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控股股東新華聯控股有限公司保證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與信息披露義務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一、本次增持的基本情況

新華聯文化旅遊發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於2023年5月20日披露了《關於控股股東計劃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編號:2023-052)。基於對公司重整成功的堅定信心以及資產價值的高度認可和未來發展前景的充分看好,爲支持公司重整等相關工作開展,穩定公司股價,增強廣大投資者信心,公司控股股東新華聯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華聯控股”)計劃自2023年5月22日起(含2023年5月22日)3個月內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集中競價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人民幣1億元-2億元。

2023年5月29日,公司收到新華聯控股《通知函》,獲悉新華聯控股於2023年5月25日-2023年5月29日通過證券交易所的集中競價交易方式累計增持公司股份22,294,277股,增持股份比例已超過公司總股本的1%。現將有關情況公告如下:

二、備查文件

新華聯控股《通知函》。

特此公告。

新華聯文化旅遊發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3年5月29日

股票代碼:000620 股票簡稱:*ST新聯 公告編號:2023-061

新華聯文化旅遊發展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異常波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股票交易異常波動的情況介紹

新華聯文化旅遊發展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簡稱:*ST新聯,股票代碼:000620,以下簡稱“公司”)股票於2023年5月25日、2023年5月26日、2023年5月29日連續三個交易日內收盤價格漲幅偏離值累計超過12%,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的有關規定,屬於股票交易異常波動。

二、公司關注、覈實的情況說明

針對公司股票異常波動的情況,公司董事會對有關事項進行了覈查,有關情況說明如下:

(一)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未發現需要更正、補充之處。

(二)公司未發現近期公共傳媒報道了可能或已經對公司股票交易價格產生較大影響的未公開重大信息。

(三)除公司前期已公告的法院決定對公司啓動預重整相關事項外,公司未發現近期公司經營情況及內外部經營環境發生或預計將要發生重大變化。

(四)除公司前期已公告信息外(包括但不限於控股股東增持公司股份計劃,詳見公司於2023年5月20日披露的2023-052號《關於控股股東計劃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經向公司管理層、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詢問,公司、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不存在關於公司的應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項,或處於籌劃階段的重大事項。

(五)經向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詢問,股票異常波動期間,控股股東未減持公司股票,按已披露的增持計劃累計增持公司股票22,294,277股,佔公司總股本的1.18%,詳情請見公司同日披露的《關於控股股東增持公司股份超過1%的公告》(公告編號:2023-060);實際控制人未買賣公司股票。

三、不存在應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聲明

公司董事會確認,公司目前沒有任何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有關規定應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項或與該事項有關的籌劃、商談、意向、協議等;董事會也未獲悉公司有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有關規定應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對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交易價格產生較大影響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補充之處。

四、風險提示

(一)經自查,公司不存在違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二)公司於2023年4月29日披露《2022年年度報告》。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2023年修訂)的相關規定,因公司2022年經審計的期末淨資產爲負值;另因公司最近三個會計年度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後淨利潤孰低者均爲負值,且2022年度審計報告顯示公司持續經營能力存在不確定性,深圳證券交易所已對公司股票交易實施退市風險警示及其他風險警示。

(三)公司以不能按時清償到期債務且明顯缺乏清償能力,但具有重整價值爲由,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以下簡稱“法院”)申請對公司進行重整及預重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法院已決定對公司啓動預重整,並已指定臨時管理人(詳見公司分別於2023年4月19日、2023年5月19日披露的2023-025、051號公告)。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2023年修訂)》9.4.1條的相關規定,若法院依法受理公司重整申請,深圳證券交易所將對公司股票交易疊加實施退市風險警示。如法院正式受理公司的重整申請,公司可能存在因重整失敗而被宣告破產的風險。如果公司被宣告破產,公司將被實施破產清算,根據《股票上市規則》第9.4.17條的規定,公司股票將面臨被終止上市的風險。

(四)公司董事會鄭重提醒廣大投資者:《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和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爲公司選定的信息披露媒體,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報刊、媒體刊登的正式公告爲準,請廣大投資者理性投資,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新華聯文化旅遊發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3年5月29日

股票代碼:000620 股票簡稱:*ST新聯 公告編號:2023-062

新華聯文化旅遊發展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全資子公司破產清算事項的

進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新華聯文化旅遊發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於2023年5月11日在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關於全資子公司收到法院受理破產清算裁定的公告》(公告編號:2023-048)。湖南省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長沙市中院”)出具《民事裁定書》〔(2023)湘01破申6號〕,裁定受理申請人對公司全資子公司湖南新華聯建設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湖南華建”)的破產清算申請。

近日,公司收到湖南華建轉發的長沙市中院《決定書》〔(2023)湘01破12-1號〕,獲悉法院已指定管理人。現將有關情況公告如下:

一、法院《決定書》主要內容

本院裁定受理湖南新華聯建設工程有限公司破產清算一案。經發布選任公告、申報機構報名、相關部門審查、隨機搖號,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十三條、第二十二條以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企業破產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規定》第二十條之規定,本院指定湖南鵬程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擔任湖南新華聯建設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屈志強爲管理人負責人。

管理人應當勤勉盡責,忠實執行職務,履行《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規定的管理人的各項職責,向人民法院報告工作,並接受債權人會議和債權人委員會的監督。

二、本次事項對上市公司的影響

1、本次法院指定管理人接管後,湖南華建將不再納入公司合併報表範圍。公司將依據會計準則的相關規定和湖南華建破產清算的實際進展情況進行相應的會計處理,該事項對公司本期或期後利潤造成的最終影響以其破產清算執行結果和年審會計師審計結果爲準。

2、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對湖南華建的長期股權投資餘額194,911.06萬元,公司及子公司對湖南華建的應收賬款爲0.06萬元,其他應收款爲10,399.14萬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對湖南華建的擔保本金餘額爲50,780萬元,湖南華建進入破產清算程序將產生公司被債權人要求公司履行對湖南華建的連帶擔保責任的風險。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向法院申請重整並已正式進入預重整程序。如公司最終進入重整程序,公司所欠湖南華建的債務將根據重整計劃的安排統一清償。湖南華建進入破產清算程序不會對公司的預重整工作產生重大影響。

4、公司將持續關注該事項的進展,並依法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體爲《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及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報刊、媒體刊登的正式公告爲準,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三、備查文件

湖南省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決定書》。

特此公告。

新華聯文化旅遊發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3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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