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格隆匯

格隆匯6月18日丨鼎豐集團汽車(06878.HK)公佈,於2023年6月16日,公司已透過其開曼羣島法律顧問,以提交重組呈請(呈請書)的方式向開曼羣島大法院申請依據開曼羣島公司法(2023年編正版)(經修訂)(公司法)第91B條任命重組官。

根據有關法例,重組官將協助公司擬備及執行公司的債務重組計劃。現建議任命德勤•關黃陳方會計師行的黎嘉恩、德勤諮詢(香港)有限公司的鄭文龍及德勤會計師事務所的Michael Green爲公司的共同及各別重組官。

任命重組官的目的是爲重組公司債務,從而使公司能夠有序償還其負債。根據公司法第91G條,於提交呈請書後將即時頒佈全球擱置法律程序令,屆時除非開曼羣島大法院給予許可,並遵守開曼羣島大法院可能施加的有關條款,否則公司不得被起訴或檢控任何訴訟、法律行動或其他法律程序(刑事法律程序除外)。公司將盡其一切努力與重組官合作編撰重組計劃,並將在切實可行情況下儘快公佈有關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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