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據“蘭州公積金”微信公衆號消息,自2023年6月1日起,蘭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優化調整了職工購買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提取時限,由現行的以購房合同(協議)網籤備案日期(簽訂日期)、拆遷安置房差價款繳款日期或《不動產權證書》登記日期爲準1年內可以提取調整爲3年內可以提取,且分別只能提取1次。通過這次優化,職工購買住房後3年內均可提取本人和配偶的住房公積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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