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格隆匯

格隆匯5月24日丨深圳機場(000089.SZ)公佈,按照進出境免稅店管理相關規定,由合資公司經營T3航站樓進出境免稅店需要轉由合資公司與本公司簽署租賃協議,支付租金、綜合管理費等,並以合資公司名義申報免稅店經營主體備案。現經各方協商一致,擬將T3航站樓進出境免稅店經營主體由深免集團變更爲合資公司,由本公司與深免集團、合資公司和航空城公司簽訂租賃合同補充協議,自合資公司正式運營之日起,由合資公司承接深免集團在租賃合同中的權利與義務,租賃合同其他內容未作任何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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