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經特約評論員熊錦秋

近日,*ST輔仁(SH600781,股價0.84元,市值5.268億元)發佈公告稱,公司實控人朱文臣因涉嫌信披違法違規,已於4月3日被證監會稽查總隊立案;但截至公告日,稽查總隊尚未聯繫到朱文臣。目前公司股票已觸及終止上市條款,上交所將作出是否終止公司股票上市的決定。

*ST輔仁行將退市的命運,應與實控人朱文臣掏空上市公司的行爲有很大關聯。據公司2022年年報,朱文臣持有輔仁控股97.37%股份,輔仁控股持有輔仁集團100%股份,輔仁集團持有*ST輔仁5.54%股份。據2020年證監會行政處罰決定書,2015年以來,*ST輔仁將資金提供給輔仁集團、輔仁控股使用,但*ST輔仁未將此記入財務賬簿,也未公開披露。另外,2016年*ST輔仁向輔仁集團等購買其合計持有的開藥集團100%股權,但截至2015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開藥集團及其子公司向輔仁集團、輔仁控股提供資金餘額分別爲3.5億元、5.04億元,開藥集團未將上述交易記入財務賬簿,導致《重組報告書》信息虛假。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輔仁集團及關聯方佔用*ST輔仁資金淨額3.35億元(佔用餘額16.18億元,已計提壞賬準備12.83億元);*ST輔仁向輔仁集團及關聯方提供違規擔保尚有擔保餘額超過17億元。

控股股東佔用上市公司資金,讓上市公司爲其提供違規擔保,如果上市公司都計提了事,就當什麼也沒有發生,那上市公司豈不成爲控股股東的提款機?

筆者認爲,上市公司應依法依規,全力追討控股股東所佔用資金,解除違規擔保的相應責任。

*ST輔仁控股股東與上市公司似乎存在人格混同。人格混同是指股東和公司之間存在財務、業務、人員和場所等方面的混同,導致無法區分股東財產和公司財產,法人人格喪失獨立性。2019年《全國法院民商事審判工作會議紀要》指出,人格混同最主要的表現是公司的財產與股東的財產是否混同且無法區分;在認定是否構成人格混同時,應當綜合考慮“股東無償使用公司資金或者財產,不作財務記載的”等因素。此前*ST輔仁借出錢後不做財務記載等情形,或符合這些標準。

按規定,如果出現人格混同,股東存在濫用公司獨立人格、逃避債務,則債權人在以公司作爲被告起訴的同時,可將公司的股東作爲被告一併起訴,要求股東對公司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2022年底,*ST輔仁每股淨資產爲虧損3.2元,今年一季度末每股淨資產爲虧損3.4元,已資不抵債。在筆者看來,此前*ST輔仁與控股股東輔仁集團的人格混同,並非輔仁集團想利用*ST輔仁股東的法人獨立地位來逃避自身的債務,而是單方面想佔有上市公司的利益,屬於單向的人格混同,控股股東可以佔用上市公司資金,但上市公司卻不能佔用控股股東資金。

因此,按筆者拙見,*ST輔仁以及其他中小股東,可向輔仁集團追討所佔用資金而非計提損失。如果輔仁集團與輔仁控股或朱文臣也存在人格混同的情況,那麼*ST輔仁以及符合資格股東可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否認輔仁集團的公司人格,由輔仁控股或朱文臣承擔連帶責任。

至於*ST輔仁爲控股股東及其關聯方提供違規擔保,*ST輔仁以及符合資格股東也可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法院認定擔保合同無效,從而摘清擔保責任。

當然,若*ST輔仁成功追討控股股東佔用資金、摘清違規擔保的責任,那麼上市公司的家底就厚實了,由此受益者首先就包括債權人,而上市公司負債減少了,也有利於公司維繫正常經營,進而也有利於中小股東。

截至2022年底,輔仁集團僅持有*ST輔仁5.54%股份,爲第三大股東。截至今年一季度末,輔仁集團持股比例進一步下降至3.82%,爲公司第六大股東。如果其他股東總當沉默股東,那麼就可能淪爲沉默的羔羊。股東要維護自身權益,必須親身參與行使股東權力,甚至發起派生訴訟。唯有如此,才能防止控股股東把上市公司作爲提款機的單向人格混同情形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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