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0.56倍(每股研發費用按照2022年度經會計師事務所依據中國會計準則審計的研發費用除以本次發行後總股本計算)。

本次發行價格確定後發行人上市時市值爲138.90億元,不低於40億元,滿足在招股書中明確選擇的市值標準與財務指標上市標準,即《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上市規則》第二章2.1.2中規定的第(五)條:

“預計市值不低於人民幣40億元,主要業務或產品需經國家有關部門批准,市場空間大,目前已取得階段性成果。醫藥行業企業需至少有一項核心產品獲准開展二期臨牀試驗,其他符合科創板定位的企業需具備明顯的技術優勢並滿足相應條件。”

(四)有效報價投資者的確定

根據《發行安排及初步詢價公告》中規定的有效報價確定方式,擬申報價格不低於發行價格37.88元/股,符合發行人和保薦人(主承銷商)事先確定並公告的條件,且未被高價剔除的配售對象爲本次發行的有效報價配售對象。

本次初步詢價中,108家投資者管理的2,970個配售對象申報價格低於本次發行價格37.88元/股,對應的擬申購數量爲4,962,270萬股,詳見附表中備註爲“低價剔除”部分。

因此,本次網下發行提交了有效報價的投資者數量爲129家,管理的配售對象個數爲3,783個,有效擬申購數量總和爲7,366,060萬股,爲回撥前網下初始發行規模的1,057.17倍。有效報價配售對象名單、擬申購價格及擬申購數量請參見本公告“附表:投資者報價信息統計表”。有效報價配售對象可以且必須按照本次發行價格參與網下申購。

保薦人(主承銷商)將在配售前對有效報價投資者及管理的配售對象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進行進一步覈查,投資者應按保薦人(主承銷商)的要求進行相應的配合(包括但不限於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記資料、安排實際控制人訪談、如實提供相關自然人主要社會關係名單、配合其它關聯關係調查等),如拒絕配合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的,保薦人(主承銷商)將拒絕向其進行配售。

(五)與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比較

根據國家統計局《國民經濟行業分類》(GB/T4754-2017),公司所屬行業爲醫藥製造業(C27),截至2023年6月6日(T-3日),中證指數有限公司發佈的醫藥製造業(C27)最近一個月平均靜態市盈率爲25.29倍。

主營業務與發行人相近的可比上市公司市研率水平具體情況如下:

數據來源:Wind,數據截至2023年6月6日(T-3日)

注1:各項數據計算可能存在尾數差異,爲四捨五入造成;

注2:換算匯率爲2023年6月6日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港元兌人民幣匯率的中間價,1港元兌人民幣0.90681元。

本次發行價格37.88元/股對應的發行人2022年攤薄後市研率爲30.56倍,高於同行業可比公司市研率平均水平,存在未來發行人股價下跌給投資者帶來損失的風險。發行人和保薦人(主承銷商)提請投資者關注投資風險,審慎研判發行定價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資。

二、本次發行的基本情況

(一)股票種類

本次發行的股票爲境內上市人民幣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00元。

(二)發行數量和發行結構

本次發行股份數量爲9,168.0000萬股,佔發行後公司總股本的比例爲25.00%,全部爲公開發行新股,公司股東不進行公開發售股份。本次公開發行後總股本爲36,668.0000萬股。

本次發行初始戰略配售數量爲458.4000萬股,佔發行總規模的5.00%,參與戰略配售的投資者承諾的認購資金已於規定時間內全部匯至保薦人(主承銷商)指定的銀行賬戶。本次發行最終戰略配售數量爲263.9915萬股,佔發行總數量的2.88%,初始戰略配售股數與最終戰略配售股數的差額194.4085萬股將回撥至網下發行。

戰略配售回撥後,網上網下回撥機制啓動前,網下發行數量爲7,162.1085萬股,佔扣除最終戰略配售數量後發行數量的80.44%;網上發行數量爲1,741.9000萬股,佔扣除最終戰略配售數量後發行數量的19.56%。最終網下、網上初始發行合計數量8,904.0085萬股,網上及網下最終發行數量將根據回撥情況確定。

(三)發行價格

發行人和保薦人(主承銷商)根據初步詢價結果,綜合評估公司合理投資價值、可比公司二級市場估值水平、所屬行業二級市場估值水平等方面,充分考慮網下投資者有效申購倍數、市場情況、募集資金需求及承銷風險等因素,協商確定本次發行價格爲37.88元/股。

(四)募集資金

發行人本次募投項目預計使用募集資金金額爲398,000.00萬元。按本次發行價格37.88元/股和9,168.0000萬股的新股發行數量計算,若本次發行成功,預計發行人募集資金總額347,283.84萬元,扣除約18,143.70萬元(不含稅)的發行費用後,預計募集資金淨額329,140.14萬元(如有尾數差異,爲四捨五入所致)。

(五)網上網下回撥機制

本次發行網上、網下申購將於2023年6月9日(T日)15:00同時截止。網上、網下申購結束後,發行人和保薦人(主承銷商)將於2023年6月9日(T日)根據網上、網下申購總體情況決定是否啓動回撥機制,對網下和網上發行的規模進行調整。回撥機制的啓動將根據網上投資者初步有效申購倍數確定:

網上投資者初步有效申購倍數=網上有效申購數量/回撥前網上發行數量。

有關回撥機制的具體安排如下:

1、網上、網下均獲得足額認購的情況下,若網上投資者初步有效申購倍數未超過50倍的,將不啓動回撥機制;若網上投資者初步有效申購倍數超過50倍但低於100倍(含)的,應從網下向網上回撥,回撥比例爲本次公開發行股票數量的5%;網上投資者初步有效申購倍數超過100倍的,回撥比例爲本次公開發行股票數量的10%;回撥後無限售期的網下發行數量原則上不超過本次公開發行無限售期股票數量的80%;本款所指的公開發行股票數量指扣除戰略配售股票數量後的網下、網上發行總量;

2、若網上申購不足,可以回撥給網下投資者,向網下回撥後,有效報價投資者仍未能足額申購的情況下,則中止發行;

3、在網下發行未獲得足額申購的情況下,不足部分不向網上回撥,中止發行。

在發生回撥的情形下,發行人和保薦人(主承銷商)將及時啓動回撥機制,並於2023年6月12日(T+1日)在《重慶智翔金泰生物製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科創板上市網上發行申購情況及中籤率公告》(以下簡稱“《網上發行申購情況及中籤率公告》”)中披露。

(六)限售期安排

本次發行的股票中,網上發行的股票無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開發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本次網下發行部分採用比例限售方式,網下投資者應當承諾其獲配股票數量的10%(向上取整計算)限售期限爲自發行人首次公開發行並上市之日起6個月。即每個配售對象獲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無限售期,自本次發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爲6個月,限售期自本次發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開始計算。網下投資者參與初步詢價報價及網下申購時,無需爲其管理的配售對象填寫限售期安排,一旦報價即視爲接受本次發行的網下限售期安排。

發行人與保薦人(主承銷商)將於《重慶智翔金泰生物製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科創板上市網下初步配售結果及網上中籤結果公告》(以下簡稱“《網下初步配售結果及網上中籤結果公告》”)中披露本次網下配售對象獲配股數限售情況。上述公告一經刊出,即視同已向網下配售對象送達相應安排通知。

戰略配售股份限售安排詳見“三、戰略配售”。

(七)本次發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注:1、T日爲網上網下發行申購日;

2、上述日期爲交易日,如遇重大突發事件影響本次發行,主承銷商將及時公告,修改本次發行日程。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