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王文嫣

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等部門先後發佈了《電力需求側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電力負荷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關於進一步做好抽水蓄能規劃建設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國家能源局關於開展電力系統調節性電源建設運營綜合監管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加強對於需求側資源、調節性電源的規劃和管理。電力市場化改革研究專家認爲,這標誌着新型電力系統建設進入新的階段。

爲實現“雙碳”目標,2021年3月,我國提出要構建以新能源爲主體的新型電力系統。兩年多來,以光伏、風電爲代表的可再生能源裝機規模迅速上升。國家能源局統計數據顯示,截至2022年底,我國已經實現可再生能源裝機總量超過煤電裝機的歷史性壯舉。作爲輸送清潔能源的大通道,電網投資建設也在持續加碼,兩大電網公司不斷調高電網投資額,多條特高壓線路覈准及建設提速。

然而,新型電力系統是一個源、網、荷、儲一體協同的系統。從電源側看,隨着新能源裝機比例快速上升,其帶來的發電隨機性、波動性問題,促使相關方面必須加快推動儲能項目建設;從電網側看,保障供電可靠、運行安全,則需要大幅提升電力系統調峯、調頻和調壓等能力,需要配置相關技術設備。

近期新鮮出爐的多個文件,正是從上述方面進一步推動新型電力系統的建設。針對抽水蓄能、調節性電源的規劃建設和運營,相關文件明確指出,當前抽水蓄能電站在部分地區存在前期論證不夠、工作不深、需求不清、項目申報過熱等情況,要求相關方面分省分區域、未來合理需求開展需求論證,重點聚焦“十四五”、統籌“十五五”開工項目規模,以2030年和2035年爲規劃水平年開展需求論證,並對2040年進行初步分析和展望。針對發電和電網企業,有關方面則將開展抽水蓄能、煤電靈活性改造機組、燃氣發電、調節性水電、新型儲能等靈活調節性電源及資源建設運營綜合監管,全面摸清底數。

《電力負荷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和《電力需求側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提出,省級電力運行主管部門應組織電網企業制定需求響應實施方案。到2025年,各地需求響應能力達到最大用電負荷的3%至5%。到2030年,形成規模化的實時需求響應能力,結合輔助服務市場、電能量市場交易可實現電網區域內可調節資源共享互濟。

華南理工大學電力學院電力經濟與電力市場研究所所長陳皓勇表示,僅依靠傳統電源調節實現電力平衡、緩解局部時段和局部地區用電緊張的舊模式已難以爲繼,迫切需要開發建設儲能和調節性電源。儲能和調節性電源參與電網運行將大幅提升電力系統運行的可靠性、靈活性和經濟性,保障能源的綠色高效供應,助力“雙碳”目標下新型電力系統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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