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7日消息,據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網站發佈的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顯示,雲南隆陽農村商業銀行因員工借用客戶信貸資金或出借信貸資金給客戶歸還貸款以及抵押貸款未辦妥抵押登記即發放貸款,被監管罰款人民幣60萬元。

趙雪芹對雲南隆陽農村商業銀行“員工借用客戶資金供其他客戶歸還貸款”的違法行爲負直接責任,被監管警告;李興濤對雲南隆陽農村商業銀行“員工出借信貸資金供客戶償還貸款”的違法行爲負直接責任,被監管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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