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自:北青網

近日,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顯示,江蘇中康雲品科技有限公司(簡稱:中康雲品公司)因虛假宣傳被無錫市錫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罰款20萬元。

據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當事人中康雲品公司在宣傳“複合小分子肽”產品時稱對“免疫力低下、新冠肺炎康復、三高人羣和腫瘤康復人羣都有很好的改善和預防作用。此外,複合小分子肽能夠顯著改善營養狀態,提高睡眠質量,提升精力;改善腸胃功能;提升人體免疫力,幫助身體機能恢復;對高血糖人羣有較好的效果,幫助穩定血糖值”。“醫用冷敷凝膠”產品能夠修復受損細胞,促進微循環,不僅僅可以起到活血舒緩的作用,同時可以改善眼疲勞,針對近視散光、飛蚊症等人羣也有很好的改善。

經錫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調查,“複合小分子肽”生產企業鮑魚健康藥業江蘇有限公司未發佈過該宣傳材料,對上述宣傳功效並不知情。“醫用冷敷凝膠”生產企業紹興百立康醫療科技有限公司稱產品不具備所宣傳功效。錫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調查發現,“複合小分子肽”爲普通食品,“醫用冷敷凝膠”爲第一類醫療器械。中康雲品公司爲提高銷量宣傳涉案產品功效與實際不符,屬於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行爲。

同時錫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查明,當事人通過中康雲品APP平臺銷售涉案產品,至案發日止,中康雲品公司共銷售複合小分子肽固體飲料1798盒,成本73元/盒,銷售價格499元/盒;共計經營額897202元;醫用冷敷凝膠共銷售98盒,成本60元/盒,銷售價格499元/盒,共計經營額48902元,虛假宣傳違法所得無法查清。

錫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認爲,中康雲品公司違反了《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八條第一款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長三角地區市場監管領域輕微違法行爲不予處罰和從輕減輕處罰規定》,錫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責令中康雲品公司停止違法行爲,並處罰款200000元。

企查查顯示,江蘇中康雲品科技有限公司成立於2022年11月18日,註冊資金1000萬元。公司法定代表人爲張某,大股東爲海南華億衆投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中康雲品公司旗下的中康雲品APP是一款線上購物平臺。對於該公司後續動態,北青網健康將進一步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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