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鼠爲鴨”這種荒唐事本不該有。

文 江城

確實是鼠頭!

6月17日,江西工業職業技術學院“6·1”食品安全事件調查結果公佈,判定異物爲老鼠類齧齒動物的頭部。至此,“鼠頭事件”的事實認定已基本完成,這就是一個鼠頭而非此前學校聲稱的鴨脖。

該調查組的規格很高,由江西省教育廳、省公安廳、省國資委、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組成,具備相當的權威性,體現了當地對“鼠頭事件”的重視,其調查結果無疑也符合人們的常識和判斷,相信可以得到社會廣泛認可。

當然,事件的追責也堪稱嚴厲。目前,依據《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南昌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已吊銷涉事食堂食品經營許可證,對涉事企業和法定代表人頂格處罰。下一步,將依法依規嚴肅處理江西工業職業技術學院、南昌高新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昌東分局等相關責任單位、涉事企業和責任人。

也就是說,無論是食堂,還是學校和此前做出錯誤認定的市場監督管理局,責任人都將被嚴厲處分。這也體現了當地毫不姑息的態度,是值得肯定的。相信這個處分,也能起到警示作用,倒逼相關單位提高對食品安全問題的重視程度,避免類似問題再度發生。

不過,對該事件的反思卻不應隨着通報公佈到此爲止。這件事也許會成爲一個傳播學的經典案例:即一個發生在大學食堂的食品安全投訴,何以演變成全民關注的公共事件,並需要動用如此多的公共資源來查證此事?

食品安全當然無小事,但這也並不是一件難事——在事件發生之初,人證、物證可謂俱在,具體是何物一查便知。但可能因爲是懼怕處罰或別的原因,學校一再聲稱是鴨脖,並說是“經當事人確認”。

而根據最新的調查結果,異物其實在當日即被食堂丟棄,但之後南昌高新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昌東分局卻做出了“確認是鴨脖”的認定。現在回看這是極不嚴謹的,原物已經丟失,這屬於銷燬證據,那學校的說辭如何能夠輕易採信呢?

也正因爲學校和相關單位並無實際證據,卻言之鑿鑿說是“鴨脖”,這和網傳圖片信息的差異過大,也由此導致事件真假難辨、輿論喧囂。以至於最終江西不得不成立高規格調查組,來大張旗鼓重新徹查此事。

這不僅令地方市場監管的公信力嚴重受損,同時也說明大學食堂的食品安全衛生監督渠道存在問題——學生的曝光也好、投訴也好,其實都沒得到充分重視,基層的監督機制被阻斷了。學生的反饋,甚至很快就被學校壓制了下來。

這種處理模式,就是監督渠道不暢通的體現,學生幾乎無從尋求其他部門單位介入。而學校該如何對待物證也缺乏相應規定,幾乎是隨心所欲的,比如鼠頭實物說丟便丟。

而這件事也是一個啓示,如何暢通食品安全的監督渠道十分重要,發現問題後中立第三方如何介入,涉事單位如何規範操作,保留證據、留存實物等,這些都應當有更加清晰的規定,以及違規後的處罰規則。

從公開信息可知,早在2021年11月,涉事高校江西工業職業技術學院就曾被曝光青山湖校區食堂清潔間內出現老鼠。雖然當時學校聲稱“對當事人進行了相應處理”,但現在看,這恐怕並沒有起到足夠的“警示”效果。

這多少也說明現有的“自己查自己”的監督模式是存在漏洞的,學校自身的自由裁量空間過大,也容易產生包庇、掩蓋等問題。那麼,如何健全監督機制,壓縮當事方自說自話的空間,尤其是學校、食堂經營者和地方市場監管部門這責任三方,本該是何種關聯,也是“鼠頭事件”留下的思考。

這起事件一度被揶揄爲“指鼠爲鴨”,成爲一個笑談。事實上,此事不僅牽涉食品安全問題,更與基層公共部門的公信力直接相關,笑談不得。唯有各方都能嚴守底線,方可避免“指鼠爲鴨”這種荒唐事再次發生。

撰稿 / 江城(媒體人)

編輯 / 何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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