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特別提示:

1、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數量爲3,285,000股,佔授予前公司股本總額192,907,485股的1.70%;

2、本次授予的激勵對象爲81名;

3、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爲2023年6月20日;

4、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來源爲公司向激勵對象定向發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5、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後股份性質爲有限售條件股份。

根據中國證監會《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關規則的規定,鹽津鋪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完成了《鹽津鋪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記工作,有關具體情況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已履行的審批程序

1、2023年5月5日,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二十四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及摘要的議案》、《關於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覈管理辦法〉的議案》、《關於提請公司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辦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有關事項的議案》,關聯董事就相關議案迴避表決;同時公司獨立董事已經就本次激勵計劃相關事項發表了獨立意見,同意公司實行本次激勵計劃。

2、2023年5月5日,公司第三屆監事會第二十一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及摘要的議案》、《關於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覈管理辦法〉的議案》、《關於覈實〈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中授予激勵對象名單的議案》,同意公司實行本次激勵計劃。

3、2023年5月6日至2023年5月16日,公司對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激勵對象的姓名和職務通過公司內網進行公示,公示時限內,公司監事會未收到關於本次擬激勵對象的異議。2023年5月18日,公司披露《監事會關於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激勵對象名單的審覈及公示情況說明》。

4、2023年5月23日,公司召開2023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於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及摘要的議案》及其相關事項的議案,並披露了《鹽津鋪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關於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內幕信息知情人買賣公司股票情況的自查報告》。

5、2023年5月23日,公司分別召開了第三屆董事會第二十五次會議和第三屆監事會第二十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調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授予數量和授予價格的議案》。關聯董事就相關議案迴避表決,公司獨立董事對此發表了獨立意見,公司監事會發表了同意意見,湖南啓元律師事務所出具了《湖南啓元律師事務所關於鹽津鋪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調整授予數量和授予價格相關事項的法律意見書》。

6、2023年6月6日,公司分別召開了第三屆董事會第二十六次會議和第三屆監事會第二十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調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相關事項的議案》《關於向激勵對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議案》。同意本激勵計劃授予激勵對象由86人調整爲81人,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數量由原330萬股調整爲328.50萬股;並確定以2023年6月6日作爲激勵計劃的授予日,向符合條件的81名激勵對象授予328.50萬股限制性股票,關聯董事已就相關議案迴避表決,公司獨立董事對此發表了獨立意見,公司監事會發表了同意意見,湖南啓元律師事務所出具了《湖南啓元律師事務所關於鹽津鋪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調整及授予事項的法律意見書》。

二、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況

1、授予日:2023年6月6日

2、授予數量:328.50萬股

3、授予價格:40.02元/股

4、股票來源:本激勵計劃的股票來源爲公司向激勵對象定向發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5、激勵對象:經公司董事會薪酬考覈委員會考覈並經公司監事會審覈,具備本計劃激勵對象資格的人員共計81人,包括公司(含子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公司(含子公司)核心技術(業務)人員;本激勵計劃涉及的激勵對象不包括獨立董事、監事及單獨或合計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或實際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6、本激勵計劃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分別爲自授予日起12個月、24個月、36個月。激勵對象根據本激勵計劃獲授的限制性股票在限售期內不得轉讓、用於擔保或償還債務,中國證監會及深圳證券交易所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解除限售後,公司爲滿足解除限售條件的激勵對象辦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滿足解除限售條件的激勵對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購註銷。

本激勵計劃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時間安排如下表所示:

激勵對象獲授的限制性股票由於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股票紅利、股票拆細而取得的股份同時限售,不得在二級市場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轉讓,該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與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若屆時公司對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進行回購的,則因前述原因獲得的股份將一併回購。

7、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條件

激勵對象解除限售已獲授的限制性股票除滿足授予條件的相關要求外,必須

同時滿足如下條件:

(1)公司層面業績考覈要求

本激勵計劃的解除限售考覈年度爲2023-2025年三個會計年度,每個會計年度考覈一次,各年度業績考覈目標如下表所示:

注:1、以上淨利潤考覈指標均以【經審計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的淨利潤並剔除本次及其它激勵計劃股份支付費用影響的數值】作爲計算依據。

2、2022年經審計的營業收入2,893,520,454.12元;2022年淨利潤(即:2022年經審計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淨利潤並剔除激勵計劃股份支付費用影響的數值)爲319,597,789.91元。

3、上述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條件涉及的業績目標不構成公司對投資者的業績預測和實質承諾。

公司未滿足上述業績考覈目標的,所有激勵對象對應考覈當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購註銷。回購價格爲授予價格加上銀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

(2)個人層面績效考覈

激勵對象的個人層面的考覈按照公司薪酬與考覈的相關規定組織實施。公司對激勵對象每個考覈年度的綜合考評進行打分(X,0≤X≤100),並依照激勵對象的年度綜合考評得分確定其解除限售比例:

若各年度公司層面業績考覈達標,激勵對象個人當年實際解除限售額度=可解除限售比例×個人當年計劃解除限售額度。未能解除限售的當期擬解除限售份額,由公司回購註銷。回購價格爲授予價格加上銀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

激勵對象獲授權益、行使權益的條件未成就時,相關權益不得遞延至下期。

8、激勵對象名單及獲授情況:

注【1】: 1、上述任何一名激勵對象通過全部有效的股權激勵計劃獲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過公司總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勵計劃所涉及的標的股票總數累計不超過股權激勵計劃提交股東大會時公司股本總額的10%。

2、本計劃激勵對象不包括獨立董事、監事及單獨或合計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東或實際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本公告中所涉數據的尾數差異或不符系四捨五入所致。

三、本次實施的激勵計劃與股東大會通過的激勵計劃的差異情況

1、公司2022年度權益分派方案已於2023年5月18日實施完畢,根據《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及公司2023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的授權,董事會對本次激勵計劃的授予價格及授予數量進行調整。限制性股票授予價格由61.52元/股調整爲40.02元/股,授予權益總量由220.00萬股調整爲330.00萬股。

2、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確定的激勵對象中有5名因離職等個人原因而不再符合激勵對象範圍的規定,失去激勵資格。董事會根據《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和公司2023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的授權,對本激勵計劃授予激勵對象名單及授予數量進行調整。具體調整內容爲:本激勵計劃授予激勵對象由86人調整爲81人,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數量由原330萬股調整爲328.50萬股。

除上述調整外,本次實施的激勵計劃其他內容與公司2023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的激勵計劃一致。

四、本次授予股份認購資金的驗資情況

天健會計師事務所於2023年6月13日出具了《驗資報告》(天健湘驗【2023】20號),審驗了公司截至2023年6月9日止新增註冊資本實收情況,認爲:截至2023年6月9日,公司已收到81位激勵對象繳納的限制性股票出資款131,465,700.00元,全部以貨幣資金繳付,其中,計入實收資本3,285,000.00元,計入資本公積(股本溢價128,180,700.00元)。

五、授予日及上市日期

本次限制性過激勵計劃的授予日爲2023年6月6日,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爲2023年6月20日。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實施不屬於下列區間日:

1、公司定期報告公告前30日內,因特殊原因推遲定期報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預約公告日前30日起算,至公告前1日;

2、公司業績預告、業績快報公告前10日內;

3、自可能對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交易價格產生較大影響的重大事件發生之日或者進入決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後兩個交易日內;

4、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及證券交易所規定的其它期間。

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的規定。

六、股本結構變動情況表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後,公司股權分佈仍具備上市條件。

七、收益攤薄情況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記完成後,按新股本19,619.2485萬股攤薄計算,2022年度每股收益爲1.5367元。

八、公司控股股東股權比例變動情況

公司本次股權激勵計劃所涉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後,公司總股本由19,290.7485萬股增加至19,619.2485萬股,導致公司控股股東湖南鹽津鋪子控股有限公司和實際控制人張學武先生持股比例發生變化。本次授予前,公司控股股東湖南鹽津鋪子控股有限公司和實際控制人張學武先生分別持有本公司股份7,257.2255萬股和2,036.3271萬股,分別佔授予前公司股本總額37.62%和10.56%;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後,公司控股股東湖南鹽津鋪子控股有限公司和實際控制人張學武先生持有公司股份不變,持股比例分別變化至36.99%和10.38%。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不會導致公司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發生變化。

九、參與激勵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在授予登記完成之日前6個月買賣公司股票情況的說明

經公司自查,參與激勵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在授予登記完成之日前6個月未有買賣公司股票的情況。

十、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所籌集資金的使用計劃

本次股權激勵所籌資金將用於補充公司流動資金。

十一、本次授予後對公司財務狀況的影響

公司按照市價爲基礎確定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價值,並最終確認本計劃的股份支付費用,該等費用將在本計劃的實施過程中按照解除限售比例進行分期 確認。由本激勵計劃產生的激勵成本將在經常性損益中列支。

根據中國會計準則要求, 董事會已確定激勵計劃的授予日爲 2023年6月6日,根據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價值確認激勵成本。

經測算,預計未來四年限制性股票激勵成本爲13,034.88萬元,則 2023年一2026 年限制性股票成本攤銷情況見下表:

說明:1、上述成本預測和攤銷出於會計謹慎性原則的考慮,未考慮所授予限制性股票未來未解除限售的情況。

2、上述結果並不代表最終的會計成本。實際會計成本除了與實際授予日、授予價格和授予數量相關,還與實際生效和失效的數量有關,同時提請股東注意可能產生的攤薄影響。

3、上述對公司經營成果的影響最終結果將以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年度審計報告爲準。

特此公告。

鹽津鋪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會

2023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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