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日,據青島晚報官微,青島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中國人民銀行青島市中心支行、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青島監管局於6月1日聯合發佈《關於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調整青島非限購區域購房首付比例,同時優化限售條件,支持剛需、改善需求。

在繼續執行差別化信貸政策方面,新政提到,爲支持購買首套房和改善性住房,經青島市市場利率定價自律機制研究決定,隨着青島市非限購區域的調整,商業銀行在非限購區域發放的首套房、二套房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的最低首付比例也作出相應調整,商業銀行在本文件印發之日前已接卷但尚未完成貸款合同簽訂的個人住房貸款業務,可按新政策執行。

據瞭解,目前青島市限購區域爲市南、老市北,其他區域均爲不限購區域。

其中,限購區域首付比例不變,首套最低30%、二套最低40%;非限購區域首付比例首套最低調整爲20%、二套最低調整爲30%

青島晚報報道,關於降低首付的政策各銀行已於6月1日全面通知到項目,建行工行、交行等各銀行基本都已確認開始實施。

同時,農業銀行個貸處相關工作人員也表示,接到通知,非限購區域發放的首套房、二套房,商業個人住房貸款最低首付比例爲20%和30%。

在優化特定條件羣體商品住房上市交易年限方面,新政提到,在本市範圍內的居民家庭,因家庭成員患重大疾病急需資金治療、家庭收入不能支持住房貸款且已申請貸款延期展期等情形需出售住房的,且住房符合新建商品住房合同網籤備案滿3年或取得《不動產權證書》滿2年、二手住房取得《不動產權證書》滿1年的,房屋產權人可申請解除住房交易限制。

同時,支持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全面推行二手房“帶押過戶”“優鮮賣”模式,促進“賣舊買新”“賣小換大”。

所謂“優鮮賣”是針對有“賣舊房換新房”需求的購房者推出的交易模式,幫助購房者提前鎖定意向新房,同時加速舊房售出。協議期內,若舊房售出,則辦理新房購買手續;若未售出,可解除新房認購合同,開發商全額退認購金。

以城市更新優化住房供給方面,鼓勵各區(市)棚戶區和城中村改造徵收補償貨幣化安置,試點房票制度。

此外,實施保租房以購代建。積極支持平合公司或金融機構所屬租賃企業收購存量房源作爲保租房。支持住房租賃企業發行信用債券和擔保債券等直接融資產品,專項用於租賃住房建設和經營。

在開展羣(團)購住房活動方面,各區(市)組織綜合實力強信譽度高的優質房企,採取推出優惠房源、發放住房消費券等措施,通過“手拉手”“青年人首套住房支持”等專題活動開展各類羣體羣(團)購商品住房。

新政還提到,進一步放寬人才住房分配准入條件。對於公開分配的人才住房,取消申請人及配偶5年內沒有商品住房交易記錄的限制;經市、區兩級分配後剩餘的產權型人才住房,可面向在青島市持有商品住房不多於1套的人才配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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