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極目新聞

現代快報訊(通訊員王偉華記者曹德偉)2年前,駕駛證賣給“黃牛”10分談妥價格2000元,不想拿回時發現卻被記了151分,因自知理虧不敢報警,2年來竟還繼續開車上路。日前,鎮江交警就查獲了這麼一名大膽的駕駛員。

6月5日下午3時50分許,鎮江交警高速二大隊民警葉遷帶隊在鎮江南執勤時,根據緝查布控信息對一輛蘇K牌照的車輛進行檢查,駕駛人張某開始稱未帶駕駛證,又稱不記得身份信息,眼見無計可施,只得出示了駕駛證。民警經查詢,驚訝地發現該駕駛人竟然被記了151分,且駕駛證處於逾期未審驗狀態。

經瞭解,2年前張某在網上談妥以2000元的價格賣10分給“黃牛”,同時提供了錄音錄像資料,寄出了駕駛證,結果被“黃牛”反覆扣分,後取回駕駛證才發現累計被扣了151分,再聯繫對方時發現微信已經被刪除。因自知賣分違法又無法報警處理,而消分需要參加學習和科目一、二的考試,張某嫌麻煩就一直沒有處理並一直開車,直到當天被交警查獲。根據交通法規定,違法記分達到12分仍駕駛機動車的,處以200元以下罰款。逾期未參加審驗仍駕駛機動車的,處500元以下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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