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福建星雲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二十八次會議通知及會議材料於2023年6月6日以專人送達、電子郵件、傳真等方式向全體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發出,本次會議於2023年6月13日在福州市馬尾區石獅路6號公司會議室以現場結合通訊方式召開。本次會議由公司董事長李有財先生召集並主持,應到董事7人,實到董事7人,公司全體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等有關人員均列席了本次會議。本次董事會會議的召集、召開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福建星雲電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簡稱“《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

經過與會董事的認真審議,本次會議以記名投票表決方式逐項表決通過了如下決議:

一、審議通過了《關於董事會換屆選舉非獨立董事的議案》;

鑑於公司第三屆董事會任期將於2023年7月2日屆滿。爲保證公司董事會的正常運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2號一一創業板上市公司規範運作》《福建星雲電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福建星雲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議事規則》等法律法規、規範性文件的有關規定,公司董事會決定按照相關法律程序進行董事會換屆選舉。

經公司董事會提名委員會對第四屆董事會非獨立董事候選人進行資格審查並審議通過,公司董事會同意提名李有財先生、劉作斌先生、江美珠女士、許龍飛女士爲公司第四屆董事會非獨立董事候選人。

議案具體表決情況:

1、以7票贊成、0票反對、0票棄權,同意李有財先生爲公司第四屆董事會非獨立董事候選人;

2、以7票贊成、0票反對、0票棄權,同意劉作斌先生爲公司第四屆董事會非獨立董事候選人;

3、以7票贊成、0票反對、0票棄權,同意江美珠女士爲公司第四屆董事會非獨立董事候選人;

4、以7票贊成、0票反對、0票棄權,同意許龍飛女士爲公司第四屆董事會非獨立董事候選人。

本議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非獨立董事的選舉將以累積投票制進行逐項表決。

《關於董事會換屆選舉的公告》及獨立董事對上述事項發表的獨立意見詳見2023年6月14日刊載於《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證券日報》和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上的相關內容。

二、審議通過了《關於董事會換屆選舉獨立董事的議案》;

鑑於公司第三屆董事會任期將於2023年7月2日屆滿。爲保證公司董事會的正常運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2號一一創業板上市公司規範運作》《福建星雲電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福建星雲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議事規則》等法律法規、規範性文件的有關規定,公司董事會決定按照相關法律程序進行董事會換屆選舉。

經公司董事會提名委員會對第四屆董事會獨立董事候選人進行資格審查並審議通過,公司董事會同意提名張白先生、鄭守光先生、郭睿崢女士爲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獨立董事候選人。

議案具體表決情況:

1、以7票贊成、0票反對、0票棄權,同意張白先生爲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獨立董事候選人;

2、以7票贊成、0票反對、0票棄權,同意鄭守光先生爲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獨立董事候選人;

3、以7票贊成、0票反對、0票棄權,同意郭睿崢女士爲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獨立董事候選人。

獨立董事候選人的任職資格和獨立性經深圳證券交易所審覈無異議後,本議案方可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並以累積投票方式表決。

《獨立董事提名人聲明》《獨立董事候選人聲明》及獨立董事對上述事項發表的獨立意見詳見2023年6月14日刊載於《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證券日報》和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上的相關內容。

公司第四屆董事會董事候選人中兼任公司高級管理人員以及由職工代表擔任的董事人數總計將不超過公司董事總數的二分之一。公司第四屆董事會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之日起計算。爲確保董事會的正常運作,在新一屆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將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及其他規範性文件的要求和《福建星雲電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規定,認真履行董事職務。

公司第三屆董事會成員中,非獨立董事湯平先生因任期屆滿不再繼續擔任公司董事,也不在公司有其他任職;公司董事會對湯平先生在其任職期間爲公司發展做出的貢獻表示衷心感謝。

三、審議通過了《關於召開2023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的議案》,表決結果爲:7票贊成;0票反對;0票棄權。

公司董事會定於2023年6月29日下午14:30在福建省福州市馬尾區石獅路6號公司第一會議室召開公司2023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本次會議將採取現場投票和網絡投票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關於召開2023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的通知》詳見2023年6月14日刊載於《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證券日報》和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上的相關內容。

備查文件

1、《福建星雲電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二十八次會議決議》;

2、《福建星雲電子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關於提名第四屆董事會董事候選人的獨立意見》。

特此公告。

福建星雲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會

二〇二三年六月十四日

證券代碼:300648 證券簡稱:星雲股份 公告編號:2023-058

福建星雲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屆監事會第二十二次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福建星雲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三屆監事會第二十二次會議通知及會議材料於2023年6月6日以專人送達、電子郵件的方式向全體監事發出,會議於2023年6月13日在公司會議室召開。本次會議由公司監事會主席郭金鴻先生召集並主持,應到監事3名,實到監事3名,公司監事均親自出席了本次會議。本次監事會會議的召集、召開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福建星雲電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簡稱“《公司章程》”)等有關規定,合法有效。

經與會監事認真審議,本次會議以記名投票的表決方式,表決通過了以下決議:

審議通過了《關於監事會換屆選舉非職工代表監事的議案》,表決結果爲:贊成3票;反對0票;棄權0票。

鑑於公司第三屆監事會任期將於2023年7月2日屆滿,爲保證公司監事會的正常運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2號一一創業板上市公司規範運作》等法律法規、規範性文件及《福建星雲電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公司決定按照相關法律程序進行監事會換屆選舉。

經審議,本屆監事會認爲由公司第三屆監事會推薦的被提名人郭金鴻先生、易軍生先生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法律法規和《福建星雲電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關於監事任職資格和條件的有關規定,擁有履行監事職責所應具備的能力,能夠勝任相關職責的要求,不存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規定禁止任職的條件及被中國證監會處以證券市場禁入處罰的情況,同意提名其二人爲公司第四屆監事會非職工代表監事候選人。

出席會議的監事對以上候選人進行逐個表決,表決結果如下:

1、以3票贊成、0票反對、0票棄權,同意郭金鴻先生爲公司第四屆監事會非職工代表監事候選人;

2、以3票贊成、0票反對、0票棄權,同意易軍生先生爲公司第四屆監事會非職工代表監事候選人。

公司2023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將採用累積投票制對第四屆監事會非職工代表監事候選人進行逐項表決。選舉產生的非職工代表監事將與公司職工代表大會選舉產生的職工代表監事共同組成公司第四屆監事會,任期三年,自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之日起生效。

爲確保監事會的正常運作,在新一屆監事會產生前,第三屆監事會現任監事仍應依照相關法律法規及《福建星雲電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福建星雲電子股份有限公司監事會議事規則》的規定,繼續履行監事職責。

此議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

《關於監事會換屆選舉的公告》詳見2023年6月14日刊載於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體《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證券日報》和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的相關內容。

備查文件

《福建星雲電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屆監事會第二十二次會議決議》。

特此公告。

福建星雲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監 事 會

二〇二三年六月十四日

證券代碼:300648 證券簡稱:星雲股份 公告編號:2023-059

福建星雲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董事會換屆選舉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福建星雲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三屆董事會任期將於2023年7月2日屆滿。爲保證公司董事會的正常運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2號一一創業板上市公司規範運作》等法律法規、規範性文件及《福建星雲電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公司董事會決定按照相關法律程序進行董事會換屆選舉。

公司於2023年6月13日召開第三屆董事會第二十八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董事會換屆選舉非獨立董事的議案》和《關於董事會換屆選舉獨立董事的議案》,同意提名李有財先生、劉作斌先生、江美珠女士、許龍飛女士爲公司第四屆董事會非獨立董事候選人;同意提名張白先生、鄭守光先生、郭睿崢女士爲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獨立董事候選人(第四屆董事會董事候選人簡歷詳見附件)。

公司第四屆董事會董事候選人中兼任公司高級管理人員以及由職工代表擔任的董事人數總計將不超過公司董事總數的二分之一。

通過對上述七位董事候選人相關情況的審查,董事會未發現其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條規定的不得擔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以及被中國證監會確定爲市場禁入者並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況,不存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2號一一創業板上市公司規範運作》第3.2.3條規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執行人。上述候選人均具備擔任公司董事的資格,符合擔任公司董事的任職要求。

三名獨立董事候選人均已取得獨立董事任職資格證書,具備中國證監會《上市公司獨立董事規則》等有關規定所要求的獨立性,不存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福建星雲電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公司規章制度中規定的禁止任職的情形,具備擔任公司獨立董事的資格,符合擔任公司獨立董事的任職要求。

上述議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並將以累積投票制進行逐項表決。獨立董事候選人的任職資格和獨立性尚需報深圳證券交易所備案審覈無異議後方能提交股東大會審議。上述董事候選人經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後將成爲公司第四屆董事會成員,任期三年,自股東大會審覈通過之日起生效。公司獨立董事發表了同意的獨立意見,於2023年6月14日刊載在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

爲確保董事會的正常運作,在新一屆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將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及其他規範性文件的要求和《福建星雲電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規定,認真履行董事職務。公司非獨立董事湯平先生在公司新一屆董事會產生後,不再擔任公司董事,也不在公司有其他任職。湯平先生在擔任公司董事期間勤勉盡責,爲公司的規範運作和健康發展發揮了積極作用,公司董事會對湯平先生任職期間爲公司及董事會所做出的貢獻表示衷心感謝!

特此公告。

福建星雲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會

二〇二三年六月十四日

1、李有財,男,1977年出生,中國國籍,無境外永久居留權,大學本科學歷,享受教授、研究員待遇高級工程師,入選第三批國家“萬人計劃”領軍人才,全國工商聯十三大代表,福建省工商聯常委,長江商學院EMBA,福州市民營企業家協會理事會常務副會長。2005年至2014年曆任福州開發區星雲電子自動化有限公司監事、董事長兼經理;現任公司董事長、福州大學機械工程及自動化學院兼職教授、兼任福建時代星雲科技有限公司監事會主席、星雲智慧(福建)能源科技有限責任公司董事。李有財先生作爲公司的創始人和核心人員,負責對公司的長期發展規劃、經營戰略、經營目標、重大戰略性投資及融資方案、重大資本運作等事項進行研究並提出建議,同時對上述事項的實施進行跟蹤檢查;其主持並參與公司多項專利的研發,是公司多項發明專利和實用新型專利的第一發明人。

李有財先生爲公司實際控制人之一,現持有公司14.97%的股權。李有財先生與擔任公司董事、副總經理的劉作斌先生爲一致行動人,與公司其他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之間無關聯關係。李有財先生不存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條、《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2號一一創業板上市公司規範運作》第3.2.3條規定的情形,最近三十六個月未受到過中國證監會的行政處罰,未受到深圳證券交易所的公開譴責和通報批評,也不存在被深圳證券交易所公開認定爲不適合擔任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情形;經在最高人民法院網站“全國法院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公佈與查詢平臺”查詢,李有財先生不是失信被執行人,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文件要求的任職條件。

2、劉作斌,男,1983年出生,中國國籍,無境外永久居留權,碩士學位、中級經濟師,福州市工商聯常委,福州市馬尾區政協委員。2005年至2014年曆任福州開發區星雲電子自動化有限公司區域總監、董事;現任公司董事兼總經理,兼任福建時代星雲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星雲智慧(福建)能源科技有限責任公司董事,福建合志誼岑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執行事務合夥人。劉作斌先生作爲公司的創始人和核心人員,全面主持公司的日常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董事會決議;負責公司發展戰略、業務目標制定,並組織實施年度經營計劃;擬定公司基本管理制度及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管理體系構建和業務流程策劃;主持管理評審等工作。

劉作斌先生爲公司實際控制人之一,現持有公司11.36%的股權。劉作斌先生與擔任公司董事長的李有財先生爲一致行動人,與公司其他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之間無關聯關係。劉作斌先生不存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條、《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2號一一創業板上市公司規範運作》第3.2.3條規定的情形,最近三十六個月未受到過中國證監會的行政處罰,未受到深圳證券交易所的公開譴責和通報批評,也不存在被深圳證券交易所公開認定爲不適合擔任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情形;經在最高人民法院網站“全國法院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公佈與查詢平臺”查詢,劉作斌先生不是失信被執行人,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文件要求的任職條件。

3、江美珠,女,1964年出生,中國國籍,無境外永久居留權,中專學歷,廈門大學EMBA。2012年至2014年曆任福州開發區星雲電子自動化有限公司董事、行政主管;2014年7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江美珠女士現持有公司11.20%的股權,與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公司其他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之間不存在關聯關係。江美珠女士不存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條、《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2號一一創業板上市公司規範運作》第3.2.3條規定的情形,最近三十六個月未受到過中國證監會的行政處罰,未受到深圳證券交易所的公開譴責和通報批評,也不存在被深圳證券交易所公開認定爲不適合擔任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情形;經在最高人民法院網站“全國法院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公佈與查詢平臺”查詢,江美珠女士不是失信被執行人,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文件要求的任職條件。

4、許龍飛,女,1976年出生,中國國籍,無境外永久居留權,碩士研究生學歷、中級經濟師,已取得深圳證券交易所頒發的《董事會祕書資格證書》。2014年5月至2014年6月任福州開發區星雲電子自動化有限公司董事會祕書、總經理助理。2014年7月至今任公司副總經理、董事會祕書,兼任星雲智慧(福建)能源科技有限責任公司董事。

許龍飛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與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公司其他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之間不存在關聯關係。許龍飛女士不存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條、《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2號一一創業板上市公司規範運作》第3.2.3條規定的情形,最近三十六個月未受到過中國證監會的行政處罰,未受到深圳證券交易所的公開譴責和通報批評,也不存在被深圳證券交易所公開認定爲不適合擔任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情形;經在最高人民法院網站“全國法院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公佈與查詢平臺”查詢,許龍飛女士不是失信被執行人,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文件要求的任職條件。

5、張白,男,1960年出生,中國國籍,無境外永久居留權,經濟學學士、工商管理碩士,註冊會計師,中國註冊會計師協會資深會員。現任福州大學經濟與管理學院教授,本公司獨立董事。兼任中國商業會計學會理事、福建省審計學會副會長、福建省會計學會理事、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張白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與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公司其他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之間不存在關聯關係。張白先生不存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條、《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2號一一創業板上市公司規範運作》第3.2.3條規定的情形,最近三十六個月未受到過中國證監會的行政處罰,未受到深圳證券交易所的公開譴責和通報批評,也不存在被深圳證券交易所公開認定爲不適合擔任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情形;經在最高人民法院網站“全國法院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公佈與查詢平臺”查詢,張白先生不是失信被執行人;不存在《上市公司獨立董事規則》第七條規定的不得擔任公司獨立董事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獨立董事規則》規定的任職條件。

6、鄭守光,男,1960年出生,中國國籍,無境外永久居留權,大學本科學歷,高級會計師。1994年6月至1999年12月任福建石油總公司結算中心副主任;2000年1月至2016年1月曆任中國石化股份公司福建分公司財務處長、中國石化股份公司南平分公司總經理、中石化福建森美有限公司審計部經理、總審計師。現任公司獨立董事,兼任福建省福投新能源投資股份公司總經理兼董事會祕書、南平福投新能源投資有限公司董事長、中海石油福建新能源有限公司監事會主席、福建閩東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福建阿石創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鄭守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與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公司其他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之間不存在關聯關係。鄭守光先生不存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條、《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2號一一創業板上市公司規範運作》第3.2.3條規定的情形,最近三十六個月未受到過中國證監會的行政處罰,未受到深圳證券交易所的公開譴責和通報批評,也不存在被深圳證券交易所公開認定爲不適合擔任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情形;經在最高人民法院網站“全國法院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公佈與查詢平臺”查詢,鄭守光先生不是失信被執行人;不存在《上市公司獨立董事規則》第七條規定的不得擔任公司獨立董事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獨立董事規則》規定的任職條件。

7、郭睿崢,女,1981年出生,中國國籍,無境外永久居留權,大學本科學歷,律師。2007年12月至2013年9月任福建君立律師事務所實習律師、律師;2013年10月至2017年7月任天衡聯合(福州)律師事務所律師、合夥人;2017年7月至今在北京大成(福州)律師事務所擔任合夥人。現任公司獨立董事,兼任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福州市律師協會證券專業委員會委員,是福建省金融證券保險專業律師、福州市律師協會優秀專業律師人才庫成員。

郭睿崢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與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公司其他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之間不存在關聯關係。郭睿崢女士不存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條、《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2號一一創業板上市公司規範運作》第3.2.3條規定的情形,最近三十六個月未受到過中國證監會的行政處罰,未受到深圳證券交易所的公開譴責和通報批評,也不存在被深圳證券交易所公開認定爲不適合擔任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情形;經在最高人民法院網站“全國法院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公佈與查詢平臺”查詢,郭睿崢女士不是失信被執行人;不存在《上市公司獨立董事規則》第七條規定的不得擔任公司獨立董事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獨立董事規則》規定的任職條件。

證券代碼:300648 證券簡稱:星雲股份 公告編號:2023-060

福建星雲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監事會換屆選舉的公告

本公司及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福建星雲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四屆監事會任期將於2023年7月2日屆滿。爲保證公司監事會的正常運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2號一一創業板上市公司規範運作》等法律法規、規範性文件及《福建星雲電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關規定,公司決定按照相關法律程序進行監事會換屆選舉。公司於2023年6月13日召開第三屆監事會第二十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監事會換屆選舉非職工代表監事的議案》,同意提名郭金鴻先生、易軍生先生爲第四屆監事會非職工代表監事候選人(第四屆監事會非職工監事候選人簡歷詳見附件)。

經審查,郭金鴻先生、易軍生先生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法律法規和《福建星雲電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關於監事任職資格和條件的有關規定,擁有履行監事職責所應具備的能力,能夠勝任相關職責的要求,不存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規定禁止任職的條件及被中國證監會處以證券市場禁入處罰的情況。

公司2023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將採用累積投票制對第四屆監事會非職工代表監事候選人進行逐項表決。選舉產生的非職工代表監事將與公司職工代表大會選舉產生的職工代表監事共同組成公司第四屆監事會,任期三年,自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之日起生效。

爲確保監事會的正常運作,在新一屆監事會產生前,第三屆監事會現任監事仍應依照相關法律法規及《福建星雲電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福建星雲電子股份有限公司監事會議事規則》的規定,繼續履行監事職責。

特此公告。

福建星雲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監 事 會

二〇二三年六月十四日

1、郭金鴻,男,1983年出生,中國國籍,無境外永久居留權,大專學歷。2011年至2016年1月曆任福州星雲自動化技術有限公司電氣研發經理、副總監,2016年2月至今歷任公司電氣研發部副總監、智控系統研發部總監。2014年7月至2017年7月任公司第一屆監事會職工代表監事,2017年7月至今任公司監事會主席。

郭金鴻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與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東、公司其他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之間不存在關聯關係。郭金鴻先生不存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條、《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2號一一創業板上市公司規範運作》第3.2.3條規定的情形,最近三十六個月未受到過中國證監會的行政處罰,未受到深圳證券交易所的公開譴責和通報批評,也不存在被深圳證券交易所公開認定爲不適合擔任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情形;經在最高人民法院網站“全國法院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公佈與查詢平臺”查詢,郭金鴻先生不是失信被執行人,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文件要求的任職條件。

2、易軍生,男,1967年出生,中國國籍,無境外永久居留權,大學本科學歷,工程師。2013年5月至2014年7月任福州開發區星雲電子自動化有限公司電子研發部總監,2014年7月至今歷任公司中功率產品開發部高級經理、主任工程師、電子技術研發部總監,是公司“一種雙向移相全橋軟開關電路”實用新型專利的發明人之一。2014年7月至今任公司監事。

易軍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與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東、公司其他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之間不存在關聯關係。郭金鴻先生不存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條、《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2號一一創業板上市公司規範運作》第3.2.3條規定的情形,最近三十六個月未受到過中國證監會的行政處罰,未受到深圳證券交易所的公開譴責和通報批評,也不存在被深圳證券交易所公開認定爲不適合擔任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情形;經在最高人民法院網站“全國法院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公佈與查詢平臺”查詢,易軍生先生不是失信被執行人,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文件要求的任職條件。

證券代碼:300648 證券簡稱:星雲股份 公告編號:2023-061

福建星雲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召開2023年

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福建星雲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本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二十八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召開2023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的議案》,決定採取現場會議與網絡投票相結合的方式召開公司2023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現將本次股東大會會議的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召開會議的基本情況

(一)股東大會屆次:2023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

(二)股東大會的召集人:公司董事會。

(三)會議召開的合法、合規性: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二十八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召開2023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的議案》。公司董事會召集、召開本次股東大會會議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東大會規則(2022年修訂)》等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範性文件和《福建星雲電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規定。

(四)會議召開的日期、時間

1.現場會議的召開時間爲:2023年6月29日(星期四)下午14:30開始。

2.網絡投票時間:2023年6月29日,其中:

(1)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進行網絡投票的時間爲2023年6月29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和下午13:00一15:00;

(2)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互聯網投票系統進行網絡投票的時間爲2023年6月2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間的任意時間。

(五)會議的召開方式

本次股東大會採取現場會議與網絡投票相結合的方式召開。公司將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和互聯網投票系統(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體股東提供網絡形式的投票平臺,股東可以在網絡投票時間內通過上述系統行使表決權。同一表決權只能選擇現場投票和網絡投票中的任意一種表決方式,如果重複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結果爲有效表決票進行統計。網絡投票包含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和互聯網投票系統兩種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選擇其中一種方式。

(六)會議的股權登記日:2023年6月26日(星期一)。

(七)出席本次股東大會的對象:

1.在股權登記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東或其代理人,於股權登記日(2023年6月26日)下午收市時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記在冊的本公司全體普通股股東均有權出席本次股東大會並參加表決,因故不能親自出席會議的股東可以以書面形式委託代理人出席會議並參加表決,該股東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東。授權委託書格式參見本通知附件二。

2.本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

3.公司聘請的見證律師及其他相關人員。

4.根據相關法規應當出席股東大會的其他人員。

(八)現場會議召開地點:福建省福州市馬尾區石獅路6號福建星雲電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會議室。

二、會議審議事項

(一)提交本次股東大會審議和表決的提案如下:

(二)上述提案均需以累積投票方式進行逐項表決,應選非獨立董事4人、獨立董事3人、監事2人,其中非獨立董事和獨立董事的表決分別進行。獨立董事候選人的任職資格和獨立性尚需經深圳證券交易所備案審覈無異議,股東大會方可進行表決。特別提示:股東所擁有的選舉票數爲其所持有表決權的股份數量乘以應選人數,股東可以將所擁有的選舉票數以應選人數爲限在候選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總數不得超過其擁有的選舉票數。

(三)上述提案已經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二十八次會議、第三屆監事會第二十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以上審議事項屬於公司股東大會的職權範圍,不違反相關法律、法規和《福建星雲電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規定,審議事項合法、完備。

上述提案的詳細內容,詳見2023年6月14日公司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體《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證券日報》和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關公告。

(四)根據《上市公司股東大會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2號一一創業板上市公司規範運作》的要求,上述提案爲普通決議事項,需經出席股東大會的股東(包括股東代理人)所持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過半數同意方爲通過。上述第1項、第2項提案需對中小投資者(指除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以及單獨或合計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以外的其他股東)的表決情況單獨計票並予以披露。

三、本次股東大會現場會議登記等事項

公司股東或股東代理人出席本次股東大會現場會議的登記方法如下:

(一)登記時間:2023年6月28日(星期三)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二)登記地點:本公司董事會辦公室(福建省福州市馬尾區石獅路6號福建星雲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辦公室)。

(三)登記辦法:擬出席本次股東大會現場會議的股東或股東代理人應持以下文件辦理登記:

1.自然人股東親自出席會議的,憑本人的有效身份證件、證券賬戶卡辦理登記。自然人股東委託代理人出席會議的,代理人憑本人的有效身份證件、自然人股東(即委託人)出具的授權委託書、自然人股東的有效身份證件、證券賬戶卡辦理登記。

2.法人股東(或非法人的其他經濟組織或單位,下同)的法定代表人出席會議的,憑本人的有效身份證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或授權委託書)、法人單位營業執照(或公司註冊證書、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等有效證書,下同)複印件(加蓋公章)、證券賬戶卡辦理登記。法人股東委託代理人出席會議的,代理人憑本人的有效身份證件、法人股東出具的授權委託書、法人單位營業執照複印件(加蓋公章)、證券賬戶卡辦理登記。股東爲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QFII)的,擬出席會議的股東或股東代理人在辦理登記手續時,除須提交上述材料外,還須提交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的經營證券期貨業務許可證複印件(加蓋公章)。

3.股東可以信函(信封上須註明“2023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字樣)或傳真方式登記,其中,以傳真方式進行登記的股東,務必在出席現場會議時攜帶上述材料原件並提交給本公司查驗。信函或傳真須在2023年6月28日17:00之前以專人遞送、郵寄、快遞或傳真方式送達本公司(信函以收到郵戳爲準),恕不接受電話登記。

4.授權委託書由委託人(或委託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權他人簽署的,委託人(或委託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權他人簽署的授權書或者其他授權文件應當經過公證,並與上述辦理登記手續所需的文件一併提交給本公司。

(四)公司股東委託代理人出席本次股東大會的授權委託書(格式)詳見本通知附件二。

四、參加網絡投票的具體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東大會上,公司股東可以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和互聯網投票系統(網址爲http://wltp.cninfo.com.cn)參加投票,網絡投票的具體操作流程參見本通知附件一。

五、其他事項

(一)本次股東大會現場會議會期預計爲半天。

(二)出席會議股東或股東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費用自理。

(三)會務聯繫方式:

聯繫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馬尾區石獅路6號福建星雲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辦公室。

聯 系 人:周超、陳照敏

聯繫電話:0591-28051312

聯繫傳真:0591-28328898

六、備查文件

1.《福建星雲電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二十八次會議決議》;

2.《福建星雲電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屆監事會第二十二次會議決議》。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參加網絡投票的具體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權委託書(格式)

福建星雲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會

二〇二三年六月十四日

附件一:

參加網絡投票的具體操作流程

一、網絡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碼:350648

2.投票簡稱:星雲投票

3. 填報選舉票數

本次股東大會均爲累積投票提案,填報投給某候選人的選舉票數。上市公司股東應當以其所擁有的每個提案組的選舉票數爲限進行投票,股東所投選舉票數超過其擁有選舉票數的,或者在差額選舉中投票超過應選人數的,其對該項提案組所投的選舉票均視爲無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選人,可以對該候選人投0票。

累積投票制下投給候選人的選舉票數填報一覽表

各提案組下股東擁有的選舉票數舉例如下:

① 選舉非獨立董事(如提案 1.00,採用等額選舉,應選人數爲 4 位)

股東所擁有的選舉票數=股東所代表的有表決權的股份總數×4

股東可以將所擁有的選舉票數在 4 位非獨立董事候選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總數不得超過其擁有的選舉票數。

② 選舉獨立董事(如提案 2.00,採用等額選舉,應選人數爲 3 位)

股東所擁有的選舉票數=股東所代表的有表決權的股份總數×3

股東可以將所擁有的選舉票數在 3 位獨立董事候選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總數不得超過其擁有的選舉票數。

③ 選舉監事(如提案 3.00,採用等額選舉,應選人數爲 2 位)

股東所擁有的選舉票數=股東所代表的有表決權的股份總數×2

股東可以將所擁有的選舉票數在 2 位監事候選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總數不得超過其擁有的選舉票數。

二、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投票的程序

1.投票時間:2023年6月29日的交易時間,即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和下午13:00一15:00。

2.股東可以登錄證券公司交易客戶端通過交易系統投票。

三、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互聯網投票系統投票的程序

1.互聯網投票系統開始投票的時間爲2023年6月29日(現場股東大會召開當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間的任意時間。

2.股東通過互聯網投票系統進行網絡投票,需按照《深圳證券交易所投資者網絡服務身份認證業務指引(2016年修訂)》的規定辦理身份認證,取得“深交所數字證書”或“深交所投資者服務密碼”。具體的身份認證流程可登錄互聯網投票系統(http://wltp.cninfo.com.cn)規則指引欄目查閱。

3.股東根據獲取的服務密碼或數字證書,可登錄http://wltp.cninfo.com.cn在規定的時間內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互聯網投票系統進行投票。

附件二:

福建星雲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授權委託書

(格式)

茲全權委託 先生/女士(以下簡稱受託人)代理本單位(或本人)出席福建星雲電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受託人有權依照本授權委託書的指示對該次股東大會審議的各項提案進行投票表決,並代爲簽署該次股東大會需要簽署的相關文件。本單位(或本人)對該次股東大會表決事項未作具體指示的,受託人可自行投票,其行使表決權的後果均由本單位(或本人)承擔。本授權委託書的有效期限爲自本授權委託書簽署之日起至該次股東大會會議結束時止。

本單位(或本人)對該次股東大會會議審議的各項提案的表決意見如下:

特別說明:

1.上述審議事項屬於累積投票制,股東(或股東代理人)在投票時,每一股份擁有與應選董事或者監事人數相同的表決權,具體如下:

(1)選舉非獨立董事時,股東擁有的表決票總數=持有股份數×4,股東可以對其擁有的表決權任意分配,投向一個或多個候選人;

(2)選舉獨立董事時,股東擁有的表決票總數=持有股份數×3,股東可以對其擁有的表決權任意分配,投向一個或多個候選人;

(3)選舉非職工代表監事時,股東擁有的表決票總數=持有股份數×2,股東可以對其擁有的表決權任意分配,投向一個或多個候選人;

根據累積投票制的原則,股東可以將其針對特定選舉事項擁有的選舉票總數全部集中投給任意一位非獨立董事、獨立董事或非職工代表監事候選人,也可以按其意願分散分配給任意一位非獨立董事、獨立董事或非職工代表監事候選人,但分散分配給任一特定選舉事項候選人的選舉票數之和不得超過該股東在該特定選舉事項上所擁有的選舉票總數。如有超過的,視爲委託人對該特定選舉事項未作表決指示,受託人有權按自己的意思決定對該等議案進行投票表決。

2.授權委託書剪報、複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託人爲法人或其他經濟組織的,必須加蓋單位公章。

委託人名稱或姓名(簽名、蓋章):

(如委託人是法人股東或其他經濟組織的,必須由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並加蓋委託人公章)

委託人身份證件號碼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或公司註冊證書等其他有效證件號碼):

委託人證券賬戶:

委託人持股數量:

受託人(簽名):

受託人身份證件號碼: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證券代碼:300648 證券簡稱:星雲股份 公告編號:2023-062

福建星雲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選舉第四屆監事會職工代表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福建星雲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三屆監事會任期將於2023年7月2日屆滿。爲保證公司監事會的正常運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其他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及《福建星雲電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規定,公司第四屆監事會由三名監事組成,其中一名職工代表監事應由公司職工代表大會民主選舉產生。

2023年6月12日,公司召開職工代表大會,審議選舉第四屆監事會職工代表監事之事宜。經會議民主選舉,鄧秉傑先生當選爲公司第四屆監事會職工代表監事,其任期爲三年,自公司第四屆監事會成立之日起計算。鄧秉傑先生將與公司2023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選舉產生的兩名非職工代表監事共同組成第四屆監事會(第四屆監事會職工代表監事簡歷詳見附件)。

特此公告。

福建星雲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監 事 會

二〇二三年六月十四日

鄧秉傑,男,1978年出生,中國國籍,無境外永久居留權,大學本科學歷。2007年2月至2014年7月任福州開發區星雲電子自動化有限公司硬件工程師、研發部經理;2014年2月至2014年7月任福州開發區星雲電子自動化有限公司監事;2014年7月至今歷任公司精密儀器研發部經理、精密儀器測控設備開發部高級經理、精密儀器產品研發部副總監;2017年7月5日至今任公司監事會職工代表監事。

鄧秉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與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東、公司其他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之間不存在關聯關係。鄧秉傑先生不存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條、《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2號一一創業板上市公司規範運作》第3.2.3條規定的情形,最近三十六個月未受到過中國證監會的行政處罰,未受到深圳證券交易所的公開譴責和通報批評,也不存在被深圳證券交易所公開認定爲不適合擔任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情形;經在最高人民法院網站“全國法院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公佈與查詢平臺”查詢,鄧秉傑先生不是失信被執行人,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文件要求的任職條件。

證券代碼:300648 證券簡稱:星雲股份 公告編號:2023-063

福建星雲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部分募投項目結項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福建星雲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2020年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募集資金投資項目之“鋰電池電芯化成分容設備及小動力電池包組裝自動線設備生產線項目”已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公司對上述募投項目進行結項。公司本次募投項目結項無節餘募集資金,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2號一一創業板上市公司規範運作》等相關規定,節餘募集資金金額低於500萬元且低於該項目募集資金淨額的5%,可以豁免相關審議程序。現將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募集資金基本情況

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同意福建星雲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註冊的批覆》(證監許可﹝2020﹞2642號)同意註冊,福建星雲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對象發行人民幣普通股(A股)12,383,896股,每股面值爲1.00元(人民幣,幣種下同),發行價格爲32.30元/股,募集資金總額爲399,999,840.80元,扣除與發行相關的費用(不含稅)11,599,822.71元后,公司實際募集資金淨額爲388,400,018.09元。募集資金已於2021年1月6日劃至公司指定賬戶。致同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已對本次募集資金到位情況進行了審驗,並於2021年1月7日出具了“致同驗字(2021)第351C000006號”《驗資報告》。

公司2020年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及募集資金使用計劃如下:

單位:萬元

二、募集資金存放和管理情況

1、募集資金的管理情況

爲了規範募集資金的管理和使用,保護投資者權益,本公司依照《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2號一一創業板上市公司規範運作》等文件的規定,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制定了《福建星雲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資金使用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

根據《管理辦法》,公司對募集資金實行專戶存儲,在銀行設立募集資金專戶。公司及保薦機構興業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別與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五一支行、中國民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閩都支行、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營業部、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簽訂了《募集資金三方監管協議》,對募集資金的存放和使用實施專戶管理。

2、公司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募集資金專戶情況

三、本次募投項目的實施和結項情況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2020年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募集資金投資項目之“鋰電池電芯化成分容設備及小動力電池包組裝自動線設備生產線項目”已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該項目募集資金累計使用金額爲2,809.83萬元,待支付款項金額282.28萬元爲本項目尚未達到相關合同約定支付條件的尾款和質保金等款項。具體使用情況如下:

單位:萬元

本次項目結項後,公司將保留本項目對應的募集資金專用賬戶,待支付款項將繼續存放於募集資金專用賬戶,按照募集資金管理的相關法規、規範性文件及公司《管理辦法》的規定進行監管。公司將繼續通過募集資金專用賬戶支付本項目尾款和質保金等款項。

特此公告。

福建星雲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會

二〇二三年六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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