其他方式。

在行業摸索前進的過程中,也湧現出一批表現較爲突出的銀行。例如,華美銀行與40多家PE/VC機構建立了深入合作,杭州銀行將300餘家風險投資機構納入其投貸聯動合作伙伴。

據悉,2020-2022年,杭州銀行科技文創金融事業部累計培育上市企業51家,且截至2022年底,另有5家企業已過會,25家在會企業,40餘家輔導期企業。

認股權貸款嘗試與掣肘

探索無止境。

近年來,我國商業銀行在探索投貸聯動業務實踐過程中找到了一種較爲可行的方式——認股權貸款(又稱選擇權貸款),即指通過商業銀行和私募股權投資機構合作,在投資機構對科創企業進行盡調和股權投資的基礎上,商業銀行在給予企業適當額度的信貸支持的同時,要求企業給予信貸資金一定比例的認股權或者後續股權融資時一定額度的跟投權,形成股權投資和銀行信貸之間的聯動投資模式。

認股權的有效期通常爲3至5年,認購金額一般爲貸款金額的10%至20%,通常認股權僅佔企業總股權1%至2%的比例,不會過度稀釋企業股權。若標的企業在有效期內公開上市或被併購,銀行則可指定其代持的投資機構以直接行權、轉讓或大股東回購等方式,獲得股權溢價並實現股權的退出,同時通過財務顧問費等方式獲取相應的投資收益。

需要提及的是,銀行的認股權由投資機構代持,一定程度上是繞過了商業銀行法;且銀行並沒有直接持股被投企業,因此也不涉及到佔用銀行的資本金。在實踐中,大行、股份行、城商行及農商行都有落地認股權貸款的案例。

2022年5月,中國銀行北京經開區分行與全圖通位置網絡有限公司在線上完成了首單“選擇權貸款”協議簽署,授信金額達到千萬級;

2022年6月,吉林銀行科技支行與吉林省中農陽光數據有限公司簽訂認股選擇權貸款協議,提供信用類流動資金貸款1000萬元;

2022年5月,蕭山農商銀行聯合第三方上海東方證券創新投資有限公司和杭州市融資擔保公司,向杭州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選擇權貸款的形式提供500萬元的信貸支持。

2023年4月15日,民生銀行投資銀行部總經理楊鯤鵬在第十一屆儲能峯會上向記者表示,民生銀行早在2019年就推出了服務中小科創企業的“螢火計劃”,以認股選擇權+銀行綜合服務方式支持其擴充資本、發展壯大。截至目前已經簽約2000多家中小科創企業,近200家投資機構進入該行“螢火計劃”。

“認股權作爲場外非標準化的看漲期權,金融機構在提供債權資金的同時,持有早期科創企業一定數量或金額的認股權,未來可通過行權轉讓實現的收益探索與貸款風險之間建立抵補機制。這種模式更加匹配早期科創企業輕資產、強研發、缺乏抵質押物等現實情況,有助於企業補充持續的現金流。與此同時,認股權貸款作爲一種間接融資工具,一定程度上可避免創始團隊的股權持續稀釋,影響企業未來的經營管理和發展。”北京股權交易中心總經理助理朱博玉女士介紹。

不過,記者瞭解到,認股權貸款模式設計雖然巧妙,背後也有一些潛在隱憂。一方面,目前對非上市科創企業認股權的有效性及合法性尚沒有明確的法律和制度保障,如果認股權不進行有公信力的第三方登記,基本只能依據合同法保證認股權持有人的權利,也會存在企業違約的潛在風險。

另一方面,認股權的二級交易市場也缺少規範,大部分情況是持有人私下尋找買方的模式,無法批量化、標準化、流程化系統轉讓退出,且面臨一定的合規風險。同時,交易雙方對認股權的估值也難以達成一致,缺乏對認股權資產有效的估值方法。

爲此,2022年11月,證監會批覆同意,由北京股權交易中心全國率先開展認股權綜合服務試點,依託區域性股權市場的私募證券登記、託管、結算、轉讓等法定功能定位,依法合規建設認股權綜合服務平臺,重點爲認股權的各類持有方提供具有公信力的第三方登記、估值、轉讓等服務,着力提高認股權的法律效力、轉讓效率和價格公允性。

2023年兩會期間,全國人大代表、央行上海分行行長金鵬輝建議在上海開展認股權綜合服務試點,依託上海區域性股權市場,解決非上市科創企業認股權法律屬性不清、確權登記難、轉讓效率低等問題。

除了認股權發展不夠成熟,當地的私募股權基金髮展不充分也可能制約投貸聯動業務的發展。一位地方城商行科創金融中心支行負責人告訴記者,該行所在城市並沒有很多成熟的私募股權投資機構,現有的也以國資背景爲主,出於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的壓力,投資方式多是明股實債,很少敢去做真正意義上的創投。所以,就算行裏想開展投貸聯動,選擇的餘地也非常窄。

“投貸聯動,關鍵在投。如何提升中國PE/VC的專業能力,拓寬他們資金來源的渠道,爲他們創造良好的發展空間和發展環境,是我們科創金融應該發力的一個重點。且科創金融的內涵遠比投貸聯動廣泛的多,不能指望要爲存款人負責的銀行去代替風投的工作。硅谷銀行此前的成功在美國也是個例,和硅谷科創企業高度集中、PE/VC資源豐富有一定關係,而美國的大型銀行如摩根大通、花旗銀行等也不會大規模去做投貸聯動。”中國人民大學中國資本市場研究院聯席院長趙錫軍向記者直言。

投貸聯動的退出機制也並不完善。一方面,認股權二級交易市場仍在發展的初級階段,另一方面,以IPO爲主的退出渠道尚不足以滿足投資機構的需求。有業內人士認爲,S基金或許能爲投貸聯動提供多元化的退出方式。

魯政委建議,爲了解決被投企業IPO時間不確定的問題,應該大力發展S基金。如果被投企業數年後也沒有上市,但可以私下轉讓,也不失爲一種好的退出方式。但是,私下轉讓必須讓募集資金的客戶認可轉讓價格相對公允,建議有關部門積極推動S基金的發展,形成一套市場公認的S基金轉讓公允價值。楊海平也認爲,S基金的快速發展和註冊制的全面落地有望優化股權投資的外部環境。

北京銀行董事長霍學文在2022全球PE論壇上曾表示,北京銀行將加強與北京股權交易中心、託管客戶、S基金等溝通協作,創造股權項目交流機會,爲私募股權基金客戶提供配套的退出方案選擇。同時將向符合條件的客戶推介優質的S基金,滿足客戶對S基金的投資需求,爲股權二級市場交易不斷注入生機活力。

科創金融新機遇

誠然,投貸聯動業務的推進道阻且長,但在科創金融的“風口”之下,投貸聯動作爲科創金融的一部分,或許也能迎來發展的良機。

2021年11月,人民銀行等八部門印發《山東省濟南市建設科創金融改革試驗區總體方案》,明確提及推動建設銀行、招商銀行、民生銀行、興業銀行等銀行機構與集團內具有投資功能的子公司或外部投資機構在濟聯合開展投貸聯動業務;大力發展天使投資、創業投資,積極引進頭部基金管理人,推動私募投資行業集聚發展;鼓勵設立和引進私募股權二級交易基金 (S基金),支持金融機構、區域交易平臺或股權投資機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探索開展與私募股權二級交易有關的業務。

2022年11月,人民銀行等八部門又印發了《上海市、南京市、杭州市、合肥市、嘉興市建設科創金融改革試驗區總體方案》,提出支持商業銀行在風險可控、商業可持續前提下,強化與創業投資機構、股權投資機構合作,創新多樣化科創金融服務模式;大力發展創業投資,支持各類私募股權、私募證券基金管理公司發展;支持二手份額轉讓基金(S基金)發展,促進股權投資和創業投資份額轉讓與退出,有效增強創業投資資本服務科技創新能力。

當然,條條大路通羅馬,投貸聯動並非銀行業服務科創企業的唯一途徑,依託數字化手段和無形資產的創新金融產品已經湧現,也取得了較好的市場反饋。

2021年11月,銀保監會發布《關於銀行業保險業支持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強的指導意見》,提出積極探索新一代信息技術在金融風控領域應用,更加關注科技企業股權投資可獲得性、研發能力、技術優勢、專利質量、團隊穩定性與市場前景情況,完善專業化的風控模型。

對此,多家商業銀行將積分卡模型應用於科創企業的資質評估。例如,興業銀行從2021年起已建立“技術流”評價體系,從知識產權數量和質量、發明專利密集度、科研團隊實力、科技資質、科技創新成果獎項等15個維度考察企業,使用打分卡模型量化評估,然後在客戶准入、授權管理等方面實行差異化政策。截至2022年末,興業銀行科創企業貸款餘額增加 1,241.96 億元,較上年末增長 56.59%。

知識產權融資業務也是銀行業發力科創金融的一大重點方向。國家知識產權局披露數據顯示,全年全國專利商標質押融資額達4868.8億元,同比增長57.1%,連續三年保持40%以上增幅。其中6家國有大型商業銀行專利商標質押融資項目數佔全國總數近三成,城市商業銀行專利商標質押融資項目數佔全國總數的兩成。

近年來,多個地方政府還發布了《“人才貸”風險補償資金管理暫行辦法》,引導合作銀行在風險可控、商業可持續的前提下,爲高層次人才或其長期所在企業提供開展科技成果轉化和創新創業活動的無抵押、無擔保信貸產品。合作銀行發放的“人才貸”形成的不良,通常由風險補償資金按不良本金的一部分予以補償。據悉,2019年以來,江蘇省“人才貸”累計發放貸款9454筆、超200億元。以“人才貸”業務量最大的江蘇銀行爲例,該行服務的人才企業中,已有96家實現上市掛牌。

“知識產權質押貸和人才貸是我們科創金融的兩大主打產品,但投貸聯動業務做的很少。我們也向投貸聯動做得好的銀行取過經,但綜合自身條件和本地環境來看還是難以推廣。未來如果條件成熟,我們也希望在這一方面有所突破。”一位濟南的城商行人士如是對記者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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