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國汽車流通協會會長沈進軍看來,限購效果不及施行初衷,限購令細節亟待細化,在保證公平的同時進行規範化調整,充分利用市場機制促進汽車消費。


作者 | 李響     編輯 |王鑫


   


如何重新思考中國汽車限購政策?如何創新中國汽車與交通出行的解決方案?如何從新的時代、新的經濟、新的汽車消費等角度去思考中國汽車限購政策,這是限購十年大家必須要面臨的新問題。

 

1月10日,汽車預言家圍繞以上問題獨家採訪中國汽車流通協會會長沈進軍,在他看來,限購效果不及施行初衷,限購令細節亟待細化,在保證公平的同時進行規範化調整,充分利用市場機制促進汽車消費。



汽車預言家:中國汽車“限購令”進入第十年,是否達到預期目標?您如何評價限購措施實施效果?

 

沈進軍:我認爲,汽車限購令沒有達到施行初衷。以北京市來說,雖然機動車保有量有所縮減,一方面是來自小客車限購的影響,但受經濟環境影響更大。

 

同樣不能忽視的是,排放標準切換使很多機動車流轉至其他地區,另外,未被限購的皮卡市場承接了一小部分汽車消費需求。所以,從根本上來講,限購對汽車總量的影響並不大。

 

通過這十年的治理效果來看,擁堵問題的改善程度,可以說是微乎其微。我們依然還能深切感受到路上的擁堵。尤其是在熱點區域,擁堵狀況依舊明顯。從單雙號限行到尾號限行,再到燃油車搖號、新能源車排號,限購令效果並不理想。

 


汽車預言家:您認爲接下來是否有必要對“限購令”進行細化或調整?

 

沈進軍:限購措施很多是臨時性與階段性。十年時間,道路交通與汽車消費的發展出現了很多新現象、新問題,如何解決這些新的矛盾,協調消費需求和交通擁堵是必須重新思考的問題。



汽車預言家:我們注意到今天已經是限購令第十年,汽車環境發生變化,您認爲限購應該怎麼變?

 

沈進軍:綜合當下供求關係與消費水平來看,供求出現了明顯差別,在限購措施的細節調整中更需要關注公平。要注意的是,公平需要通過經濟手段實現,發揮市場調節機制,而不能單單依靠行政力量實現。



汽車預言家:限購措施對汽車產業還帶來了哪些影響?

 

沈進軍:限購之後,犧牲了大家買車的權利。尤其是北京實施後,在首都的示範作用下,不少城市開始了“跟風限購”。尤其是在一二線城市,很大程度上抑制了當地市場的汽車消費,當即最重要的是要提振汽車消費。

 


汽車預言家:最近一段時間國家頻繁推出刺激汽車消費的政策,部分限購城市放寬限制,甚至直接開放指標,對此,您怎麼看?

 

沈進軍:拿北京來說,新能源車排號已經排到了8年後,汽車是僅次於房地產的消費品。國家統計局2019年第三季度報告中也強調了,除汽車以外的消費品零售額增長9.1%,這意味着,如果加上汽車就要將增長拉下來,汽車消費下降已經拖累消費品零售總額的增長。


接下來,要通過市場機制或稅制改革等方式,促使地方釋放汽車消費需求,實現汽車消費正向增長。



汽車預言家:如今汽車指標成爲了炙手可熱的“投資品”,您如何看待以這一現象?

 

沈進軍:車牌不該是一件“投資品”。限購令實現了短期內的目標後,沒有及時進行調整。現在車牌租賃、車牌交易十分常見,在糾紛後的認責問題上很混亂,甚至還有通過假結婚完成指標過戶的。


剛需無法被滿足、指標過剩、指標到期失效,在搖號環節就已經出現很多問題,在有限的社會資源中,難以實現公平。

 


汽車預言家:有輿論認爲限購政策缺少法理性,需要進入立法階段,您如何看待“限購立法”?

 

沈進軍:我認爲限購立法更要慎重。一旦立法,限制措施就變成了限制命令,增加了更多的強制性,對後代也將產生影響,而且對汽車這樣的大額消費品進行限制不現實。

 

我個人不認爲限購需要利用法律的形式固定下來,在治理擁堵的層面需要的是富有彈性機制的合理調控,要確保公平。

 


汽車預言家:在施行限購中,您認爲保證公平的關鍵是什麼?

 

沈進軍:我認爲最好的方法是要用經濟槓桿來調節供求關係。2003年倫敦開始徵收交通擁堵費,北京也可以仿照這樣的方式進行調控。之前,技術不允許,現在ETC技術很成熟,可以實現不停車繳費。

 

例如,將ETC收費設置在交通嚴重擁堵地區,根據不同時段、不同位置實行不同階梯的繳費標準,在用車成本出現變化時,既要兼顧到收入水平,又要與往期用車成本產生明顯區分,從“被限制開車”到“不想開車”。



汽車預言家:您認爲接下來該如何釋放汽車消費能力?

 

沈進軍:“買不了車”、“賣不出車”成爲限購地區的汽車消費主要問題,地方政府應當根據發展情況,調節地方汽車消費。

 

首先要做到的是,提高政府的調控積極性。之前,協會也提出過將汽車購置稅的徵收權由中央政府轉向地方政府。通過增加地方稅收的方式,促使地方政府提振汽車消費,當政府有了更多的財政收入後,也就有能力將財政投入改善交通環境的領域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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